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标DIN17121-84
( --用于建筑工程的无缝钢管)
内容
1应用范围 5材料的检验及证书
2分类 5.1一般要
3订货和标识 5.2取样位置
4交货要求 5.3取样频
4.1制造方法 5.4试样制备
4.2交货状态 5.5检验
4.3化学成份 5.6 复检
4.4机械性能 5.7 检验证书
4.5焊接性能 6 标记
4.6外表面要求 7 拒收
4.7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1 应用范围
1.1 该标准适用于表1、表2中所列的一般结构钢管 。.这些钢管主要用于钢结构,如民用、地下建筑钢管结构、桥梁、吊车结构等。
1.2 该标准不适用于下列
a)特殊要求的非合金无缝钢管(DIN1629)
(DIN1630)
钢结构用细晶粒钢无缝钢管(DIN17124)
b脚手架(支架)用无缝钢管(DINEN39)
2 分类
这个标准包括表1中所列的各钢种, 钢种由用户选择。
3 订货和标识
3.1 按这一标准订货需按下列顺序给出以下内容的标识。
-名称(管)
-DIN尺寸标准号(DIN2448)
-钢管尺寸(外径×壁厚)
-DIN交货技术条件(DIN17121)
-钢管的材质号(见表1、2)
例:按DIN2448、 外径为76.1mm、壁厚2.9mm、材质为ST52.3
(材质号1.057)钢管的订货标识如下:
Rohn(管)DIN2448-76.1×2.9
DIN17121-ST52.3
或:
Rohn(管)DIN2448-76.1×2.9
DIN17121-1.057
3.2 在具体订货时除按3.1给出标准标识外,还要给出订货量(如总长度),
长度种类(见表3),钢管的定尺长度和尺寸偏差以及按DIN50049进行材料检验的证书种类。
如: 1000m Rohn(管)DIN2448-76.1×2.9
DIN17121-st52.3
定尺长度8m.
证书 DIN50049-3.1B
3.3 除以上两点外还可在订货时协商。
4 要求
4.1制造方法
4.1.1 本标准的钢熔炼方法由生产方决定,根据协议应把冶炼方法告知定货人.
钢的脱氧种类由表1给出
4.1.2 该标准的钢管经轧、热挤压、热轧、冷拔方法生产,由生产方选择。
4.2 交货状态
4.2.1 热轧钢管以轧态交货,为达到表2要求的机械性能,必要时可进行正火。.
如钢管需要正火,应在订货时注明
冷轧和冷拔钢管应进行正火状态交货。
4.2.2 钢管表面是否要涂防腐层,应在订单中注明。
4.2.3 如对钢管有特殊要求(如镀锌)应在订货单中注明。
4.3 化学成份
钢的熔炼成份,成品成份见表2给出的值(见DIN17100中对应的钢种〕,与给定的值有细小的偏差是允许的,但不能影响钢的机械和焊接性能。
4.4机械性能
钢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和冲击功按表1给出的值,并符合第5节的检验条件.
表1:结构钢管的化学成份
(对于壁厚超过65mm的钢管,其化学成份在订货时商定)
" 钢 种 | 脱氧 方法1) | 化学成份(重量%) | |||||||||
熔炼成份(最大值) | 成品成份(最大值) | ||||||||||
缩写 | 材质 | C | P | S | N 2) | Al全min 020% | C | P | S | N 2) | |
RSt37-2 | 1.0038 | R | 0.17 | 0.05 | 0.05 | 0.009 | — | 0.19 | 0.06 | 0.06 | 0.010 |
St37-3 | 1.0116 | RR | 0.17 | 0.04 | 0.04 | - | 是 | 0.19 | 0.05 | 0.05 | - |
St44-2 | 1.0044 | R | 0.21 | 0.05 | 0.05 | 0.009 | — | 0.24 | 0.06 | 0.06 | 0.010 |
St44-3 | 1.0144 | RR | 0.20 | 0.04 | 0.04 | - | 是 | 0.23 | 0.05 | 0.05 | - |
St52-3 3) | 1.0570 | RR | 0.22 | 0.04 | 0.04 | - | 是 | 0.24 | 0.05 | 0.05 | - |
1〕R:镇静钢(包括半镇静钢);RR:特殊镇静钢
2)在每超过0.001N%,而降低0.005P%含量的前提下,N含量超过要求是可以的,但熔炼成份的N含量不可以超过0.012%,成品成份中的含量不可以超过0.014%.
