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项选择(10×2=20分)
1.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 )年。
A. 5 B. 10 C .15 D. 20
2.我国公民从( )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
A.出生 B.年满10岁 C.年满16岁 D .年满18岁
3.某甲现年17周岁,父母早逝,主要靠自己外出做工维持生活,应视其为(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杨某15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杨某(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民事行为能力人 D.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6.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乙回家路上,山羊被主人丙认出,丙向乙索还,乙不允。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甲两个月的饲养费
B山羊归丙,丙付乙40元钱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钱
7.夫妻财产属于( )。
A共同共有财产 B按份共有财产 C个人所有财产
8.有一居民大院左侧新建了一个昼夜不停的印刷厂,噪音很大,大院居民纷纷提出,这是他们在行使( )。
A所有权 B相邻权 C宅基地使用权
9.著作权中的( )保护期不受。
A.人身权 B.财产权
C.发表权以外的人身权 D.发表权和财产权
10.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年,从核准之日算起。
A.十 B.十五 C.二十
11.专利的保护对象是(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A.发明 B.创意 C.创作
12. 某医学博士研究出早期诊断肝癌的方法和仪器,他同时申请了方法发明专利和产品发明专利,其结果是( )。
A.两项专利均被批准
B.驳回了后一申请,批准了前一申请
C.驳回了前一申请,批准了后一申请
13.电视广告一般属( )。
A.要约 B.要约引诱 C.新要约
14.甲与乙订立了合同,后甲发现乙未满18周岁,于是向乙的父母提出撤销合同,其父母不同意撤销并追认了此合同。则此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15.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 )价格销售商品。
A.低于成本 B.低于市场 C.高于市场
16.在《公司法》中的公司形式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两合公司和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
17.公司以其( )对公司债承担责任。
A .股东财产 B .全部财产 C .盈利 D .注册资本
18.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 )。
A .1000万元 B .5000万元 C.50万元 D. 3000万元
19.( )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A 卖方向买方支付回扣 B 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
C 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活鱼 D 最高奖金额6000元的抽奖销售
20.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
A.1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2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5×3=15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是( )。
A.货币 B.实物 C.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D.技术性劳务 E.土地使用权
2.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B.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D.承诺已发出时
E.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承诺尚未发出
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争议的途径包括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协会裁决
C.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D.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E.向人民提起诉讼
4.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5.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6.占有分为( )。
A合法占有 B非法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7.( )属于财产的原始取得方式。
A买卖 B扩大再生产 C孳息 D继承
8.下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有( )。
A.官方正式译文 B.时事新闻
C.历法、通用公式 D.广告语
9.下列不能得到商标注册的有( )。
A.“大日本”牌油墨 B.“晚安”牌席梦思
C.“牛皮”牌皮鞋 D.“羊绒”牌羊绒衫
E.“加肥”牌裤子 F.“湘绣”牌手绢
G.“万能”牌钥匙 H.“小寡妇”牌冰淇淋
I.“王府井”牌香水 J.“香脆”牌锅巴
10.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生产或销售(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A.服装 B.感冒通片 C.钢笔 D.雪茄烟
11.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以下几类。( )
A.发明 B.科学发现 C.实用新型
D.管理技术 E.外观设计 F.工业用计算机软件
12.发明创造欲取得专利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A.保密性 B.新颖性 C.独占性 D.创造性 E.效益性 F.实用性
1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可导致合同的撤销。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E.显失公平
14.合同可因( )而终止。
A.履行 B.抵销 C.解除 D.免除 E.提存 F.混合
1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 )条件。
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 .有公司住所
16.某纺织品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侯选人, 出资人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有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 )。
A .张某,某高校经济学教授,年近80岁,现已退休,
B .赵某,原H厂厂长,2年前因H厂破产被免职,现为某公司工人
C.李某,现某针织厂经理,企业管理专家
D.王某,工商管理专业博士,有多年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最近因家庭问题负债10万元到期未清偿
17.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
A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B .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C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D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三、名词解释(5×5=25分)
1.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4.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简而言之,物权就是对特定物的排他支配权。
