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铁工程技术管理办法(53页)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19:36:35
文档

中铁工程技术管理办法(53页)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技术管理责任制1第三章工程项目分类和技术管理程序6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交底14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17第六章方案优化26第七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28第八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30第九章临时工程设计管理31第十章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31第十一章测量管理35第十二章试验管理36第十三章设计变更管理37第十四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38第十五章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43第十六章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管理44第十
推荐度:
导读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技术管理责任制1第三章工程项目分类和技术管理程序6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交底14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17第六章方案优化26第七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28第八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30第九章临时工程设计管理31第十章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31第十一章测量管理35第十二章试验管理36第十三章设计变更管理37第十四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38第十五章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43第十六章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管理44第十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技术管理责任制    1

第三章 工程项目分类和技术管理程序    6

第四章 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交底    14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    17

第六章 方案优化    26

第七章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    28

第八章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    30

第九章 临时工程设计管理    31

第十章 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31

第十一章 测量管理    35

第十二章 试验管理    36

第十三章 设计变更管理    37

第十四章 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38

第十五章 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43

第十六章 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管理    44

第十七章 技术交流与培训    46

第十八章 附  则    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执行本办法外,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还应符合《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执行;工程测量管理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执行;科技开发管理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开发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对于国家、地方、行业等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第二章 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 工程技术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二级工程技术管理体系,即公司和项目经理部。

公司设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是公司技术、科技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公司总工程师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监督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等人任委员。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科技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受技术委员会的领导。由公司总工程师任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任副主任,委员由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公司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技术、科技开发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和科技开发工作。

各项目经理部设相应技术管理部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和科技开发工作。

第六条 公司技术委员会技术职责:

1、确定公司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2、审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年度科技经费使用计划,对工程管理部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3、监督、指导工程管理部日常运转。

第七条 公司专家委员会技术职责

1、了解、掌握和研究专业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决策层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建议; 

2、为公司科技体系建设、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近期研发方向及重点、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和重大前瞻性研发项目的开展提供咨询建议;

3、参与专业发展研讨、公司技术、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

4、参与、指导重大工程、重大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查和技术攻关等工作;

5、参与公司科技开发方面各种奖项的评审、推荐工作;

6、承担公司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 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和科技开发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国际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应用;

2、主持根据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类管理办法、制度,制定公司的相关技术类管理办法、制度或实施细则;

3、根据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主持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科技开发任务;

4、组织配合编制集团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和新领域项目的投标技术方案;组织编制和审定由公司主持投标的大型或技术复杂工程项目的投标技术方案;

5、负责审批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技术方案,组织审查需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技术方案,组织解决公司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

6、主持公司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成果推广工作;

7、主持审查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主持科技进步奖、工法、专利、论文、技术总结等的申报工作;

8、组织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技术交流活动,主持公司的技术交流活动;

9、主持公司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10、签署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技术类文件。

第九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技术职责:

1、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公司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国际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应用;

3、根据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类管理办法、制度,编制公司的相关技术类管理办法、制度或实施细则;

4、根据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科技开发任务;

5、跟踪和收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最新信息,及时在公司范围内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6、参与公司工程项目投标技术方案的编制;

7、指导或参与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审查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技术方案;参与解决公司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

8、负责公司测量、试验检测管理;

9、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公司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成果推广;

11、组织公司科技成果、工法、专利、论文、技术总结等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12、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组织公司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活动。

第一十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和科技开发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单位总工程师的领导。

1、贯彻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熟悉并执行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细则中与技术管理有关的内容;

3、主持编制、优化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工作;

5、负责本项目的测量和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6、建立并保持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和相关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和解决有关施工技术问题;

7、主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组织实施上级单位下达的科技开发任务。协助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做好有关本项目的科技开发和成果推广工作;

8、组织开展项目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9、组织、督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施工日志等各种技术资料的填写,组织收集、整理、审查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10、主持编写本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11、参加本项目交工和竣工验收。