3)熔炼成份中Si:≤0.55%;Mn:≤1.60%及成品分析中SI:≤0.60;Mn≤1.7% 是不允许超出的。
表2:结构用钢管的机械性能(对于壁厚超过65mm的钢管要在订货时商定)
钢 种 | 上屈服强度Reh Mpa 1) | 抗拉强度 Mpa | 延伸率 % A5 min | 冲击功Av2) ISO-V-纵向样 | |||||
缩名 | 钢号 | 壁厚mm | |||||||
S≤16 | 16 | 40 | 纵 | 横 | 温度 ℃ | 冲击功J min | |||
RSt37.2 | 1.0038 | 235 | 225 | 215 | 340~470 | 26 | 24 | +20 | 27 |
St37.3 | 1.0116 | 235 | 225 | 215 | 340~470 | 26 | 24 | -20 | 27 |
St44.2 | 1.0044 | 275 | 265 | 255 | 410~540 | 22 | 20 | +20 | 27 |
St44.3 | 1.0144 | 275 | 265 | 255 | 410~540 | 22 | 20 | -20 | 27 |
St52.3 | 1.0570 | 355 | 345 | 335 | 490~630 | 22 | 20 | -20 | 27 |
2)冲击功值为三个试样的平均值,其中允许一个试样的冲击功值低于平均值30%。
对于尺寸较小的试样见5.4.2和5.4.3。
4.5 可焊性和焊接性能
该标准生产的无缝钢管将通过气焊、火焰焊、熔化焊、电压力焊、气压力焊进行焊接。按DIN8528第一部分,焊接性能不仅取决于钢种,还取决于焊接条件。
4.6 外表面要求
4.6.1 钢管外表面、内表面必须光滑。
4.6.2 由生产条件所限产生的细小的不规则处如突起、凹陷及表面划痕,只要有效壁厚满足4.7.2.2要求并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是允许的。(见7.1)。
4.6.3 采用适当的方法去除钢管外表面细小凹痕是允许的,只要有效壁厚满足4.7.2.2要求,但不准用补焊修复缺陷。
4.7 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4.7.1 尺寸
外径、壁厚符合DIN2448。在订货时经协商,钢管也可以采用其它尺寸交货。
钢管长度种类见表3。
4.7.2 允许的尺寸偏差
4.7.2.1 外径的允许偏差为:±1%(但最小±0.5mm)。
··对于外径Da>200mm的钢管,订货时商定可以采用内径偏差控制,当然在此需考虑壁厚偏差。
对于个别处,其钢管表面经机械加工,如磨修,允许其外径稍微超出允许最小外径,但必须满足最小壁厚要求。
4.7.2.2 允许壁厚偏差见表4。
4.7.2.3允许长度公差要求见表3。
4.7.3 形状偏差
4.7.3.1 圆度
钢管应尽可能圆,圆度要求的外径应在允许的外径偏差范围内。
4.7.3.2 直度
钢管目视应平直,此外,钢管平直度偏差最高为0.002L(L为管长)。
··对于钢管的直度要求,可在订货时特别商定。
表3 长度及允许偏差
长度种类 | 长度偏差mm | |
生产长度 | 1) | |
定尺长度 | ±500 | |
绝对定尺 | L ≤6m | 0~+10 |
6m | 0~+15 | |
L >12m | 协商 |
表4 壁厚允许偏差:
钢管壁厚允许偏差(不同外径)
Da≤130mm 130mm | ||||||||
≤2Sn | 2Sn | >4Sn | ≤0.05Da | 0.05Da | >0.11Da | ≤0.05Da | 0.05Da | >0.09Da |
+15% -10% | +12.5% -10% | ±9% | +17.5% -12.5% | ±12.5% | ±10% | +10% -15% | +15% -12.5% | +12.5% -10% |
表5 检验范围、证书、取样、取样位置(见图11)、批量(见5.3.2)一览表
序号 | 检验 | 检验数量 | 检验 主管人 | 检验证明书种类 | |
内容 | 节 | ||||
1 | 拉伸 | 5.4.1 5.5.1 | 每批一根管,取一个样 | 按商定 | DIN50049-3.1B或 DIN50049-3.1C |
2 | 冲击试验 | 5.4.2 5.5.2 | 对于壁厚≥5mm钢管,在样管一端取样(按序号1),每一组取三个试样 | 按商定 | DIN50049-3.1B或DIN50049-3.1C |
3 | 外表面目视检查 | 5.5.4 | 所有钢管 | 按商定 | DIN50049-3.1B或DIN50049-3.1C |
4 | 尺寸检查 | 5.5.5- 5.5.7 | 所有钢管 | 按商定 | DIN50049-3.1B或DIN50049-3.1C |
5 | 成品成份1) | 5.4.3 5.5.3 | 按商定 | 生产者 | DIN50049-3.1B |
4.7.4 管端加工
钢管端部应平直,一般不需去毛刺。
··需去毛刺可在订货时商定。
4.7.5 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管的重量在DIN2448中给出,对于未给定尺寸的钢管,单位长度重量按比重7.85Kg/dm3计算。
如下的重量偏差是允许的
对于单根钢管 +12%~-8%;
对于一次交货10吨以上的钢管 +10%~-5%。
5. 材料检验和证明书
5.1 按这一标准生产的钢管,按DIN50049提供以下证书。