5.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进行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6.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7.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8.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不当得利
10.无因管理
11.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12.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3.定金,系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14.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15. 股票
16.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7. 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18. 格式条款
19著作权
20. 合伙企业
四、简答题(2×10=20分)
1.简述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同的法律特征。
2.经营者在那些情况下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3.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所具有的完全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指只具有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具有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
4.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进行的代理。
(二)法定代理: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直接规定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指基于人民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
5.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2年,特殊诉讼时效——1年
6.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7.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种典型的、危害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欺骗性交易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五)低价竞销行为(六)搭售或附条件交易行为(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八)商业诽谤行为(九)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十)滥用独占地位强制交易行为(十一)滥用行政权力竞争行为
五、案例分析(10×2=20分)
1、王女士已怀孕七个月在小区散步时肚子给李先生骑摩托车经过时撞了一下。不久就下身流血送至医院,婴儿早产。婴儿发育比同龄人差。
诉求:1、以儿子名义起诉要求赔偿;2、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赔偿;3、以丈夫名义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答案:1、不能以其丈夫的名义起诉,因其丈夫与李先生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2、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支持,因其身体直接受到伤害,李先生已侵犯其身体权应赔偿;3、能否以婴儿的名义起诉有争议:因婴儿在其母体内受到伤害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胎儿还未有资格享受获得赔偿之权利;但婴儿出生后就已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发育确与同龄婴儿差可要求赔偿。
2.李某(17岁)在东莞打工,每月工资760元. 一天在某店买了一条 1600元的项链,其父母很生气认为其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到某店要求退货,但李某不同意。某店则认为不是质量问题不退。问:某店应不应当退款?
答案:某店不应当退款,因为小李虽然17岁,但她已工作能自己养活自己,即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进行的民事活动。所以小李买项链的行为是有效的。其父母的主张不能支持。
3.某日山洪暴发,唐某与同村的青年甲乙丙四人经地过村里正在奔腾的河流打赌。四人立了协议。唐某说“我能渡过河”, 甲乙丙“吹牛,如能渡过每人输你300元”问:唐某死亡,其父向三人索赔,甲乙丙应不应当赔偿?协议有无效力?
答案:(1)四人都有过错。四人都为成年人,他们都应当意识到唐某不管能不能真的渡过河生命都是相当危险的,但他们都不管不顾;(2)协议无效,因为此协议是以人的生命为赌注,是变相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三人在此案中应承担部分责任,死者唐某也应当负一部分责任。
4、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李某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问: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5.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问:1.此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6.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刘乙照看自己的房屋及物品。夏天来临,王甲从海口给刘乙打电话,称其在海口买了一台分体式空调,家里原来的窗式空调不要了,请刘乙帮忙以合适的价格卖掉。刘乙的同事李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想买下这台窗机,但他不愿多出钱,李丙就对刘乙说:你给王甲打个电话,就说空调的制冷机坏了,要想快点出手就得降低价格。刘乙觉得自己和李丙是同事,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况且他有许多事要求着李丙,于是就按李丙的意思给王甲打了电话,王甲说既然制冷机坏了,降价就降价吧。于是,刘乙就以500元的价格把空调卖给了李丙。过了一阵,王甲从海口回来,听说了卖掉窗式空调的事实,王甲非常生气,找到李丙,要求李丙返还空调。问: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他们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刘乙滥用代理权,他与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无效的。王甲要求李丙返还空调,李丙应予返还,同时王甲应返还李丙的500元钱,如果王某还有其他损失,刘乙和李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7.2006年6月初,王某所在单位决定派遣他出国进修。王某担心自己出国以后,家中的家具无人照管会很快遭损坏(如虫蛀)。6月15日,王某找到李某,表达了想尽快将家具出售的想法。李某表示如价格合适,他愿意买下。随后双方经过协商,以28万元价格成交。当日,李某就此出具一份字据,载明:因购买王某家具,欠款28万元,保证在1个月之后付清。此后一直到2006年11月18日王某出国,王某一直没有再找李某索要货款。王某出国后,于2008年9月13日回国,此间近2年,王某虽然与李某有过通信,但从未提出要债一事。2008年10月10日,王某因事要用款,找到李某,向他提出因购买本人的家具所欠的钱款。这时,李某认为这种债务已超过2年,根本不用再还了!王某当即表示不同意。10月29日,王某起诉到。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本案涉及一般诉讼时效问题。李某对王某的债务已经历了两年多,王某已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但李某仍有向王某还款的义务。
8.张某21岁,8年前张某右眼被一名12岁的孩子用小木棍刺伤致残,当时父母鉴于双方都是孩子,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自己承担了一切损失和痛苦。现在,因为右眼残疾对张某的工作和婚姻造成了重大影响,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问:张某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为什么?
