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创先争优活动责任主度
1、实行上一级领导(指导)下一级,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为县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管一级的责任主体。
2、县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督查组将定期到各责任主体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掌握了解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
3、各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1、党支部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党支部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进行,落实具体人员、职责、办公场地、经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
三、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党组织重点围绕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落实惠民利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单位形象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学习提高、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岗位目标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2、基本要求。一是准确把握要求,二是注重结合实际,三是注重联系群众,四是注重分类指导。
3、方法步骤。实行党组织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承诺;党员向党组织、群众承诺为主要内容的“双向承诺制”。按照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履行承诺、组织评诺步骤进行。经点评、评议、考核未能兑现承诺的,党组织对承诺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4、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要通过党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四、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和联络员工作制度
1、局总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2、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与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调研和指导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做好示范表率,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4、各联系点要及时向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定期向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要确定1名党员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从信息、资料和参谋作用方面确保联系点工作落到实处。联络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根据事件轻重缓急、事态大小确定。
五、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制度
1、各责任主体按照要求要及时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2、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活动进展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措施、创新经验、典型事迹、活动成果、群众反映等。
3、信息报送方式包括编发简报、专题文字汇报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办公平台等方式上报。各责任主体每半月至少上报1条信息。
4、所有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六、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1、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创先争优办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召开调度会,听取各责任主体活动情况汇报,总结交流活动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局创先争优办对各责任主体材料报送、信息宣传、培育先进典型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台帐,并把完成工作情况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制度
1、点评的对象。局党总支委员根据分片负责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点评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对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五个好”目标,看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上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推动工作、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上是否做到了“五个好”。 对党员,重点围绕“五带头”的要求,看是否模范履行了党章规定的义务,是否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点评的程序。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召开各种类型的点评工作会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的点评可邀请机关干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对党员的点评要实现全覆盖。二是总结汇报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创先争优有关要求,全面总结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并向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三是提出点评意见。相关领导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后,填写《点评意见表》,包括点评领导姓名职务、被点评单位、点评意见等内容,并由领导签字后存档。四是进行整改落实。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各单位党组织及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活动实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相关领导。
4、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半年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也可灵活点评方式,采取书面点评总结汇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
八、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
1、党支部要及时通过宣传栏、报刊、网站、各种会议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布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
2、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每年年底,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向述职工作,局党总支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组织部分党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凡群众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进行整改。
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5、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局党总支、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九、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总支负责考核所属各党支部,党支部负责考核所属党员。
2.考核评比分为阶段考核评比与全面考核评比两项。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在各实施阶段结束时开展,全面考核评比在整个创先争优活动全面结束时开展。
3.考核评比主要内容为各党组织及党员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各实施阶段分段目标要求等情况,其中全面考核评比要综合考评各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载体、组织领导、活动成效等。
4.考核评比方式主要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接受上级检查并获得肯定的单位优先列入拟表彰的成绩显著单位名单。
5.阶段考核评比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评比结果向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对组织领导有力、活动开展扎实、活动成效显著的及时肯定,对活动步伐迟缓、工作敷衍了事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考核评比结束后,局总支对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党组织也要对所属先进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十、创先争优活动档案管理制度
1、党组织应明确1名党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档案资料。
2、应归档的内容包括:上级来文、领导的讲话、指示、活动报道、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本单位起草的文件、简报、信息及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各单位上报的文件、汇报、反馈信息等。
3、归档资料必须符合要求: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便于检查;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文字材料、电子版、音响资料等分类归档。
4、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