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抒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激发他们更努力学习、立志报效祖国的巨大热情,我校准备开展“唱红歌,庆国庆”的歌唱比赛。
二、活动主题:唱红歌 庆国庆 颂祖国
三、活动时间:2014年9月30日(暂定,根据天气情况再做调整)
四、活动地点:黄集中心小学操场
五、活动形式:歌咏比赛
六、“庆国庆,唱红歌”歌咏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徐登芝
副组长:龚治珍
组 员: 李德龙 陈猛 张为标 邵中洋 黄友全 李海飞
六、“庆国庆,唱红歌”歌咏比赛评委小组名单:
组 长: 龚治珍
副组长:李德龙
组 员: 陈猛 张为标 邵中洋 黄友全 唐正太
统 分:李海飞
音 响:唐正太
摄像:李锁安
七、比赛事项及要求:
(一)、比赛事项
1、比赛顺序:从低到高按年级参赛
2、参赛歌曲:
一二年级唱国歌。三至六年级一首必唱歌曲国歌,一首选唱歌曲,选唱歌曲可以为:《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学习雷锋好榜样》、《我们要做雷锋式的好少年》《红旗飘飘》《今天是你的生日,祖国》《让我们荡起双桨》《歌声与微笑》《请茶歌》《英雄赞歌》《打靶归来》等等。
(二)、比赛要求:
1、全校各班须认真组织参赛,参赛队员和合唱指挥只限本班学生。
2、各参赛队自备伴奏带,请赛前交到唐正太处。
3、各参赛队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4、各参赛队的服装不限,但必须整洁统一。
5、赛场内各班须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在场内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
6、各班须在9月30日前把比赛歌名报到少先队李海飞主任处。
7、请各班级加强参赛节目的训练。
8、比赛的结果计入班主任的积分。
9、由各班主任与音乐老师协调本班歌曲的教唱工作。
十、评分标准: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10分,评分标准如下表
评分项目 | 基础 分 | 音准 | 节奏 | 吐字 | 艺术 效果 | 歌曲内容 与难度 | 指挥 | 服装 | 台风 | 合计 |
分值 | 5分 | 1分 | 0.5分 | 0.5分 | 0.5分 | 1分 | 0.5分 | 0.5分 | 0.5分 |
十二、评奖方法:每个年级评出一名一等奖,其余为二等奖
洪泽县黄集中心小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