9.王某和李某于2007年11月25日共同出资8万元购买长江牌汽车1辆。两人合伙经营3个月后,因不便管理,双方于2008年4月29日协商,终止合伙关系,由王一人经营,并自愿签订了汽车还款协议。合同约定:汽车归王某所有,王某于3个月内退还李某购车款4万元。2008年6月1日,王某退还李某购车款1万元。李某急需用钱,于2008年7月5日去王某处要钱未果,后又听说王某筹资困难,不能如期偿还剩余的购车款,便于2008年7月15日擅自将王某的汽车扣留。王某以李某未到清偿期扣车为由,拒绝付款并起诉到,要求李某退还车辆并偿付因停止运输而造成的损失。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上述案例中存在两个债的关系:一是根据合同而发生的合同之债,二是根据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之债。李某无权擅自扣留王某汽车。因为,王某根据双方签订的让车还款协议,已获得“长江”牌汽车的全部财产权。王某如果不如期偿还车款只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张和小马是好朋友,6月8日是小张的生日。小马征得小张的同意,在某大酒店设宴为小张庆祝生日,届时邀请亲戚朋友等三十人参加。生日那天,小张因故未能出席。小马觉得十分尴尬,后小马找到小张交涉,因言辞过激,两人发生口角。小马一怒之下,以小张违反参加生日宴会的约定为由向提起诉讼,要求小张赔偿因设宴花去的2 000元。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本案中,小张和小马之间关于庆祝生日和参加宴会的约定,确立的是一种友谊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11.甲农产品公司存有一批红豆需要出售,遂向乙食品厂发出传真,传真上注明:“我公司有优质红豆10吨出售,你厂若需要,请速回信。”该厂收到传真时,其厂长恰好在外地出差,遂发传真答复甲公司,称等其厂长出差回来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过了半个月,甲公司得知丙公司需要红豆作为原料,遂将该批红豆售与丙公司。过后不久,乙厂向甲公司发来传真,称其急需红豆,这10吨红豆他们都买下。甲公司回函称该10吨红豆已售与他人。乙厂认为,甲公司既向其发出了出售红豆的要约,就不应当把红豆再售与他人。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且甲公司再无红豆存货,乙厂遂向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甲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本案中,甲公司向乙公司所发传真为要约,乙公司的回复传真不构成承诺;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的传真构成新要约。合同没有成立,更不存在所谓的违约责任。
12.小李在首饰店购买了一枚钻戒,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小李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问:现小李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答案:不可以,因小李没有在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其撤销权。
13.2000年5月20日,A食品厂销售员小高到某市B超市联系业务,双方签订了购买巧克力及饼干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5万元。合同中规定:合同履行期3个月,从当年5月20日至8月20日。A厂分三批交货,交货时间分别为5月26日、6月26日、7月26日。货到后经验收合格,B超市立即付款。5月26日,A厂发出第一批货,B超市经验收合格交付了13万元货款。6月20日,小高家人告知其B超市的经理已卷款逃走,很多债主在上门讨债。A厂遂决定停止发第二、第三批货。6月30日,B超市称A厂违约,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A厂认为:B超市经理卷款逃走,该超市已无力偿债,自己这时发货根本得不到偿债保障,中止供货是自己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如果B超市想让A厂交货,就必须提供担保,若B超市拒不提供担保,A厂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问:A厂的主张是否成立?
