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企业凝聚力,将公司送温暖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周期性工作
1.每年春节期间,慰问公司困难员工、当年患重大疾病员工以及退休员工,此慰问名单由各分工会统一上报公司工会后,经审查批复确认。
2.“三八”妇女节期间,慰问公司全体女员工,慰问品标准为每人300元。
3.“五一”劳动节期间,慰问大唐国际及以上级别的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
4. “六一”儿童节期间,慰问公司员工未满18周岁子女,慰问品标准为每人100元。
5.“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在公司工作军属和复员(转业)军人。
二、非周期性工作
1.员工生日,工会送去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亲笔签字的生日贺卡以及价值标准为每人100元的慰问品以及生日果篮一个。
2.员工结婚,工会派人前去祝贺,在结婚殿堂上宣读由党政主要领导亲笔签字的贺信,并送上价值1000元的贺礼,礼金由各分工会提出申请,经公司工会审批后支付。
3.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去世,工会派代表前去慰问,慰问金标准为1000元。
4.员工生病住院,由工会派人前去探望,慰问金标准为?元,由各分工会。
5.其他需临时办理的事项,按公司领导决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