第一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技术职责:

1、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部日常技术管理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编制、优化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技术总结、交(竣)工资料等工作;

5、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文件、监理要求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现场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6、汇集、整理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文件和资料,并负责向集团公司或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7、参与组织项目技术交流与创新活动。

第三章 工程项目分类和技术管理程序 

第一十二条 工程项目分类(依据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

(1)按其地域属性分为两大类:国内项目和海外项目。 

(2)按其管理性质分为两大类:自营项目和联营项目。

(3)按其产品模式分为分为三大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设计项目等。 

第一十三条 工程项目技术分级管理

(1)按工程规模、特点及技术复杂程度分为两级: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和一般工程项目两级管理。重点工程包括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及风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重大和技术复杂的投资项目、重大和技术复杂的总承包项目、所有海外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目是除重点工程项目外的所有工程项目。

(2)按技术管理职责分为三级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控,一般工程项目由公司进行监控和职能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过程控制和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管理标准,接受集团公司及公司领导。

第一十四条 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 重点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项目经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投标施工技术方案为基础编制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 

(2)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召开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的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公司将审查意见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

(5)项目经理部根据集团公司审批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反馈。

(6)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根据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关手续。

(7)项目经理部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并归档。

(8)工程竣工后,编制技术总结,对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技术难题、经验教训、技术创新成果等进行系统性总结。

2、一般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项目经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投标施工技术方案为基础编制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

(2)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的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后上报公司,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组织召开审查会形成审查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将审批文件下发至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反馈。

(5)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根据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关手续。

(6)项目经理部根据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并归档。

(7)工程完工后,编制技术总结,对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技术难题、经验教训、技术创新成果等进行系统性总结。

3、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重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由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协助编制投标技术文件,一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由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组织编制投标技术文件。

(2)中标后,市场开发部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招投标技术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3)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审查重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市场开发部组织审查一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4)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和施工技术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海外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集团公司海外事业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海外工程项目投标的前期工作进行考察、调研等。

(2)技术复杂、风险较大的海外工程项目投标技术方案编制由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协助,其它海外工程项目投标技术方案编制由海外事业部或公司技术部门组织编制。

(3)海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按照重点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执行。

(4)海外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参照相关技术管理程序执行。

 5、 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程序:

(1)投资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资项目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文件并组织评审。

(2)投资项目前期技术方案由项目公司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组织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3)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评审重点投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投资项目公司组织评审一般投资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4)投资项目公司组织编制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技术文件。

(5)投资项目公司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该投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办法。

(6)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项目公司组织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技术方案。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履行内部评审程序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经总监代表和项目公司批复后施工单位方可现场实施。

(8)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项目公司按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设计和施工技术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投资项目公司及时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项目技术总结编制及技术创新成果总结。

6、设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程序:

(1)项目设计组收集相关图纸及说明、顾客要求及建议、相关水文气象地质条件,组织地质勘探和相关专题研究等。

(2)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方案策划,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设计组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经校核、审核及审定,并组织评审和第三方审查。

(4)根据校核、审核和审定意见进行修改。

(5)设计文件完成后,经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进行出版并交付委托单位。

(6)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进行设计交底,必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变更,出具设计更改通知单。

(7)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并归档,编制技术总结,对相关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总结。

7、联营项目的技术管理程序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技开发项目管理程序: 

(1)公司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向集团公司报送年度科技开发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2)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对立项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经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批准后,下达年度科技计划。

(3)课题组编制研究工作大纲。对集团公司拨经费项目,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审核研究工作大纲;对其他经费自筹项目,由公司组织审核。

(4)对集团公司拨经费项目,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与其承担单位签订科技合同;对经费自筹项目,公司组织与项目依托工程的项目经理部或课师组签订科技合同。

