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址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4、人工挖桩间土方桩间净距小于四倍桩径(桩边长)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6、机械挖土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整体土方挖深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
7、机械挖土定额土壤含水率时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人工挖孔桩,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每10立方米增加11.61工日。
10、人工挖孔桩的安全设施及照明费用,包括人工挖孔桩挖土方和做护壁在内的所需费用。定额未包括桩孔内发生的排水、送风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土方项目划分:
平整场地:厚度在+-30厘米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找平为平整场地。
竖向布置:厚度超过+-30厘米以外的土方挖、填、找平为竖向布置。
土方:凡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厘米以外,沟槽底宽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挖土的为挖土方。
沟槽: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为挖沟槽。
基坑:凡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挖土为挖基坑。
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指当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底面和侧面随地下水一起涌出的流动状态的土方。
二、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米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时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项目划分:
平基: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凡沟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为基坑。
摊座:指石方爆破后,实际要求对基地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的标高。
修整边坡:指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三、土石方回填
1、房心回填土与基础回填土的划分:室内外高差在0.6米以内时,以室外地坪标为界;室内外高差超过0.6米以外时,以-0.6米标高为界,以上为房心回填土以下为基础回填土。
2、房心土回填土套用素土垫层定额。
3、基础回填灰土、级配砂等其他材料时,执行回填土定额,增加相应回填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5.
四、土石方运输
1、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 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 数 | 1.75 | 2.0 | 2.25 | 2.50 |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时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办理现场签证。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个项资料: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
1、挖土方工程量一般规定:
(1)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考虑工作面、放坡系数和挖土深度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底面积考虑工作面、放坡系数和挖土深度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冻土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深度以天然冻土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天然形态体积计算。
(5)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沟底面积考虑工作面、放坡系数和挖土深度、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6)一般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地下室墙基沟槽以地下室挖土底面标高为准计算,管沟挖土方深度按自然地坪平均标高至管沟底面平均标高计算。
2、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 方 体 积 | 天 然 密 实 度 体 积 | 夯 实 后 体 积 | 松 填 体 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1.20 | 0.92 | 0.80 | 1.00 |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和构筑物底面投影面积每边各加2米计算。围墙按中心线长度和围墙地面投影厚度每边各加1米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厘米,双面加20厘米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5、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 | 1:0.33 | 1:0.75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冻土不计算放坡。
6、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工程使用的材料 | 基础底边宽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面层) |
8、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各种检查井及给排水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挖土量,按管道沟槽土方总量的2.5%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 塑料管 |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 | 陶土管 |
50-75 | 0.60 | 0.70 | 0.80 | 0.70 |
100-200 | 0.70 | 0.80 | 0.90 | 0.80 |
250-350 | 0.80 | 0.90 | 1.00 | 0.90 |
400-450 | 1.00 | 1.10 | 1.30 | 1.10 |
500-600 | 1.30 | 1.40 | 1.50 | 1.40 |
700-800 | 1.60 | 1.70 | 1.80 | |
900-1000 | 1.80 | 1.90 | 2.00 | |
1100-1200 | 2.00 | 2.10 | 2.30 | |
1300-1400 | 2.20 | 2.40 | 2.60 |
1、人工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岩0.2米;特坚岩0.15米;超挖部分岩石挖方量内计算。
3、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
2、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
五、土、石方回填土工程
1、回填土体积均以回填后的夯实土或松填土体积为准计算。
2、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3、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0.5米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0.5米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每m管道
管道名称 |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m) |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11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
钢管 | 0.21 | 0.44 | 0.71 | |||
铸铁管 | 0.24 | 0.49 | 0.77 | |||
混凝土管 | 0.33 | 0.6 | 0.92 | 1.15 | 1.35 | 1.55 |
5、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平均厚度计算。
6、场内余土外运体积按以下计算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夯(松)填系数
7、场外取土内运体积按以下计算式计算:
场外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夯(松)填系数
六、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使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与地基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土壤级别按一、二级土综合考虑。
三、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为包括接桩,如发生接桩按相应接桩定额项目计算。
四、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 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 | 150m3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50 m3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60 m3 |
打孔灌注砂、石桩 | 60 m3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 m3 |
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 m3 |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本章节各种桩打桩、压桩、打孔时,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米)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米)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定额各种灌注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1.25 | 1.5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30 | 1.5 |
打孔灌注砂桩 | 1.30 | 3 |
打孔灌注砂石桩 | 1.30 | 3 |
