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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產品外觀檢驗標准(日本線) | 文件編號 | WI-QC-A-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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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標準意在提供一個明確的產品外觀檢驗標準,以確保本廠之產品品質能符合本廠及客戶之要求。 2.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于本公司日本線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檢驗.(客戶有特別要求的依據客戶標准)。 3.檢驗條件 3.1.檢查者應在正常日光燈下一米,眼睛距離待檢機40cm,在3秒鐘內看完一個面. 3.2.視線與觀察點或面成45度角旋轉一周觀察,凡看得見的都為缺點. 4.區域等級 4.1.主面:在正常使用時,在直視角度第一眼就可看到的面.(如:前面,上面) 4.2.第二面:,在正常使用時﹐非直視角度看得見的面.(如:側面,后面) 4.3.第三面: 在正常使用時,看不見的面.(如:底面,內面) 5.缺點分類 5.1.CR:這是一種嚴重危害人生及環境安全;不符合有關法規;使用產品會造成不安全及有害后果的缺點. 5.2.MAJ:這是一種會影響產品使用性或導致客戶不購買的缺點. 5.3.MIN:這是一種不降低產品之可用性,在外觀上與常規標准有少許差別,對商品價值影響輕微的缺點. 5.4 備注缺點:這是一種只是外觀上與常規標准有輕微偏差但對商品價值不影響的缺點. 6.整批接收 整批接收遵守以下AQL計划: 6.1.CR;MAJ;MIN 缺點均屬AQL計划內; 6.2.備注缺點:此缺點不遵守一定的AQL,但是如果“備注缺點”超過抽檢量的20%,在允收該批產品前,QA應與生產單位達成日后改善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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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產品外觀檢驗標准(日本線) | 文件編號 | WI-QC-A-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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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檢查準則 7.1黑點,劃痕之判定標準. 劃痕 刮傷 | 檢查準則 | 缺點分類 | |||
寬度 <0.20mm | 長度L | 主面 | 第二面 | 第三面 | |
≤2mm | 備注缺點 | 備注缺點 | 備注缺點 | ||
2mm | MIN | 備注缺點 | 備注缺點 | ||
4mm | MIN | MIN | 備注缺點 | ||
>6mm | MAJ | MIN | MIN | ||
检查面的一半 | MAJ | MAJ | MAJ | ||
>0.20mm | <4mm | MIN | MIN | 備注缺點 | |
4-6mm | MAJ | MIN | MIN | ||
>6mm | MAJ | MAJ | MIN | ||
檢查面的一半 | MAJ | MAJ | MAJ |
黑點斑點 | 主面 | 第二面 | 第三面 | |||||
直徑d(mm) | 允收數 | 直徑d(mm) | 允收數 | 直徑d(mm) | 允收數 | |||
d≤0.25 | 2 | d≤0.3 | 2 | d≤0.4 | 2 | |||
d=0.3 | 1 | d=0.3 | 2 | d=0.4 | 2 | |||
0.30 | 0.3 | 0 | 0.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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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產品外觀檢驗標准(日本線) | 文件編號 | WI-QC-A-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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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黑點(斑點),其間距不可少於15mm。如果黑點(斑點)超過允收數則為MIN或參考QA或客戶樣品。劃痕,刮傷在主面,第二面,第三面的允收備注缺點的數量分別是1,2,3,而且其間距應大於15mm,深度小於0.2mm且在40cm處不可見.(在判斷缺點等級時,以檢查面的最大尺為參照尺寸.) 7.2.任何劃痕,刮傷用手摸有刮手感均屬MAJ。 7.3.塵,臟污若用佈可輕擦凈屬MIN;否則按黑點標準計算. 7.4.斷.裂痕在任何表面都屬MAJ;若斷\裂產生利邊刮手或產生小部件判定為CR. 7.5.披鋒在主面上: 7.5.1厚度<0.2mm(手摸有輕微刮手感),长度≤3mm属MIN; 7.5.2长度>3mm<6mm,厚度≥0.2mm<0.5mm属MAJ. 7.5.3 長度>3 mm,厚度>0.5mm屬CR 7.6機座或機座之膠腳在同一平面上 1)偏差小於0.2mm則允收; 2)偏差在0.3mm-0.5mm属MIN; 3)偏差超過0.5mm屬MAJ. 7.7.縫隙 7.7.1底面殼(或上下蓋)間縫隙不可超過0.25mm 否则属MIN. 7.7.2機殼底面殼間縫隙可見機內之零部件屬MAJ 7.8.漏裝或錯裝或任何組件損傷屬MAJ. 7.9.外觀顏色與樣品相比較, 顏色偏差明顯的屬MAJ.偏差輕微的屬MIN,無法確定時由QE或QA主管判定,必要時由業務與客戶溝通確定. 7.10.噴油,絲印文字及LOGO 7.10.1絲印文字/LOGO或凹嵌字體之缺點在40cm外看不見則允收,能見到則屬MIN,但以下缺點不屬此範疇: A.重印屬MIN B.字樣不能分辨為MAJ。 7.10.2 絲印文字/LOGO或凹嵌字體用3M膠紙作粘性試驗不可有脫油脫色的現象,若有則按黑點標準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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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產品外觀檢驗標准(日本線) | 文件編號 | WI-QC-A-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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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3 塑膠或金屬外殼噴油不可含有毒成分,用刀片在測試殼上相互垂直方向劃10*10條相距1.5mm的直線成1.5mm方格用3M膠紙作粘性試驗不可有脫油現象. 7.10.4 產品外殼脫油,一律按黑點斑點標準判定. 7.11.機內異物依下列標準: A.导电物长<1mm,宽<0.5mm为MIN;长≥1mm,宽≥0.5mm为MAJ. B.非导电物长<6mm,宽<1mm为MIN;长≥6mm,宽≥1mm为MAJ.. 7.12.LCD外觀缺點 7.12.1.LCD底色不均勻或變色MIN. 7.12.2.LCD漏墨或破損屬MAJ. 7.12.3.黑點,黑線或氣泡,在40cm處可見依下以下標準 缺點 | 直徑d或寬度w (mm) | 長度L (mm) | 最大允收數量 | 超標判定 |
黑點 | d≤0.18 | 不计算 | ||
0.18 | 3* | MIN | ||
d>0.2 | 0 | |||
黑線 | w≤0.02mm | L≤1.0mm | 不计算 | |
0.02 | L>1.0mm | 3* | MIN | |
d>0.05mm | 0 | |||
字劃 氣泡 外凸或內陷 | d≤0.50 | 不计算 | ||
0.20 | 3* | MIN | ||
d>0.30 | 0 |
7.13.螺絲電鍍不良屬MIN,螺絲滑牙(無法再鬆開)及生銹屬MAJ..