(5)课题组组织开展项目研究。

(6)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或公司依据合同对项目进行进度和经费管理。

(7)课题组完成项目研究后,编制最终成果报告。

(8)对集团公司拨经费项目,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对经费自筹项目,公司组织验收。

(9)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优秀成果的鉴定、报奖和推广工作。

第一十五条 公司施工项目的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流程附后,主要针对水运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施工准备阶段技术管理流程图

施工过程技术管理流程图

第四章 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交底

第一十六条 项目总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制定审核计划并主持设计文件审核工作,工程技术、合同、设备、物资等业务部门参加,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工作应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一十七条 设计文件审核的目的是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复核,检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齐全,构筑物的几何尺寸、标高等有无差错等。同时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保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符合设计意图。

第一十 审核方法:先内审后会审,实行复核制度。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最后形成审核记录。

第一十九条 设计文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图纸是否为正式施工图并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一致、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4、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相互之间有无矛盾;专业之间的衔接及平、立、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标高是否有遗漏、差错等;

5、平、纵断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6、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相关尺寸是否吻合,总图与分图或各专业图是否一致,尺寸、标高是否衔接;

7、建筑物的标高与水位、工期是否吻合;

8、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是否稳定,弄清可能发生的变形、变位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和要求;

9、设计建议的施工方法是否合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是否可行;

10、工程数量有无错误和遗漏。

第二十条 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经工程技术部门汇总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或建设单位,在相关各方明确答复后,工程技术部门在施工图上加盖“已审”印戳后交付施工,未经审查的图纸,不得据以施工。

第二十一条 代案主要图纸在承包合同签定前应经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批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合同规定绘制的施工大样图和细部图,必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并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报监理、业主单位批准后方可据以施工。

第二十三条 自行设计的临时工程和施工设施图,必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签字,报监理、业主代表批准后施工。

第二十四条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及审核问题上报处理记录应妥善保管,建立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帐。作废的图纸应当统一保存与管理,建立作废图纸目录清单。

第二十五条 图纸审核要形成记录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审核报告。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及会审地点并盖章,存在问题及疑点记录汇总表(要注明图名、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报设计部门进行审批。

2、主要工程项目明细表及技术特点。

3、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4、各种材料数量汇总表。

5、工程所需定型图、通用图、参考图以及相适应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一览表。

表一: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名  称

 部  位

 
日  期

 图  号

 
审核人 复核人 
审核记录:
表二:         图纸会审记录

时    间

 地  点

 
参加人员 
主 持 人

 记录人 
会审记录:
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设计交底

项目部应参加由业主或监理主持召开的设计交底会议,如业主或监理没有组织设计交底,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建议监理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

设计交底时应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经监理、设计、施工各方人员签字后,形成正式文件。通过设计交底,项目部应重点了解以下问题:

(1)工程特点;

(2)设计意图;

(3)结构特征;

(4)有关设计数据;

(5)对施工的要求;

(6)采用的技术规范;

(7)质量标准及工艺要求等。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

第二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分类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编制阶段分为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十 施工技术调查

施工技术调查分为投标前期的技术调查和施工前期的技术调查两种。工程投标前期的技术调查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以满足投标需要。

施工前期的技术调查由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部中有关技术质量、测量试验、物资设备、合同计划、安全环保等相关人员参加,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现场收集资料完成后,工程技术部门应及时汇总,一周内编制完成施工技术调查报告,由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施工技术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发至项目经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

1、施工技术调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技术调查内容应根据工程特点、复杂程度及调查阶段的不同,参照下列内容予以增减取舍。

(1)设计概况:了解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和设计原则;

(2)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重点工程结构类型、施工方案、技术特点;

(3)水文气象资料:气温、风级、降水、潮汐、波浪、水流、水位等对施工的影响;

(4)地质情况: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层分布、风化程度、地震等级及地下水的水质、水量,不良地质现象和工程地质问题对施工的影响;

(5)砂石等地材情况:地材类别、产地、产量、质量、价格、运输及供应方式;