钻孔高压注浆桩 | 1.30 | 3 |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三、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 桩 深 度 | 系 数 |
2m以内 | 1.25 |
4m以内 | 1.43 |
4m以上 | 1.67 |
十五、桩头按凿桩头长度在0.5米以内考虑,桩头长度超过0.5米先执行截桩定额。
十六、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
十七、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等额考虑了垂直度、超挖深度和超灌量的损耗。
十八、地下连续墙及导墙不包括钢筋制作、安装,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九、边坡喷射混凝土不包括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及临时平台安装拆除,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土质级别、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制作和打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不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预制桩尖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接桩按设计要求,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面另加0.5米)计算。
五、打孔灌注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
3、打孔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六、钻孔灌注桩、震动沉管灌注桩、钻孔高压注浆桩按设计桩长加0.25米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
七、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根据设计规定,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以吨计算。
八、人工挖孔桩:
1、挖空灌注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有混凝土护壁的项目,定额分列了护壁混凝土和桩芯混凝土的含量,其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换算。
2、喷射砂浆护壁,按孔壁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桩孔灌注混凝土,使用无混凝土护壁项目。
九、钻孔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十一、喷粉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十二、桩头截断、凿桩头,均以个计算。
十三、灌注桩要求复打时,按复打深度沉管外径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导墙土方量和混凝土量按施工组织设计以实体积计算。
十五、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和混凝土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厚度乘槽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六、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七、锚杆钻孔、灌浆按图示孔深计算,锚杆制作安装按图示重量计算。
十八、土钉支护图示重量计算。
十九、喷射混凝土图示支护面积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砖墙时按标准砖240*115*53毫米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定额中的砌筑砂浆系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3、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匀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5、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6、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7、墙体必须放置的拉结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
8、零星砌体是指砖砌便槽、明沟、暗沟、隔热板带砖墩、地板墩等。
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0.4*0.22*0.2米,柱按0.45*0.22*0.2米,踏步按0.4*0.2*0.1米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0.6米。
3、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4、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三、基础与墙体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0.3米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米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使用预拌砂浆时按以下规定换算:
1、干拌砂浆:每立方米现场搅拌砂浆换算乘干拌砂浆1.5吨及水0.3立方米、扣减搅拌人工0.27工日、搅拌机械0.03台班。
2、湿拌砂浆:每立方米现场搅拌砂浆直接换算成湿拌砂浆1立方米、扣减搅拌人工0.72工日、全部搅拌机械台班。
3、干拌砂浆预算价格180元/吨;湿拌砂浆预算价格280元/立方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
1、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础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二、砖砌体
1、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消火栓箱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的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等不增加。
2、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3、墙身高度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0.2米;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0.3米,出檐宽度超过0.6米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算至天棚底另加0.1米;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4、砖砌围墙应分别不同墙厚以立方米计算,按外墙定额执行。砖垛和压顶等工程量应并入墙身内计算。
5、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实砌部分,按相应外墙定额以立方米计算。
6、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7、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标准砖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另列项目,按相应定额计算。
8、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9、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10、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平方米以下的体积,但空洞内的抹灰工程量等不增加。
11、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12、零星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厕所蹲台、便槽、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池、花台、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1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14、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
15、砖平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1米,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米时,高度为0.24米,大于1.5米时,高度为0.365米)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5米,高度按0.44米计算。
16、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构筑物
1、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身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体积计算。
(3)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2、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墙定额。
3、检查井、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四、其他墙体
1、框架间砌体,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2、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其实砌标准砖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另行列项目,按相应定额计算。
3、轻质墙板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石砌体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消防栓箱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的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等不增加。
3、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4、墙身高度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底板;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0.2米;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0.3米,出檐宽度超过0.6米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算至天棚底另加0.1米;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5、砖砌围墙应分别不同墙厚以立方米计算,按外墙定额执行。砖垛和压顶等工程量应并入墙身内计算。
