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浙江中天建筑集团公司第三分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怡丰新都汇一期5#、6#楼工程施工的需要,决定将部分分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工程保质保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双方根据有关法规及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怡丰新都汇一期工程5#、6#楼
1.2工程地点:农业路/天明路路口
二、工期:施工天数共205日历天
2.1开工日期:2005 年 11 月 28日
2.2竣工日期:2006 年 6 月 20 日
其中节点进度要求为: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幢号、装修节点进度计划实施(详见各幢号施工进度计划表)
三、承包方式、范围、内容
3.1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3.2承包范围:5#、6#楼内墙、外墙、屋面及室外泥工装修
3.3承包内容:从土方开挖、基坑排水、配合清土,夯填土配合用工,垫层至屋顶砼浇捣及二结构的导墙砼、墙体砌筑及其内架搭拆,预制、现浇过梁、GZ柱等及其拉结植筋,钢筋用砼垫块浇捣、预制砼块、外脚手架基础垫层、排水沟、沉淀池、地下室土方开挖护坡等;辅助材料及小型用器具等,如铁锹、泥桶、木蟹、直板、括尺、麻线、线坠等等。
四、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
4.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规范标准。5#楼达到市优质验收通过标准(具体见项目部技术交底)。
4.2进度要求: 达到项目部提供幢号节点进度计划时间。
4.3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不发生安全事故。
4.4文明施工要求:达到郑洲市标化、市文明工程标准,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五、合同造价、承包单价、结算程序、付款方式
5.1合同造价: / 元(暂定),最终造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5.2承包单价:
5.2.1清包单价: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标准时,综合单价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00元(大写:贰拾贰元)单价结算。其中单价组成:质量目标达到要求占2.0元/m2;工期进度目标达到要求占0.50~1.00元/m2;安全目标达到要求占0.50元/m2;文明施工目标达到要求占0.50元/m2。
5.2.2如发生点工,点工单价为:/ 元/工(10小时/工),普工/元 / 工(10小时/工),单价组成同5.2.1。
5.2.3清包综合单价组成:①.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分项定额中的全部工作内容用工;②.原材料、周转材料装卸、场内运输、堆码、回库;③.作业区清理、落手清用工;④.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工;⑤.停水、停电待工待料用工;⑥.辅助材料费及小型机械工具费;⑦.乙方职工的个人个调税(甲方按乙方实际上报人数代扣代缴)。
5.3结算程序
结算按甲方所列程序进行:即由施工员签发工程量核算单,经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项目经理签认办理结算,由分公司预算科审核工程量,最后由分公司领导审定批准财务付款。
5.4付款方式
5.4.1甲方每月二次核实乙方职工名册,按核实的职工名册发放生活费每人 500 元/月(班组长800 元/月),工作少于一周的生活费自理。乙方于月末提供所属职工本月考勤的工时,职工(技工)个调税按每人每月 10 元由分公司代扣代缴。
5.4.2承包范围工程验收后,需要清退部分职工时,乙方必须提交一份经项目部核定的所完工程结算核定单,并附上所有未结帐职工的工资清单一份,分公司视实际情况分批结帐,工程款支付比例控制在80%左右,余款春节前付清。如遇跨年度工程年终节点完工时,乙方需要清退职工的,必须提供所有未结帐职工的工资清单,以借款形式支付工资款,工程款支付比例控制在已完成工作量的80%。
5.4.3乙方做的点工每半月签证上报一次,即每月13日和28日上报分公司,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写明施工内容、时间、具体数量签字确认后交分公司财务科保存,待工程完成时统一结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六、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奖罚
6.1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技术人员的交底,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若乙方质量经甲方质检员实测实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须返工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返工造成的材料、人工、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返工发生拖期而影响其他班组的进度及人工等损失亦从责任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
6.2本合同价按照甲方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测定,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如未达到优质结构质量要求,结算价格按5.2.1条单价组成中所占金额执行(罚款),扣除优质价格2元/㎡。如达到优质结构要求进行奖励:区优结构0.5元/㎡。
6.3乙方应合理组织劳力,按甲方要求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工期目标要求。每拖延一天按200~500元进行处罚,超过10天同时按5.2.1条单价组成中所占金额执行(罚款)。提前完成不奖不罚。
6.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严禁冒险蛮干,正确利用“三宝”。如没有达到安全目标要求,结算价格按5.2.1条单价组成中所占金额执行(罚款)。如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6.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必须确保达到文明工地通过标准。如未达到 文明工地通过标准 要求,结算价格按5.2.1条单价组成中所占金额执行(罚款)。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根据设计施工图、规范和有关规定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考核。
7.1.2甲方负责施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同时乙方应提前3-7天(小材料三天,大材料需复试应至少七天)申报材料计划,如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超过24小时,凭甲方签证工期顺延,甲方不承担停工人工费用。
7.1.3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乙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如发生机械设备故障,甲方应尽快排除,保证工程使用。
7.1.4甲方负责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对工程进行计划管理、控制、调节,督促乙方按计划进行实施。如乙方没有按计划完成且没有改进措施,甲方对乙方出具书面通知后有权随时另派劳动力赶工,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5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对施工完成后的工程进度实测实量的质量检验评定。
7.1.6监督乙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不文明施工等现象,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责成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另派劳动力进行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活、生产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因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工料损失责任自负。