(6)当地可利用的电力、燃料、民房及水源等情况;

(7)交通通讯:铁路、公路、便道及桥梁的等级标准;路面宽度、长度、交通量;允许通过的吨位等其它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种类、数量、运输及装卸能力、货运单价等;当地有线、无线通讯的条件及单价等;

(8)用地与拆迁情况:了解当地有关环境保护、征(租)土地、拆迁的、要求和规定;并详细了解当地人口、土地数量、重大的施工干扰、地下建筑、人防及古墓等情况;

(9)水源供应: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水量、环境污染情况;

(10)当地的风俗习惯、地方疫情、医疗卫生及社会治安情况,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2、施工技术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线路经由、自然地理特征与设计核对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意见:临时工程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等;

(3)对投标报价或中标合同价的初步意见;

(4)对设计方案和改善设计的初步意见:本着有利于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有利于施工,有利于增加效益的原则对主要方案和各项建筑物设计的改善意见等;

(5)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1、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分级组织实施。对重点和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对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委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策划会议纪要需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对一般工程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2、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策划书,原则上在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场20天内,编制完成并报送上级技术管理部门。

3、策划书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及节点工期安排、总体施工方案简述、重点及难点施工技术分析和预案措施、待解决的技术问题、重要技术方案编制计划、项目科技创新计划、主要船机设备需求、主要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第三十条 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定

1、编制和审定责任人

由公司市场开发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协助编制。一般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定,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定。

2、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

3、编写投标施工技术方案前,主要编写人员应进行工程项目现场调查,投标阶段的现场调查由经营部门组织,现场考察完毕后应提交考察报告。

第三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1)合同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2)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规,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设计文件;

(4)经鉴定认可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5)现场自然条件和资源供应情况;

(6)投标技术方案;

(7)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8)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第三十二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格式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除建设、监理单位有专门要求之外,宜按如下格式编制:

第1章  编制依据

第2章  工程概述

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工程特点等。

第3章  施工组织与总体部署

3.1施工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目标等。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组织机构设置

3.2.2职能分配及职责

3.3施工总体安排

3.3.1施工总体方案

内容包括总体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及流程、施工组织安排等。

3.3.2施工重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

3.3.3施工进度计划

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关键节点工期安排、进度控制措施等。

3.4 资源配置

3.4.1  主要船机设备配备及需求计划

3.4.2  主要材料使用及供应计划

3.4.3  成品、半成品加工及需求计划

3.4.4  劳动力需求计划

3.5 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

内容包括驻地建设、生产区建设、施工便道、临时设施、试验室、供水供电、通讯等。

第4章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方法

第5章  施工质量管理

5.1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制度等。

5.2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内容包括质量薄弱环节分析与质量预控、关键工序的过程质量控制、检验与试验、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

第6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6.1 安全保证体系

内容包括安全保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制度”)等。 

6.2 安全保证措施

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分析与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预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安全专项费用计划与使用控制等。 

6.3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措施、医疗卫生保护措施、职业病防治措施等。

第7章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7.1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7.2环保、水保管理措施

第8章 文明施工、节能减排

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文明施工措施、节能减排措施等。

第9章 施工风险防范

内容包括施工风险辨识,施工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责任划分等。

第10章 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11章 项目科研及试验计划

第12章 施工技术总结编制计划

附图、附表

第三十三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纲领性文件,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一般应在施工合同签定(或进场)后45天内编制完成;

3、在编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召开由项目部领导、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方案研讨会,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管理要素,提高编制质量。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与发放。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方案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数据准确无误、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性强、图表清晰;

5、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四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6、在各种主要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施工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7、要特别重视大型临时工程设计,图纸、计算书必须完整、齐全;

8、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期安排、资源配置、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以及重点的辅助施工设施设计,要做到重点突出,简洁实用;

9、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紧密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10、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工期由关键线路确定,各节点工期可通过网络计划技术来安排。在满足总工期和均衡生产的要求下,优化各节点的施工进度计划;