6、石挡土墙、石柱、石台阶、地沟、明沟、石护坡、石勒脚、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每天0.3平方米以外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7、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8、石栏杆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9、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六、标准砖墙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砖数(厚度) | 1/4砖 | 1/2砖 | 3/4砖 | 1砖 | 1.5砖 | 2砖 | 2.5砖 | 3砖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子目中的混凝土含量已包括损耗率。
2、现浇混凝土有梁板、平板用于双坡屋面时,屋面坡度大于10°,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屋面坡度大于30°,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3、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4、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未列除定额项目的构件。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6、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投影平均厚度超过定额厚度时,定额材料、机械按比例调整,人工不变。
7、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分别列项,商品混凝土浇注执行现浇混凝土定额项目,混凝土直接换算同时扣减后搅拌、运输机械和人工(每10立方米混凝土3.12工日)。
8、商品混凝土C15预算价格290元/立方米、C20预算价格300元/立方米、C25预算价格310元/立方米、C30预算价格320元/立方米、C35预算价格340元/立方米、C40预算价格370元/立方米、C45预算价格400元/立方米、C50预算价格450元/立方米、C55预算价格510元/立方米、C60预算价格580元/立方米。
9、现场搅拌站搅拌混凝土按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分别列项,浇注执行商品混凝土定额项目。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均为施工现场预制,子目中的混凝土含量包括损耗率。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均为施工现场预制,子目中的混凝土含量,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扣除外购预制混凝土构件含量。
(2)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每以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3)构件安装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米以内距离计算的,如超出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4)构件安装一般不得计算脚手架,如需搭设专用架子时,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项目执行。
(5)本定额不包括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3、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由构件堆放场地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4、预制混凝土构件按安装和运输特点分类如下:
一类:屋架、9米长以上的梁、柱、桩、板。
二类:9米长以内梁、柱、桩、板、檩条、楼梯、阳台、挑檐、垃圾道、通风道、小型配套构件。
三类: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上下挡板、V形折板、各种支撑、钢筋混凝土门窗框。
1、钢筋工程适用于现浇混凝土及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制作、安装。
2、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定额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
3、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不得调整。
4、现浇混凝土构件未考虑预埋铁件,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5、无(有)粘结钢绞线,定额消耗量包括曲线计算系数:梁5%、板3%、施工操作损耗4%。
6、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在加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执行成型钢筋运输定额项目。
7、圆形烟囱、水塔、圆形贮仓等构筑物使用的弧形钢筋按相应钢筋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建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和螺栓所占体积。
2、基础
(1)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时,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2)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板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墙、梁、板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混凝土高杯柱基(长颈柱基)高杯(长颈)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三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基计算;高杯(长颈)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计算。
(5)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柱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
(1)梁的长度: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包括在梁的长度内计算。
(2)梁头处的现浇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厘米计算。
5、板
(1)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体积总和计算。框架异形边梁浇捣混凝土增加人工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按板实体积计算。
(4)不同类型板连接时,均以墙的中心线为界。
(5)现浇钢筋混凝土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侧面为分界线。
(6)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6、墙
(1)钢筋混凝土墙、电梯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洞口及0.3平方米以外的孔洞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2)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7、满堂基础、有梁板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8、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板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0.5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的图示体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带反挑檐的雨篷其檐总高超过0.2米者,其超过部分执行栏板定额项目。
10、有柱、梁的门厅雨篷,按有梁板以立方米计算,柱按相应定额以立方米计算。
11、栏板、扶手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2、台阶、池槽按实体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米计算。
13、小型构件指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构件,按实体积计算。
14、现场搅拌站搅拌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含量计算。
15、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中混凝土含量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0.3*0.3米以内孔洞面积。
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构件接头灌缝的因素。
三、构筑物混凝土
1、构筑物混凝土除另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按本分部地沟定额计算,架空烟道按通廊定额计算。
3、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分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面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均按定额计算。
(4)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保温水槽外包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4、贮水(油)池
(1)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如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定额计算。
(2)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3)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4)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5)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6)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及纵槽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贮仓
(1)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的分界线按相互交点的水 平线为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本章相应定额计算。
