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全称):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钢结构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 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钢结构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混凝土以上(含地脚螺栓)的钢结构主体结构、屋面围护系统的安装。
2:建筑面积:
3:承包方式
4:结算依据:
三: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以土建工程完全具备吊装乙方起吊之日起开始计算 天内完工。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或雨天以及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8小时以上时;或由于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
更,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甲乙双方驻现场代表
甲方驻现场代表:
乙方驻现场代表:
五:材料提供及材质要求: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元。
2:计算方式 以建筑滴水面积计算,设计图纸更改及工程如有增减工程量按工程预算书单价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付款方式按如下要求甲方如期支付给乙方:
1) 进度款:主钢构安装完工后,甲方 2天内付总工程款的 %,即( 元人民币)。
2) 进度款:彩板安装完工后,甲方 2天内付总工程款的 % (即 元人民币)。
3) 工程完工款: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10天内付清总工程余款的 % (即 元人民币)。
因甲方的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的减慢或如期不能竣工,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安全施工与保险
1、 乙方应遵守钢结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 人员或行业安检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3、 乙方应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为现场从事钢构安装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 险费,保障风险防范。
八:竣工验收
1:乙方应以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并以此为依据作交工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 7天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 7天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3天内不提
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竣工验收后7天内甲方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若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超出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或根据甲方的要求增添新的项目,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奖罚与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施工问题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2、 因乙方过错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的, 每延误
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双方约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 1%
3、 乙方根据合同工期的规定工期提前完成的, 的工期奖励,工期奖励随工程完
工款一起支付。
4、 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中止或终止合同的连续执行,应赔偿对方本工程总价 30%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 解不成的,双方可向所管辖的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十三:备注部分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