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检修维护零星工程
询 价 文 件
编 号:SZYH2015-GCCG-010
询 价 人: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深圳市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1. 项目名称
2015年度检修维护零星工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法人(“询价人”):
2.2 委托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3 工程地点:
2.4 工程范围:在委托期限内,询价人厂区及生活区内单项工程价格在10万元以内的日常检修、维护的零星工程,包括全厂设备及建、构筑物维护维修等零星工程、生活福利设施建筑、安装、维修、维护零星工程、室外工程建筑安装维护维修零星工程等。
2.5 质量标准:工程应遵守中国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和环保规定,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施工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则施工单位应遵守新的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询价人鼓励报价人( “承包商”)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2.6 委托方式:在委托期限内,询价人根据日常检修需要向承包商出具工程委托书,每项工程均单独出具一份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工程范围、质量、工期等内容。在委托期限内,每项工程双方均以委托书约定内容单独进行工程施工、验收、结算、保修等工作。
2.7 工程结算:询价人按成交费率与成交承包商签订合同,在委托期限内,所有工程均按合同约定的统一费率进行结算。
2.8 本项目工程计价采用博微电力造价管理软件及广联达计价软件,成交承包商应承诺使用上述软件,并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的时间输入、更新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2.9 为确保满足委托期限内各类委托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成交承包商需向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3. 承包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承包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以上资质具备一种即可,以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承包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火力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或检修维护工程经验。
3.3 承包商在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 承包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承包商,请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资质等级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
法定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手机:
传 真: 邮政编码: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项目法人 |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委托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
承包商资质条件 |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以上资质具备一种即可,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报价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
报价保证金 | 无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
未成交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 ■否 □是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项目。
1.2.询价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1.3.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询价人负责解释。
2.询价人
2.1.“询价人” 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项目法人。
3.合格的承包商
3.1.“承包商”系指向询价人提供工程施工的法人。
3.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承包商均为合格的承包商。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于询价人的承包商才能参加报价。
4.合格的工程
4.1.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4.2.承包人必须按项目法人工程项目委托书中规定的工程范围、质量、工期、保修等要求完成受委托的工程项目。
5.报价费用
5.1.承包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询价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说明
6.询价文件构成
6.1.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的询价以及询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询价文件由下述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6.2.承包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承包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6.3.承包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询价人有权不予受理。
7.询价文件的修改
7.1.询价文件的修改是指询价人对询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7.2.询价人可以在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由于询价文件的修改可适当延长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7.3.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承包商有约束力。承包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报价文件的编写
8.报价文件的组成
8.1.报价文件应包括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中的所有内容。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承包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9.报价
9.1.报价应详细填写《报价表》。
9.2.《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承包方式。
2)项目按类别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生产性项目为全厂设备及建、构筑物维护维修等零星工程,按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进行计价,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2013年水平;非生产项目为生活福利设施建筑、安装、维修、维护等零星工程,按2003年版深圳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计价,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施工当期水平。生产项目及非生产项目的拆除工程根据专业按2003年版深圳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中拆除子目对应项目进行划分及计价。
3)承包商需按项目类别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进行自主报价,拆除工程单独报价,措施费(以总价为基数)、规费、税金相应费率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定额及相关规定计取,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率。
4)承包商应充分理解本项目费率报价规则及工程结算相关原则,并做出合理报价。
9.3.承包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询价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9.4.如果承包商报价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报价,询价人可从其他合格承包商中选择。
9.5.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承包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证明承包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承包商应提交证明其满足《询价邀请函》中列出的关于承包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承包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承包商应有能力履行询价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等义务。
10.2.承包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1.报价有效期
11.1.报价有效期是指询价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询价人可以就本项目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承包商及授予合同,承包商不得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从自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六十个日历日。
11.2.特殊情况下,询价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承包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承包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承包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12.报价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2.1.承包商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承包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12.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12.4.报价文件应该加盖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3.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承包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承包商名称、询价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13.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询价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不负责任。
13.4.报价文件未密封及加写标记的,询价人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14.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4.1.详见第二章承包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
15.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承包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承包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询价人。
15.2.报价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对报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之后,承包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
15.4.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至承包商承诺的的报价有效期内,承包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
五、评审
16.询价仪式
16.1.询价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仪式。
16.2.询价人派代表或监督员监督评审全过程。
16.3.询价仪式开始时,由监督员检查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7.询价小组
17.1.询价人将根据询价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18.报价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18.1.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对承包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包括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等;对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会被拒绝。(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外部证据)。
18.2.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询价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承包商的相对排序。
18.3.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18.4.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承包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做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包括骑缝章);
2)报价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5)报价文件附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5.承包商试图对询价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19.报价文件的澄清
19.1.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承包商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承包商有责任按照询价人的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承包商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承包商有约束力。
19.2.询价小组将审查承包商的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并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
20.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20.1.询价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费率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费率报价的承包商作为成交承包商。
21.询价废除的情况
21.1.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询价废除处理:
1)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承包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询价任务取消的;