答案:本案中,A厂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B超市已丧失偿债能力。
14.甲借给乙10万元,乙借给丙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知道乙已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之不理。问: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权,可行使何种权利?如果提起诉讼,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答案: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甲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乙对次债务人丙的债权。 诉讼中,甲应以次债权人丙为被告,以债务人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15.(一)某甲到一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错将一架价格为1 500元的相机标成500元。某甲见这架相机性能优良,又非常便宜,于是就买走了。事后,商场盘点时发现错误,遂找到甲,要求甲补足货款或退货还款,而甲认为商场标错了价,不关自己的事,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双方发生争议,该百货商场诉至。1.甲与百货商场的买卖合同从效力上看是什么类型的合同?2.百货商场是否有权撤销该合同?如果有权,请说明权利行使期限;如果无权,请说明理由。3.该案可以如何处理?
16.《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并规定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在未来2年内缴足。结果有一部分人误认为6千元就能成立公司。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另外还有一个规定,“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不能低于3万元。所以假设某甲注册一个8万元的公司的话,8×20%=16万,不够3万,那么首次实缴资本仍需3万。假设某乙注册一个20万元的公司,他的首次实缴资本为20×20%=4万元,大于3万,所以他首次实缴资本至少应缴4万。
17.章某是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经多年研究实验,发明了一种生产塑料纸的生产技术,并获得了专利。由于该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章某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专利产品,于是召集了同事和亲友共60人作为股东,共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章某的专利权作价30万元,同事王某以实物作价出资25万元,亲友赵某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8万元。由章某起草了公司章程,共有10名主要股东在章程上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设立由15人组成的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兼任公司监事。问: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答案:该公司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因为:(1) 股东人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该公司股东人数为60人,超过了上限。(2) 章某、王某和赵某以非货币出资金额达到73万元。其他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3)部分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字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订,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字、盖章。而该公司的章程仅有10名主要股东签字是不正确的。
小试牛刀(4) 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而这里是15人。(5) 董事会的地位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该公司以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是错误的。(6) 经理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的监事是错误的。《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8.王某为A五金交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1月,王某以B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380万元。之后,王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C公司。A公司董事会得知此事后,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A公司买下。C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C公司与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无关。问: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B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对王某应如何处理?
答案:在上述案件中,王某的行为违反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有无法律效力,《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只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竞业行为并非当然无效。在上述案件中,B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合同内容也不违法,应是有效的,不能认为是无效合同。A公司要求将这批家电产品转由本公司买下,没有法律根据,依法不应支持。王某因买卖这批家电产品所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因王某的竞业行为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此外,A公司还可以根据王某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情况,给王某以处分。
19.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 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问题]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郭甲应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理由如下:(1)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作若的创作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智力成果,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独创性。即创造性的劳动所取得的成果,而非抄袭他人作品。[2]能以一定的客观形式表出来,即能被他人感知,如手稿、演讲等。本案中郭甲总结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体会。创作完成了该论文,并以手稿的税式表现了出来,完全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2)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 作品只要创作完成, 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即可获得著作权。因此,郭田的论文虽未公开发表,已自然取得著作权;肖丙剽窃他人作品,虽已发表,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肖丙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1992年3月帅美西服厂以“大科大”三字作为商标文字予以注册,注册号为547742号,用于本厂生产的西服产品。1993年5月腾达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以“大哥大” , 三字作为商标文字予以注册,注册号为586610号,用于本公司生产的25类服装商品。帅美西服厂发觉后,即致函腾达公司,说明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认为这两个商标构成了近似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而腾达公司则认为自己的商标也已注册,且与对方的商标并不相同,没有侵害帅美西服厂的商标权,因此置之不理。[问题]帅美西服厂应该怎么办?
