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赵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赵兵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日期自2010年12月31日起。赵兵先生未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聂全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全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1年4月17日。(聂全新先生简历附后)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洪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洪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1年4月17日。(赵洪章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何季麟、李彬、梁博益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股东球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月1日《证券时报》公司2010—044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1日聂全新先生、赵洪章先生简历
聂全新先生,汉族,1968年10月18日出生,党员,1988毕业于山东冶金学校,2003年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生产安全处助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主任。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厂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赵洪章先生,汉族,1966年10月1日出生,党员,1987年毕业于吉林电气化专科学校工业自动化专业,2001年毕业于宁夏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学学历。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厂厂长、党支部,钛材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曾先后荣获过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有色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优秀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