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根据教育局文件工作要点和长春街小学行政办公会会议精神,特组长春街小学校园巡逻护卫队。
一、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红
副组长:邹君 吴颖 杨愈勤 张新卫
成 员:周丽红 高松 钱文艳 李梦 任民、胡钢、周能文
黄金勇 刘建强 袁海军 叶丛林 彭军 郭志强 刘建强 郭俊卿
刘达明 郭俊卿 谢冬诚
2.成立护校队
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经过讨论,成立护校队。由邹君为队长,张新卫、高松为副队长,所有男教师及工会委员为队员。
3.任务分工:
校园操场巡逻: 护卫队员
护送学生(各班主任)
校门值班(门卫)
张新卫负责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队员负责校园巡逻、走廊巡视、护送学生、校门值班。
三、护校队的工作职责:
1.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负责学校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及午休、上、下学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
2.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3.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4.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恐怖暴力事件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5.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6.积极主动配合门和学校门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四、下列情况,护校队出面干涉: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恐怖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
五、在值勤过程中,遇到情况(遇到行凶、抢劫果断处理)应先礼后兵进行协商调解,劝阻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六、不管校园内发生大小事情,护校队都应该及时向安全办汇报。
七、护校队是学校一支特殊的治安队伍执行特殊的治安任务,要求每个队员必须做到:
1.加强对校内安全、防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巡逻和预防管理工作。
2.对校内召集的各种大型集会、文艺汇演,护校队员必须按要求到位,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3.护校队员在履行工作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相关规定惩罚。
4.全体护校队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为学校安全工作而努力工作。
5.护校队成员应佩戴袖标或执勤牌在学校大门及周边执勤,做到每日“三巡查”:早上到校巡查、中午巡查和下午离校巡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情况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台账。
八、路队护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护校职责,把学生平安送出校门。
九、护校队实行奖惩制度,立功者受奖,违法者受罚。
长春街小学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