(2)筒仓按不同内径以实体积计算。
(3)圆形仓应分基础板、底板、顶板、立壁等部分计算。
(4)圆形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5)圆形仓顶板的梁与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定额执行。
(6)圆形仓板式基础,可按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计算。
(7)仓壁高度应自基础顶面算至顶板底面。
6、地沟
(1)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地沟断面何种形式均按本定额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均按实体积计算,八字角部分并入沟壁工程量内。
四、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在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中
(1)低碳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米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米计算;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米计算。
(4)低碳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米计算。
(5)低碳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米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米计算;孔道长度在20米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米计算。
(6)碳素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时,孔道长度在20米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米计算;孔道长度在20米以外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米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米计算。
4、钢筋电扎压力焊、锥螺纹、冷挤压接头以个计算。
5、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6、无(有)粘结钢绞线计算长度,按现浇混凝土构件外皮长度加张力端长度。
7、无(有)粘结钢绞线以每延长米实际重量,按吨计算。
8、植筋工程量区别不同规格以根计算。
9、现浇空心板内芯管安装工程量区别不同管径按米计算。
第五章 厂库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时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木屋架、檩木的木材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注明的断面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增加5毫米;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并增加刨光工0.09工日/立方米。
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所附五金配件时按标准土用量确定的,如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厂库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以钢材重量表示。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围墙铁丝大门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洞口面积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的制作安装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附属于木屋架的夹板、垫木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相连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4、木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的圆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物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0.2米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五、屋面木基础,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米。
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0.3米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行计算。
第六章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说 明
一、构件制作
1、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焊接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3、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4、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吨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5、本定额构件制作子目中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品种、比例允许调整。
6、金属构件按安装和运输特点分类如下:
一类: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
二类:钢梁、钢支撑、钢檩条、钢平台、钢走道、钢梯、钢栏杆、钢漏斗、零星钢构件;
三类:钢天窗架、钢挡风架、钢墙架、钢支架。
二、构件安装
1、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按类执行。
2、本定额综合考虑二类构件拼装和吊装的机械费。
3、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米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米时,应另按构件1公里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4、本定额不包括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5、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吨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6、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墙面安装,已包括现场开门、窗洞口所增加的洞口侧面的护壁,护角等用工料,挖洞面积(不含门窗洞口)在工程量中不扣除。
7、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安装中,综合考虑了彩钢夹芯板推拉门用的工料及配件。
三、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和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按构件类别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制作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2、钢屋架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屋架上的檩托、角钢重量。
3、钢网架制作工程量包括焊接球、螺栓球、锥头、封板、六角钢、支座支托、高强螺栓重量。
4、钢托架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与托架上的牛腿或悬臂梁的重量。
5、钢桁架、门式钢架、钢框架工程量包括型钢和钢板的重量。
6、钢屋架、刚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工程量按钢屋架、钢托架重量计算。
7、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8、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
9、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墙,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减门窗洞口面积。
10、钢支撑制作项目包括柱间、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以重量计算。
11、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
12、钢平台包括平台柱、平台梁、平台板、平台斜撑、钢扶梯及平台栏杆的重量。
13、钢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
14、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示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二、构件安装、运输
1、金属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分别按一、二、三类构件制作工程量汇总以重量计算。
三、探伤、除锈、刷油
1、金属构件探伤、除锈、刷油工程量区别不同工艺按金属构件的重量、表面积、焊缝长度计算。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瓦片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面层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高分子卷材厚度,再生橡胶卷材按1.5毫米,其他均按1.2毫米取定。
三、防水工程适用于楼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
五、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
六、本定额中沥青、马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马蹄脂。
七、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2厘米;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15厘米;紫铜板止水带系2毫米厚,展开宽45厘米;氯丁橡胶宽30厘米,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厘米,其余均为15*3厘米。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八、盖缝:木板盖缝断面为20*2.5厘米,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九、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B.1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十、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十一、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作安装按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屋面安装,未考虑开启天窗、采光带工料,发生时单独计算。