7.2.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度计划提前组织熟练工人进场,精心施工,确保工程每道工序按时完成,同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的工料损失责任自负。
7.2.3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放线及施工管理,若因乙方有质量、安全隐患或不文明施工和材料浪费等问题,甲方出具一次书面通知,规定时间由乙方整改,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无条件清退。
7.2.4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三上岗一评比”工作,坚持每天上班向职工做好安全交底,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有关事故责任。《安全协议》与分公司另行签订并作为合同附件。
7.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材料节约最大化,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原材料、周转材料及零星材料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种类堆码整齐,按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处理,产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2.6乙方不得为了自身利益超越甲方直接与业主方发生经济关系。对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12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进行下一道工序,若无明确答复,乙方可签证工期顺延。
7.2.7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个人进行贿赂,如送现金、贵重物品等或其他贿赂手段。如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贿赂行为,乙方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可将乙方清退出工地,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乙方须把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并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人员的《上岗证》、《暂住证》、《就业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其它须办理的相关证件(甲方协助办理,费用乙方自理)。
7.2.9乙方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转包,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须组织乙方自有的技术好、素质高、有《上岗证》的班组进场施工,严禁任意招用闲散不熟练的人员、老人、未成年人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如乙方发生以上两种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清退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没收保证金。
7.2.10乙方如不及时有关证件,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未办人员分摊。
八、双方约定事项
8.1现场施工人员的雨衣、雨鞋、手套等劳防用品及施工用工具由乙方负责。
8.2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由甲方提供,损坏或短缺由乙方照价赔偿。
8.3所有小型工具及手用工具一概由班组自负,其它机具有特别约定的执行特别约定。
8.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意损坏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用具者,全部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8.5乙方应勤于检查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安全设施,如有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让甲方整改完善。如乙方未有书面提出而致使引起的安全事故,在5000元以内的安全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5000元的医疗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发生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身引起的安全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8.6乙方班组使用的原材料按定额包干使用,如超用、浪费按市场单价扣罚。
8.7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按乙方工程总价的10%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为 5万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按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履约情况结合企业奖罚条例部分或全部返还该保证金。
九、乙方其他责任
9.1乙方应自觉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职工住宿,实行集体宿舍制,每间 8 人,严禁男女混居。不得乱隔小间,不得带家属。个别班组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家属宿舍的,由班组长书面申请,按400元/月一间有偿提供,且电费按电表收取,每个班组最多安排一间,使用前班组长必须与项目部鉴订书面专项协议。严禁带小孩到工地,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宿舍区内使用煤气灶、电炒锅、电饭锅、电热水器等,且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乙方施工人员在生活区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恶意损坏,一经查处,费用直接从乙方清包工程款中扣取。
9.2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班组长应长驻工地现场,对所属工人进行教育管理,对于职工打架、斗殴等违返法律法规事件班组长应及时制止,否则造成的后果班组长视为第一责任人,先罚款2000元再处理,并视作违约清退处理,罚没保证金。
9.3乙方应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和用餐时间,做到依次排队、文明用餐,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乱掷垃圾。随手关锁门窗,做好宿舍文明清洁、卫生、防盗、防火、防触电。进出生活区、生产区出示佩带胸卡。领取工资、生活费等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暂住证、胸卡)。
十、其它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没收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 3 % 的违约金赔偿对方,同时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0.2本工程甲方派 卢建华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许建军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请当地有关部门解决。
10.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