11、施工进度计划应突出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关注征地拆迁、管线路迁改和相关协议签订、物资采购供应、环境保护、图纸供应、质量检验与评估等制约工程顺利推进的因素;

12、施工设备配置应遵循的原则

a)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条件和结构特点,符合设计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b)设备通用性强,能在工程项目中持续使用;

c)设备性能机动、灵活、高效、低耗、运行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d)应按各单项工程工作面、施工强度、施工方法进行设备配套选择,力求经济;

e)设备购置及运行费用经济,易于获得零配件,便于维修、保养、管理和调度;

f)新型施工设备应成套应用于工程,单一施工设备应用时,应与现有施工设备生产率相适应。

13、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期、现场确定关键线路,围绕关键线路合理选择方案、配置资源。对下列工程的施工方案应作重点研究:

a)控制工期的工程;

b)需采取特殊施工安全或质量措施的工程;

c)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d)过渡工程;

e)冬季、夏季、雨季、潮汐、台风、风沙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的工程;

f)其他需要重点研究工程。

第三十四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申报和审批

1、申报要求

(1)报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纸质版一式4份(2份返回,2份集团公司存档),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有关图纸、资料。 

(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采用统一扉页,扉页格式见附件1。

2、审批程序

(1)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如果业主、监理等单位要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的,由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和施工技术复杂的非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提出审查意见,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3、审批要求

(1)在收到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公司或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设备、物资、质量、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审查。各部门审查意见表见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意见表》,由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职能部门汇总审查意见,由总工程师审定批准。

(2)在收到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天。对于施工时间紧急或技术上特殊的工程,可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就地审批,以后补办批准手续。

(3)评审内容主要有以下6 个方面:

a)、施工总体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关键工艺。

b)、总进度计划和控制工期工程、单位工程进度安排。

c)、施工布局和临时工程的安排。

d)、资源配置计划。

e)、进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f)、“四新”应用和科技攻关。

第三十五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与修订

1、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修改。若工程有重大变更,或者施工工期、关键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原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受控文件程序处理,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原审批单位,并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变动的部分,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2、按批复意见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重新打印装订后,报送4份到审批单位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发至公司相关生产部门、项目经理部领导及其相关生产部门、作业队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等。

第六章 方案优化

第三十七条 方案优化是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阶段对工程项目人、机、料、工、法、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优化组合,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有效地预先谋划和比选过程。

第三十 方案优化的原则

1、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优化方案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在深入细致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反复比较优化。

2、技术领先,经济合理。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工艺、设备和先进经验,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安全可靠,满足工期。各项保障措施配套齐全,方案符合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

4、充分论证,好中选优。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应拿出多种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必选,必要时聘请专家从多角度分析比较,选出最优方案。

第三十九条 方案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要素的配置。根据施工合同要求与承诺,结合公司实际,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2、施工方法的选择。依据建设标准、工期要求以及公司施工能力,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配套。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与现场勘察,选择确定机械设备。选择时,应充分挖掘公司潜力,发挥现有设备作用;购置设备应注意经济适用、配套合理、技术经济性能先进。

4、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比较方式,定性比较是结合施工经验,对若干个方案进行比选(如技术上的可行性,施工复杂程度和安全可靠性,人员和机械设备能否满足现场需要,能否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作用,能否保证安全、质量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等);定量比较一般是计算不同方案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期等指标并进行数量比较,确定最佳方案。

第四十条 方案优化的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部是方案优化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建立方案优化责任体系,明确任务、目标;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踏勘现场,研究、制定、论证施工方案,按规定要求上报呈批并备案。

2、工程开工前,在详细现场踏勘和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对初步方案进行审定。主要内容:

⑴ 主要构造物工期计划和管理目标。

⑵ 施工组织机构如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各类人员配备以及定员总人数。

⑶ 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⑷ 生产要素配置:包括劳务队伍的布置和人数,劳务总人数控制,队伍的选择办法,材料及周转材料供应计划,主要机械设备、车辆的配备。 

