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变更办理的原则:
1、工程设计变更单
1。1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由于建设单位改变建设标准、建筑结构、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3由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部门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由于销售部、客户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在出现以上情况时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单.如涉及费用,请按规定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技术变更核定单
2.1由于施工单位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不能按图施工须变更设计的;
2。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
在出现以上情况时办理技术变更核定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只作为工程资料归档,不作为现场经济签证和结算依据。
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1、现场专业工程师对提出来的变更,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规程、相关图集、标准以及工程实际情况,初步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后,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公司工程部经理(或主管)和总工办沟通,涉及使用功能、外观和户型改变的,还应征求公司营销部意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工程设计变更单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的正式办理.如是营销部根据营销需要或客户要求提出来的变更,应由营销部出据要求变更的书面依据,并作为办理变更的的附件。
2、因现场施工原因引起的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变更核定单一式陆份,交监理单位确认后交现场专业工程师,由现场专业工程师交工程部经理(或主管)、总工办审核签字确认,再交综合部办理公司盖章和设计单位审核盖章,再分发给施工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设计单位1份,工程部、综合部各1份;
3、对非施工原因引起的变更,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向设计单位去工作联系函,由设计单位出工程设计变更单电子版传给现场专业工程师,打印一式柒份,审核签字后交工程部经理(或主管)、总工办审核签字确认,再交合同预算部估价签署意见后,交综合部办理公司盖章和设计单位审核盖章,再分发给施工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设计单位1份,工程部、合同预算部、综合部各1份。
后附:工程变更单样表和技术变更核定单样表
工程设计变更单
工程名称: 编号:
事项名称 | |||||
适用范围 | 提出时间: | ||||
提出方:□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工程部 □建设单位总工办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营销部 □部门 □其它 | |||||
变更 原因 | □图纸有误 □加快工程进度 □为方便施工 □为节省投资 □为保证质量 □建设单位要求 □客户要求 □其他 | 变更性质 | □重大 □一般 | ||
变更内容: (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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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专业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或主管): 总工程师: | |||||
设计单位意见(盖章):
专业设计工程师: 设计项目负责人: 审核人: | |||||
编号: 渝建竣:—8
工程名称 | 图纸编号 | ||
工程部位 | |||
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草图: 提出单位:(公章) 技术负责人: | |||
执行结果: | |||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 |||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技术负责人: | |||
设计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