作询价废除处理后将重新组织询价。
22.评审注意事项
22.1.评审是询价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进行。询价小组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承包商。
22.2.除询价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任何承包商均不得就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询价人及询价小组联系。如果承包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询价人和询价小组以提醒询价人和询价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3.除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承包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询价工作结束后,询价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2.4.询价后,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23.拒绝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
23.1.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资料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资料。
24.成交
24.1.评审结束后,询价人将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意见确定成交承包商,对未成交承包商的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
2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询价人将取消成交承包商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承包商而谋取成交的;
3)与询价人或者其它承包商恶意串通谋取成交的;
4)通过向询价人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的;
5)在询价过程中与询价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的;
24.3.如果成交承包商资格被撤消之后,则视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
2)与排位在该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人签订合同。
六、授予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询价人在确定成交承包商后3日内与其签订合同。
25.2.询价文件、成交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履约保证金
26.1.成交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现金形式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6.2.如果成交承包商签订合同后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询价人将撤消成交通知书。在此情况下,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或与排位在该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人签订合同。
26.3. 履约保证金退回:在2015年度委托工程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并经询价人书面同意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三章 合同格式
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项目法人”和“询价人”指 。
1.2“承包商”指 (成交承包商名称)。
1.3“项目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法人指定的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该项目的专职管理人员。
1.4“监理工程师”指由项目法人指定的为监管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
1.5“承包商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商任命,项目法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商全权的个人。
2.语言和法律
2.1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2.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2)成交通知书;
3)询价文件;
4)报价文件;
5)合同特殊条件;
6)合同一般条件。
3.施工进度的改变
每一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的工程委托书通知要求完成,如需改变工程进度,承包商应将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等详细说明提交项目法人。
4.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
4.1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优质高效地对工程进行施工、保护和调试,并完成工程保修。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为施工、保护和调试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商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凡由于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时,项目法人可对承包商给予一定的奖励。
4.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商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是,除了在下文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商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商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商设计,即使有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承包商应服从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协调。
5.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在工地现场遇到了一般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商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承包商应立即向项目法人报告,所发生的费用应加入费率中。
6.作业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商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项目法人满意的程度。
7.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承包商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法规、条例和规定,以及项目法人的相关管理要求。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工程达标投产。
8.开工及误期
承包商在接到项目法人的工程委托书,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后,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开工并竣工,且须通过项目法人的验收。如果因承包商单方面原因造成某工程不能按委托书开工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的,项目法人有权将该工程转包给其它承包商。承包商若因自身原因延误竣工,每迟延一天,应向项目法人支付当月产值审核的金额0.2%的违约金,如果超过工程委托书约定的期限30天仍未能通过项目法人竣工验收的,则项目法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商承担已完成产值审核的金额10%的违约金。
9.检查、检验和验收
9.1检验的通知和时间
承包商应提前5天通知项目法人准备进行检验(试验)的日期。
9.2检验和返回
承包商承包的工程须满足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及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随时接受项目法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项目法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9.3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9.3.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9.3.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项目法人来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项目法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保修
10.1保修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项目法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10.1.1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10.1.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10.1.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保修期若遇到国家有关文件更改,则按新文件执行。
11.工程结算
11.1结算原则:
单位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Σ相应专业建筑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定额基价*工程量*(1+管理费率%)*(1+利润率%)
措施费=Σ相应专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可竞争性费用)+相应专业建筑安装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定额基价*工程量*(1+管理费率%)*(1+利润率%)+相应专业建筑安装工程脚手架定额基价*工程量*(1+管理费率%)*(1+利润率%)
11.1.1生产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2号文件,具体包括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第一册《建设工程上下册》、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七册《加工配制品》定额标准进行计价。
11.1.2非生产项目:执行2003年版深圳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计价。
11.2材料价格: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上下册、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参照近期深圳市地区信息价计列。
11.2.1电力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2013年水平。2003年版深圳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施工当期价格水平。
11.3设备:所有安装设备由询价人提供。
11.4建筑安装拆除工程划分及费用标准
生产项目及非生产项目拆除工程根据专业按2003年版深圳市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中相应拆除子目进行相应项目划分。费率按照相应专业取费标准执行。
11.5其他
11.5.1施工水、电费挂表有偿使用;
11.5.2乙方购买副材料不找材差;
11.5.3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以实际发生为准;
11.5.4生产项目结算书封皮、编制说明、会签单均按照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进度产值审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汇总表、设备分项汇总表、施工费用汇总表、土建工程量汇总表、安装工程量汇总表、主要材料汇总表、编制年价差表均由博微电力造价软件生成。
11.5.5非生产项目结算书封皮、编制说明、会签单均按照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进度产值审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汇总表、设备分项汇总表、施工费用汇总表、土建工程量汇总表、安装工程量汇总表、主要材料汇总表、人材机价差表均由广联达计价软件生成。
12.变更和签证
按照项目法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2.1价款的变更
承包商未经项目法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工期以及给项目法人带来的损失完全由承包商承担。
12.2工程变更和签证价款的确定
工程变更和签证价款结算原则同本章第11.1条规定。
13.质保金
13.1质量保证金数额为每个零星工程项目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在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由项目法人在30日内支付给承包商。
13.2 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及时维修,维修后报项目法人验收,质保期从维修验收合格之日重新算起。如果承包商未能在项目法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维修,项目法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对承包商处以维修费用50%的惩罚金,在承包商的质保金中扣除。
14.付款
14.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14.2工程款: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对所有完成结算的单项工程进行汇总,次季度第一个月在收到承包商开具的后统一支付,付款比例为汇总结算金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14.3质保金:质保金按零星工程项目支付,参照本章第13.1条执行。
15.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询价内容: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报价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询价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竞争。
我代表 (承包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提供的项目为贵方询价文件中的所有项目。
3.我方理解,报价最低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合同,并且严格、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我方承诺按委托书要求完成所有受委托的工程内容。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承包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管理费费率 | 利润 费率 | 综合费率合计 (管理费+利润) | 备注 |
1 | 电力安装工程 | % | ||||
2 | 电力建筑工程 | % | ||||
3 | 深圳建筑工程 | % | ||||
4 | 深圳安装工程 | % | ||||
5 | 拆除工程 | % | ||||
合计 |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询价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由询价小组审查,资格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与询价文件一并递交,未递交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报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5)资质等级证书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7)近三年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