十三、膜结构(也称索膜机构),是一种以膜布与支撑(柱、网架等)和拉结结构(拉杆、钢绳等)组成的屋盖、篷顶结构;常用于候车厅、收费站和地下通道出口等。
十四、膜结构屋面适用于膜布屋面;膜结构中支撑和拉固膜布的钢柱、拉杆、金属网架、钢丝绳、锚固的锚头等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算;支撑柱的钢筋混凝土柱基、锚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及地脚螺栓等应按钢筋混凝土相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工程
1、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屋面安装按图示尺寸计算,减屋面采光带、天窗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3、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高
B(A=1) | 高跨比 B/2A | 坡度角度 (a) | 延尺系数C (A=1) | 隅延尺系数D (A=1) |
1.0 | 1/2 | 45° | 1.4142 | 1.7321 |
0.75 | 36°52′ | 1.25 | 1.6008 | |
0.70 | 35° | 1.2207 | 1.5779 | |
0.666 | 1/3 | 33°40′ | 1.2015 | 1.5620 |
0.65 | 33°01′ | 1.1926 | 1.55 | |
0.60 | 30°58′ | 1.1662 | 1.5362 | |
0.577 | 30° | 1.1547 | 1.5270 | |
0.55 | 28°49′ | 1.1413 | 1.5170 | |
0.50 | 1/4 | 26°34′ | 1.118 | 1.5000 |
0.45 | 24°14′ | 1.0966 | 1.4839 | |
0.40 | 1/5 | 21°48′ | 1.077 | 1.4697 |
0.35 | 19°17′ | 1.0595 | 1.4569 | |
0.30 | 16°42′ | 1.044 | 1.4457 | |
0.25 | 1/8 | 14°02′ | 1.0308 | 1.4362 |
0.20 | 1/10 | 11°19′ | 1.0198 | 1.4283 |
0.15 | 8°32′ | 1.0112 | 1.4221 | |
0.125 | 7°08′ | 1.0078 | 1.4191 | |
0.10 | 1/20 | 5°42′ | 1.0050 | 1.4177 |
0.083 | 1/24 | 4°45′ | 1.0035 | 1.4166 |
0.066 | 1/30 | 3°49′ | 1.0022 | 1.4157 |
(2)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3)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隅延尺系数(马尾架);
(4)沿山墙泛水产度=A*C。
二、卷材防水
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0.25米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0.5米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涂膜屋面
1、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四、屋面排水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铸铁、塑料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以个计算。
3、PVC、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土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管件所占位置不扣除。管件以个计算。
五、防水工程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0.5米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0.5米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4、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0.5米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5、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工料均以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6、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第八章 防腐蚀、保温、隔热工程
说 明
一、耐酸防腐蚀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立方米、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立方米。
二、保温隔热
1、屋面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3、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4、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5、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需增加药物防虫,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6、玻璃棉、矿渣棉包括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7、墙体铺贴块料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
二、保温隔热工程
1、屋面、天棚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屋面、天棚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墙体保温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及突出墙垛等部位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5、柱保温层,按图示柱的保温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宽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底面计算。
2、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九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木模板编制,采用模板不同时不得换算。
2、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阳台、雨篷的模板,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支撑高度(即支撑底标高至构件底标高之间的高度)3.6米编制,超过时执行支撑高度定额项目。支撑高度超过7.2米时,支撑超高定额乘以系数0.6.
3、清水混凝土模板指设计要求按照清水混凝土质量标准施工时采用的模板。
4、现浇混凝土墙、电梯井壁模板,含埋入混凝土内的铁拉板。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墙模板含埋入混凝土内的止水螺栓。
5、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模板的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30°,模板的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坡度大于45°,模板的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
三、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混凝土地模及砖地(胎)模编制的。
四、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筒仓时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时按100%摊销计算的,筒仓时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
4、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现浇混凝土支撑超高定额工程量按相应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支撑高度超过3.6米,每超过1.2米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米不计。
3、清水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模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墙模板均按混凝土与接触面积计算。
(2)墙内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3)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
1、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第十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安全防护、电梯安装脚手架、烟囱脚手架、水塔脚手架。
二、综合脚手架
1、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建筑工程均执行综合脚手架。
2、综合脚手架分别按单层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和多层混合结构、框架结构编制。其中混合结构包括砖混结构、底框混合结构(砖混机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0%以上);框架结构包括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
3、综合脚手架综合考虑了基础、内外墙砌筑、内外墙保温、混凝土浇注、预制和金属构件吊装、内外墙装饰(抹灰、块料、油漆、涂料)等所需的各种脚手架及水平、垂直安全网费用。
4、综合脚手架不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使用的单项脚手架:
(1)基坑深度超过1.5米,底面积超过4平方米的设备基础。
(2)沟槽深度超过1.2米的室内地沟。
(3)安装电梯使用的脚手架。
(4)单独搭设的安全防护。
5、综合脚手架中多层建筑的层高时按3.6米以内考虑的。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不大于规定檐高时,按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大于规定檐高时,按折算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
6、地下室执行6层以内的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单项脚手架
