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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9-2010学年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1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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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9-2010学年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009-2010学年厦门市中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规定,2009—2010学年度分配到各中学任教的新教师,年度培训结束时,要按照市教科院培训计划提出的要求和制定的《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对参加培训的新教师进行认真地考核,其材料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必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09—2010学年度参加市教科院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新教师。(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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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9-2010学年厦门市中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规定,2009—2010学年度分配到各中学任教的新教师,年度培训结束时,要按照市教科院培训计划提出的要求和制定的《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对参加培训的新教师进行认真地考核,其材料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必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09—2010学年度参加市教科院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新教师。(因工
2009-2010学年厦门市中学新任教师

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规定,2009—2010学年度分配到各中学任教的新教师,年度培训结束时,要按照市教科院培训计划提出的要求和制定的《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对参加培训的新教师进行认真地考核,其材料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必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2010学年度参加市教科院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新教师。(因工作需要没有从事学科教学的新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上报主管部门办理转正)。

二、考核内容:

1.参加市教科院、区进修学校组织培训的出勤情况,由教科院、进修学校按每次培训的点名记录统计。因公、因病请假,需有学校或医院出具证明。凡无故缺席一次以上(指半天即三个学时)、岗前集中培训因公假、病事假超过6学时,分科集中培训因公假、病事假超过6学时,视为不合格,须重新补课,延期结业或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2.每一位新教师须开一节考核公开课,由教科院(区进修学校)学科指导组组织听课评课,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开课效果。不合格者可重补一次。

3.每一位新教师,须提交一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由教科院(区进修学校)各相关学科,按优、良、合格评定等级。不合格者,同样可重写一篇另行评议。

4.每一位新教师,须提供一学年的听课笔记(要有听课记录和评课意见),听课笔记的节数应不少于本学科学年度教学计划总时数的30%--50%,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考核后,给予评分。

5.全市物理、化学、生物新教师(含实验员)必须参加由教科院统一组织的实验技能考核(含笔试和操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6.除以上要求外,其他要求按《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完成。

无论市教科院、区教师进修学校或部分定级达标校主持的考核,都应按照以上要求对新教师在见习期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方式

1.原则上本年度市属各中学新教师的考核工作,由教科院基教室学科指导组下校考核验收。具体如下:

(1)新教师的考核公开课,请各校排在上午第二、三节开课,第四节组织评议。

(2)一级、二级达标学校的语文、数学、英语新教师的考核工作,由所在校的教务处按要求组织考核。

(3)一级达标校其他学科的新教师考核工作,原则上由所在校的教务处按上述考核内容的要求进行考核(具体由各学科通知)。

(4)由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考核工作,学校须将考核课的时间安排,报教科院相关学科培训指导组。

2.区属各中学的新教师考核工作,请按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的部署进行。

3.音乐学校的音乐专业新教师,由音乐学校主持考核。

4.请各校积极协助市、区学科指导组,加强对每位教师考核课的指导工作。每位新教师都应有本校2名带教教师或片区教研组的带教教师,参加考核公开课的评议等项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由市教科院组织的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各学科指导组下校听课时间另见各学科通知。

2.新教师应在考核课开课之前的一周,将符合教学常规、格式的考核公开课的教案一式三份,直接报送教科院基教室各学科。个人小结或教育教学论文应在4月底前先交相关的学科指导组评议。

3.《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以及各学科另行要求的学科类书面材料,应于5月25日前由学校收齐,统一送市教科院基教室蔡彬彬老师收。其中表一、表二两份表格,应另填报一份。基教室将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将手册返寄学校、表格一份教科院培训处存档。

4.考核内容中所规定各项考核材料,请各校注意指导新任教师备齐迎检。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1.各校自行考核的教师,其考核公开课的教案,可直接交学校教务处,不必交市学科培训指导组。

2.没有从事学科教学的新教师,考核材料直接交学校教务处,不必交市学科组。

中学新教师考核工作的联系地址电话:坑内路23号市教科院基教室蔡彬彬,电话2665051。

                                     市教科院基教室

                                            2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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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9-2010学年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009-2010学年厦门市中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规定,2009—2010学年度分配到各中学任教的新教师,年度培训结束时,要按照市教科院培训计划提出的要求和制定的《厦门市职教、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手册》,对参加培训的新教师进行认真地考核,其材料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必要依据之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09—2010学年度参加市教科院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新教师。(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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