答案:帅美西服厂可向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腾达公司的注册商标。理由如下:这两个商标只有一字之差,且文字组合形形式及发音有近似的特征,构成了近似商标,又使用了同一类商品,为充分保障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依据《商标法》第27条的规定,帅美西服厂可在腾达公司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近似商标为由要求撤销腾达公司的商标。撤销之前,因两个商标均为注册商标,帅美西服厂不能要求腾达公司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经商标评审委员会终局裁定撤销腾达公司的注册商标后,腾达公司仍继续使用该商标时,帅美西服厂则可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追究腾达公司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21.某市某贸易公司在夏天购进了2万双皮凉鞋。由于质量较差,只销出少量,积压了1万多双皮凉鞋,占用了该公司很大一部分流动资金。为了尽快将这些凉鞋处理出去,该贸易公司经理宣布:不论是公司内部职工还是外部的人员只要从本公司购买100双以上的凉鞋的,都可以给予20%的回扣,回扣可以一律不记账。消息传出去后,许多小摊贩都来购买,一些小商店的采购员也奔着回扣不问质量批发购走了大批皮凉鞋。一时间市场上充斥了这种劣质皮凉鞋。许多消费者买了小摊贩们花言巧语卖出的质次价高的皮凉鞋叫苦连天,又找不到流动的小摊贩。而一些商店的经理发现本店的采购员不知何时购进了大批质量较差的皮凉鞋,根本卖不出去。该市工商管理局闻讯前来查账,但该贸易公司经理等人却称:现在搞市场经济,企业有自主权,怎么入账由公司自己决定,是搞活经济的需要。问:本案中某贸易公司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本案中某贸易公司的行为不合法。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折扣与佣金承认是合法行为,但规定必须如实入账。可见回扣与折扣、佣金有着本质的区别。
22.某家电公司为了促销产品,自行印制“幸运大抽奖详情”,在代销的商场和部分住宅楼内派发。大抽奖内容有:即日起至10月1日止,凡在市内商场购买该公司家电3 000元以上者,在购买后一星期内将保修卡及(收据)的影印本寄到该公司办事处,均可参与大抽奖。此次活动共设4个奖项。其中设定头奖一名,为、韩国、泰国十日游(价值约8 000元);二奖一名,为可免费参加韩国八日游(价值5 000元)。该市工商局在该年度的市场检查中,对该公司的这一活动予以调查并最终进行了处罚。请问:本案中,家电公司的行为有何违法之处?
答案: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第3项的规定,属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23.某市电信局以提高电话网通信质量、减少电话终端设备障碍,方便广大用户为由,向市物价局提出《关于向市话用户收取电话机代维费定价的请示》,市物价局批复:话机代维费属经营性收费,不得强行收取,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用户话机代维费每月2元。市电信局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未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强制用户接受其提供的电话机维修服务,不论用户是否维修,每个用户每月一律收取代维费2元,并将代维费直接计入月租费,在收取电信资费的同时强行收取。问:如何看待电信局的这一行为?
