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民警(法医),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要当人民的,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
头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在百姓的心中是敢于与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
机关具有打击犯罪、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职能,机关这一专政职能得到了集中的体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对机关的要求提高,机关的职能作用要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职能不能仅仅的停留在办案上,要二元化、三元化,甚至多元化,核心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上,执法为民。“说话客气,办事公道”、“不让群众办事跑三趟”等一些要求已对民警越来越细。百姓群众家的门打不开、煤气坛子没气了等一些生活中碰到的困难都会找,在武汉市一居民因睡懒觉不想起床就打“110”找帮他买早点。“有困难找!”,在群众的心中已是最值得信赖、最贴心的人。
侦查破案是的职责,责无旁贷。破案率的高、低是人民群众评价机关的一项硬指标,因此在民警的心中片面性的认为只要破案、抓破案率,就能迎得百姓群众的信任,破案是大,其他可以不顾,不是自己职责内的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作为不分大、小。 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民警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的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