a)用二组钢生产出的钢管
— 证书DIN50049-2.2(工厂证书)
— 证书DIN50049-3.1B(验收证书B)
— 证书 DIN50049-3.1C(验收证书C)
b)用三组钢生产的钢管
—证书DIN50049-3.1B(验收证书B)
—证书DIN50049-3.1C(验收证书C)
·需要的证书种类要在订货时说明。
5.2 检验地点
钢管要在生产厂内检验,对于不属于生产厂的专家进行验收时,不应受到生产厂不必要的干扰。
5.3 检验范围(数量)
5.3.1带产品证书交货的钢管,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应满足5.3.3.1和
5.3.3.2要求。
5.3.2 对于验收检验证书的协议交货的钢管,应按批进行检验,检验范围见表5。钢管的检验按钢管外径不同按如下根数分批。
Da≤100mm.....300根;
100mm 钢管的剩余数量为批的50%以下时,将钢管等同分到各批中。对于剩余数量超过批的50%以上时或交货量少于批的50%时,可作为一批进行检验。 每一批由检验者选择一支样管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如下: —拉伸试验 —厚度的≥5mm钢管的冲击试验 —··成品成份分析,在订货时商定。 5.3.3 材料检验与证书种类无关。 5.3.3.1所有钢管需进行人工肉眼检查。 5.3.3.2 钢管要符合尺寸及公差要求(见4.7). 5.4 取样和样品制备 样品的取样位置见图1。 5.4.1 拉伸试验 5.4.1.1 拉伸试验要沿钢管轴向取一条形试样(见DIN50140)。样品不经热处理,在检验长度范围内不进行矫直。根据生产者选择,钢管也可进行整体拉伸试验。 对于壁厚≥30mm的钢管,可由生产厂选择在距离管外表面1/4壁厚处或尽可能在这一位置上沿轴向取圆棒试样(见50125)。 5.4.1.2 对于外径≥200mm的钢管,对于垂直于钢管轴向取样的拉伸试验可以将试样加工成圆形或长形。 5.4.1.3 拉伸试样通常所取的小尺寸试样,其局部的不均匀可以去除,但在最薄处应保留轧制表面。 5.4.2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每组沿钢管轴向取三个ISO、V型试样。样品这样取并加工,以便样品刻槽轴线垂直于钢管表面。 图1:取样位置 k=按DIN50125 、ISO、V型刻槽的每组样 Z=拉伸试样(见5.4.1) 对于壁厚不足取ISO、V型缺口试样的钢管,对于壁厚5mm 对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份检验,应沿整个壁厚均匀取其铁屑,对于光谱分析也同样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取样按钢铁—检验1805进行。 5.5 检验 5.5.1 拉伸试验按DIN50145或DIN50140进行检验。 5.5.2 冲击试验按表2给出的试验温度及按DIN50115进行。对于试样宽度不足10mm的样品(见5.4.2),其小尺寸试样冲击功值Av、P和样品截面积Sp按下式计算出。全尺寸试样冲击功值Av为 Av =8*10*Av,p/Sp;(J) 其中Sp是样品横截面积。 5.5.3 化学成份按德国钢铁冶金协会化学委员会给定的方法检验(见参考标准和资料)。 5.5.4 钢管的外表面检查在光线适合的条件下用正常视力检查。 5.5.5 壁厚在管端用适当的检测仪器检测。 5.5.6 外径用适当的仪器沿周向或定点测量,对于外径Da>500mm的钢管要沿周向测量。 5.5.7 圆度要在一个截面上测量。 5.6 复检 5.6.1 按5.5.4至5.5.7检测的钢管,如不符要求要挑出。生产厂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消除缺陷,然后重新进行检测。 5.6.2 按5.5.1和5.5.2检验的钢管(拉伸、冲击)如不符合要求,生产厂应在同一样管上双倍取样并重新做试验,所有样必需满足要求,如重新检验合格,这根样管应挑出。 在该批中另外取的两根钢管,按5.5.1和俄5.5.2进行检验,如果其中有一个不能满足要求,则整批钢管判不合格。根据与订货者协商也可逐根检测。 生产厂可以通过热处理改善性能,然后重新进行检验,如再不合格则判整批钢管不合格。 5.6.3 对于不按规定取样或处理得意,则检验结果无效。 5.7 材料检验证书 5.7.1 对于没有接受检验的钢管,按DIN50049-2.2(出厂证书)出证书。 5.7.2 对于接受检验的钢管,须在订货时商定(见5.1),确定按DIN50049-3.1B(接受检验证书B)或按DIN50049-3.1C(接受检验证书C)出具证书。 如化学成份另有商定,其检验结果填在接受检验证书B中。 5.7.3 在证书中要给出第6节规定的钢管标记。 6. 标记 6.1 按该标准交货的钢管需在每根钢管一端做清晰的如下标记: —生产单位 —钢种缩名 —生产工艺 —检验者标记(如是协商验收) 6.2 一般用压印标记,对于小外径或壁厚的钢管也可采用其它方法标记(如管捆标鉴)。 7. 拒收 7.1 当钢管的缺陷影响到使用时,用户有权拒绝。除非在订货时另有商定。 7.2 一般来说,卖方要给供方机会对拒收钢管进行证实。 5.4.3 化学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