8.备注
8.1此標準是一個指南,對於任何不明之處必須交於QE或QA主管判定,必要時由業務與客戶溝通確定.
8.2客戶有要求時,依客戶要求為依據.. |
文件名稱: 產品外觀檢驗標准(日本線)
文件編號: WI-QC-A-0001
文件發行: 2004年12月01日
版 本: A/0
頁 面 數: 共4頁 | ||
核准 | 審查(業務) | 經辦 |
XX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名稱: 產品功能檢驗標准(日本線) 文件編號: WI-QC-A-0001 文件發行: 2004年12月01日 版 本: A/0 頁 面 數: 共2頁 | ||
核准 | 審查(業務) | 經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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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產品功能檢驗標准(日本線) | 文件編號 | WI-QC-A-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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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標準意在提供一個明確的產品功能檢驗標準,以確保本廠之產品品質能符合本廠及客戶之要求。 2.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于本公司日本線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檢驗.(客戶有特別要求的依據客戶標准)。 3.原材料檢驗: 3.1 對各种電子原材料必須有供應商的承認書,保証有可追溯性. 3.2 針對有客戶特別要求的原材料一定的用客戶指定的材料.(如:電池,線材等) 4.半成品檢驗: 4.1 工作電壓: 在產品要求之工作電壓范圍.超出或低于之工作電壓都會可能導致產品工作不正常,更嚴重電致死机. 4.2 工作電流: 產品在工作時所耗之電流.一般而言,指瞬時耗費之最大電流.若工作電流太大,會影響產品電池的使用壽命.所以電流應該在設計時有所考慮,一般不超過其規定值. 4.3 待命電流: 指開啟產品的電源后,產品未開始動作時所耗的電流.根據產品自身特性而規定. 4.4 靜態電流: 指產品未工作時,待命后之所耗之電流,一般不超過5uA. 4.5 聲功率: 音量(DB) 在規定環境下,產品正對所測之儀器,在一定距離所測DB值.一般不超過或低於其規定值. 4.6 音樂周期: 影響聲音快慢的物理量.由客戶確認后決定. 4.7 壽命: 指在此產品中電池能正常工作多少時間或次數(一定周期). 5.成品檢驗: 5.1 成品必須做全功能測試. 5.1.1 工作電壓,工作電流,靜態電流.,待命電流.音量大小,音樂周期,壽命.必須在允許的範圍內. 5.1.2 拔動開關拔動靈活,接觸良好,無卡鍵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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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按鍵開關按鍵靈敏. 5.1.4 LED表面不能高出塑膠表面,所要使用LED必須由客戶確認.電流一般不超過20MA ,具體由產品自身確定. 5.1.5 LCD必須有厂商資料確認,字體清晰,標準由客戶確認. 5.2 耐靜電試驗: +/-15000V的電壓交互印加. 工作無異常. 5.3 耐熱試驗: 60℃/8H后﹑1H放置﹑做10分鍾測試.工作無異常. 5.4 耐寒試驗: -20℃/8H后﹑1H放置﹑做10分鍾測試. 工作無異常 5.5 溫度周期試驗: -20℃/4H﹑60℃/1H﹑4個周期后1H,做10分鍾測試. 工作無異常 5.6 耐濕試驗: 80%45℃/8H后﹑1H放置﹑做10分鍾測試. 工作無異常 5.7 環境變化試驗: 0﹑10﹑20﹑30﹑40℃各10分鍾測試. 工作無異常 5.8 紙箱振動試驗: 振幅5mm﹑1000回/分﹑上下/左右/前后各20分. 5.9 紙箱落下試驗: 1.2m的高度﹑混凝土的地面,6面自然落下. 5.10 個裝彩盒的壓重試驗: 2個重疊,60KG的壓重,壓24H. 5.11 紙箱壓重試驗: 紙箱包裝后,100kg,24H放置. 5.12 裸体落下試驗: 1.2m的高度﹑混凝土的地面,6面自然落下. 5.13 耐久性試驗: 1個月想定回數*活用想定時間*3倍. 6.備注: 6.1 此標準適合外觀性產品,非機芯類之參考用. 6.2 此標準是一個指南,對於任何不明之處必須交於QE或QA主管判定,必要時由業務與客戶溝通確定. 6.3 客戶有要求時,依客戶要求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