1、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或能计算建筑面积(除混合结构、框架结构以外)的建筑工程以及接层、专业分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搭设脚手架时,执行相应单项脚手架。
2、单项脚手架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挑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移动平台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天棚粉饰脚手架。
3、安全防护架包括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均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以及其他物体的隔离防护。
4、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地下室建筑面积单独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
(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0.24米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0.24米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工程量之内,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室外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超过3.6米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超过3.6米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4)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米,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相应外脚手架。
(5)贮水(油)池,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米以上的,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
(6)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米以上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脚手架。
2、里脚手架
(1)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的砌筑高度在1.2-3.6米的,按里脚手架计算。
(3)围墙脚手架,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米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
3、满堂脚手架
(1)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的高度以设计室内地面至天棚为准。凡天棚高度在3.6米至5.2米之间者,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超过5.2米时,每增加1.2米计算一个增加层。
(2)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满堂脚手架。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建筑面积1/2计算满堂脚手架。
(4)沟槽深度超过1.5米,宽度超过3米的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基坑深度超过1.5米,底面积超过4平方米的基础、设备基础;均按带形基础、基础、设备基础底面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满堂脚手架。
(5)室内高度超过3.6米(含3.6米)的天棚吊顶、抹灰油漆等装饰工程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3计算满堂脚手架。
4、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5、吊篮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移动平台架按天棚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8、天棚粉饰脚手架按天棚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斜道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安全网按实挂部分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其他脚手架
1、电梯安装脚手架按单孔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2、烟囱、水塔脚手架按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第十一章 垂直运输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垂直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等,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层数和檐高分别按混合结构、框架结构编制。
2、建筑物层高时按3.6米以内考虑的。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不大于规定檐高时,按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大于规定檐高时,按折算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
3、地下室执行对应地下室垂直运输定额项目。
4、檐高3.6米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5、在单位工程中垂直运输机械同时使用塔式起重机和卷扬机时,按塔式起重机计算。
6、框架结构建筑物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
三、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
2、未列项目构筑物垂直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费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层数和檐高以建筑面积计算。
2、地下室垂直运输按不同层数以建筑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按建筑建筑面积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
2、设备基础垂直运输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第十三章 建筑物超高费
说 明
一、单层建筑物檐高2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6层以上,均应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二、建筑物超高费时指单层建筑物檐高20米以上、多层建筑物6层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施工电梯使用费、安全措施增加费、通讯联络、高层加压水泵的台班费。
三、建筑物层高费时按3.6米以内考虑的。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不大于规定檐高时,按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当层数不大于规定层数而檐高大于规定檐高时,按折算层数执行对应定额项目。
四、建筑物超高费的垂直运输机械的机械已综合考虑,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机械均不得换算。
五、同一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六、框架结构建筑物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
七、构筑物不及超高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费按不同层数和檐高以超高部分建筑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超过费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第十三章 特、大型机械按拆及场外运输
说 明
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中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乘以系数1.15计算。
二、固定式基础不包括拆除和打桩的费用,发生另计。如实际配备基础与定额不符允许调整。
三、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未包括在本计价定额内。
四、安装拆卸费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
五、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时以塔高45米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米时,每增高10米安拆定额增加10%。
六、场外运费运距为25公里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进场、出场一次按一台次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固定式基础(带配重)按座计算。
二、轨道式基础按双轨长度以米计算。
三、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按台次计算。
四、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按台次计算。
第十四章 井点降水
说 明
一、本定额包括抽水机排地表水、井点排水、井点降水中的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钢筋笼深井点、水泥管深井点。
二、钢筋笼深井点按水泥管深井点降水设备执行。
三、单机组抽水包括一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双机组抽水包括两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
四、井点排水、井点降水设备使用天按每昼夜24小时降水考虑。
五、定额中不包括排水采用砌砖、混凝土排水管、降水采用泥浆沉淀池、泥浆沟的挖砌以及泥浆运输等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抽水机排水按不同深度以基坑、槽底面积计算。
二、井点排水打拔井点和管道摊销按不同井点深度以井点个数计算,设备使用按天计算。
三、井点降水中井管安装、拆除按不同井点类别和深度以井点个数计算,设备使用按套天计算。
四、降水设备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五、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45根为一套;水平井点以10根为一套;钢筋笼深井点、水泥管深井点以1根为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