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后的观察制度 :
1. 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 对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报告医生,同时做好记录。
3. 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要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5. 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患者了解所用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 护士长要随时检查患者药物的使用及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2、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3、病人和家属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时,护士应向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5、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配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