答案: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强制性交易行为。
24.7年12月5日,李某到市中心百合超市购物,在挑选完货物付款后准备离去时,被超市保安拦下,保安告知她,经过监控录像观察,发现其有擅自将超市物品塞进大衣口袋带出超市的嫌疑,要求李某当众脱下大衣进行检查。李某坚决予以否认,并拒绝脱下大衣。后李某找到超市经理,经理表示:“我们超市有规定,如果我们怀疑有人偷东西,就要对他(她)进行搜身,否则就不放你走。”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李某为了尽早脱身,只好当众脱下大衣让超市保安检查。超市保安没有搜出什么东西,只好放李某离开。李某回家后对于超市强行当众搜身感到异常屈辱,于是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超市的责任。请思考:1.市保安搜身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何种权利?2.市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某可否要求超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25.梁平是个体茶商,家住B市F区。2007年8月,梁平为扩大经营规模,向家住B市F区的朋友董声华借款15万元,并签订了还款合同。合同约定:梁平向董声华借款15万元,2008年7月底之前还清。梁平因经营严重亏损,至2008年8月仍未偿还董声华的钱。现在董声华就该借款纠纷向起诉。问:哪个人民依法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本案可由被告住所地B市F区人民管辖。
26.(一)张甲所种的杏获得了大丰收。张甲每天都要摘一车杏拉到市里去卖。这天夜里,张甲的儿子突然生病,第二天早上,张甲找到本村的运输专业户王乙,两人商量,由王乙拉上张甲的50箱杏,到市里随行就市卖掉,卖完后抽取5%的卖杏所得给王乙做报酬。于是王乙把张甲的50箱杏装上车,拉到市里去卖。不想,车行中途,天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王乙的车陷入一大坑中,无法继续往前行驶。适逢同村的赵丙开车经过此地,王乙怕车在坑中短时出不来,今天的杏再卖不出去,于是赶紧拦住赵丙,请他帮忙把杏拉到市里卖掉。赵丙把杏拉到市里已是下午,批发高峰已过,赵丙看到杏是熟透的,担心捂的时间一长会烂掉,于是降价1/3出售。事后,王乙把赵丙交给的卖杏款扣除了5%后给了张甲,张甲一算自己损失了几百元,便提出王乙擅自让赵丙卖杏,造成自己损失这么多,王乙不该再拿5%的报酬,而且应赔偿自己的损失。王乙则称杏是赵丙降价处理的,只能怪赵丙,讲好的5%的报酬自己不能少。为此,张甲诉至。请思考:王乙委托赵丙卖杏行为是否有效?张甲的损失由谁承担?
27.(二)甲与乙签订一份交易额为30万元的有效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于2006年5月1日向甲付清所有货款。但合同履行期满时,乙仍欠甲货款5万元。此后,甲也一直未向乙索要过这5万元货款。2006年10月2日甲去做生意,但不幸于2008年4月1日发生的车祸中身亡。因他无任何亲人,朋友帮他处理了后事。2008年5月2日在清理其遗物时发现他生前留有遗嘱,表示他死后,其所有遗产捐赠给他曾就读过的万里小学。2008年5月15日万里小学请求乙支付欠甲的5万元货款,但乙认为债务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坚持不还款。后来万里小学向提起诉讼。请思考:万里小学能否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债权?
28.(三)原告:理想家电商店
被告:瑞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签有一份冰箱购销合同,之后双方因故发生纠纷而诉诸。经审查后受理了该起案件,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提交答辩状。于是,认为被告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所述事实和理由无异议,逐按起诉状要求作出有利于原告的一审判决。被告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也不履行的一审判决。请思考:1.审以被告未能提交答辩状为由,认为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和理由无异议而作出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2.告拒绝履行一审判决是否妥当?为什么?3.认为被告还有什么补救措施?
1.B2.A 3.C 4.C 5.B 6.A 7.A 8.B 9.C 10.A 11.A 12.C 13.B 14.B 15.A 16.B 17.B 18.A
19. 20.
1.ABCE 2.AB 3.ABCDE 4.ABC 5.AC 6.ABCD 7.BC 8.ABC 9.ACDEFGHIJ 10.BD 11.ACE 12.BDF
13.ABCDE 14.ABCDEF 15.ABCDE 16.BD 17.ABCD
1.B2.A 3.C 4.C 5.B 6.A 7.A 8.B 9.C 10.A 11.A 12.C 13.B 14.B 15.A 16.B 17.B 18.A
19. 20.
1.ABCE 2.AB 3.ABCDE 4.ABC 5.AC 6.ABCD 7.BC 8.ABC 9.ACDEFGHIJ 10.BD 11.ACE 12.BDF
13.ABCDE 14.ABCDEF 15.ABCDE 16.BD 17.AB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