⑸ 主要临时工程的场地布置、数量及技术标准。

⑹ 外部劳务队上场要求及承包模式确定。

3、确定工期安排、要素配置、施工方法、工艺标准、安全措施等。

4、对采用新技术的项目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工期紧张质量要求高等项目,施工方案制定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5、优化后的施工方案一经批复,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项目经理部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章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

第四十一条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指在施工总体组织设计编制基础上,针对技术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的技术文件,范围至少应包括:

(1)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2)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

(3)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沉井基础,锚碇基础,围堰工程等;

(4)桥塔或高墩模板,挂篮模板等;

(5)大型桥梁工程的挂索、主缆安装、钢箱梁安装等;

(6)山岭隧道、地下隧道工程等;

(7)大型预制构件的模板及混凝土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工程;

(8)大型起重安装及拆除工程;

(9)外海的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10)水上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

(11)深水基础工程(包含抛填、夯实、整平等);

(12)水下打捞、拆除、焊接工程等;

(13)水上、水下爆破施工;

(14)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

(15)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6)其他技术复杂的、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单位或地方有关管理部门规定要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冬季、雨季、“四防”等)。

第四十二条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的深化、细化、补充和完善,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体流程、工艺、方法、关键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等;

(3)临时结构设计;

(4)安全、环保、质量保证及文明施工措施;

(5)进度计划;

(6)资源使用计划;

(7)预案措施;

(8)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其它内容。

第四十三条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公司工程管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特别重要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评审。

第四十四条 若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或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形成审批意见。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表见附表3。

第四十五条 若建设单位另有要求的,应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章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

第四十六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是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流程、工艺、方法以及资源需求计划进行详细的编制。

第四十七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概述;

(2)施工流程、工艺、方法、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等;

(3)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环保、质量保证及施工措施;

(4)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5)资源需求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施工材料需求、船机设备需求等);

(6)施工组织、人员分工及职责。

第四十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分项技术主管负责编制,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审核,对特别重要或技术复杂、施工风险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公司组织评审。

第四十九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后需向参与本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队、试验室、合约部、生产调度及作业层等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执行。

第九章 临时工程设计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临时工程设计内容包括:

(1)临时码头、临时栈桥、大型围堰、水上施工平台等设计;

(2)大型或特殊的模板、支架、吊架等设计;

(3)施工所需的大型非标准设备设计。

第五十二条  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满足设计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条件,遵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五十三条 设计文件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自检、校核、审核和设计文件会签制度。

第五十四条 必须委外的临时工程设计,应优先委托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严禁委托给无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设计。 

第五十五条 公司自行承担的一般临时工程设计,由公司组织复核;公司自行承担的重要临时工程设计,应优先选择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进行复核,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第十章 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第五十六条 施工技术交底是让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与实施的人员了解、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要求及保证措施等。施工技术交底分项目总体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和工序技术交底。

第五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层、管理部门及施工作业层的有关人员进行项目总体技术交底,宜采用会议交底形式;交底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书面交底材料,交底内容一般为: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和关键项目节点工期要求及保证工期的措施;

(3)施工总体方案、施工总体流程、主要施工工艺、方法、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技术,以及工程质量标准;

(4)实施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技术措施;

(5)实施质量计划的技术措施;

(6)大型船机、设备、材料、劳动力组织计划。

第五十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分项技术负责人负责,重要分项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交底前由分项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书面交底材料,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参与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工长、技术人员、班组长及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该项交底可根据工程进度分多次进行,遇设计变更时应补充交底。交底的内容一般为:

(1)工程概况;

(2)交待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艺、方法及施工关键部位和操作要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要求,提出确保完成计划的措施;

(3)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和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有效措施;

(4)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证措施;

(5)结合工程施工作业场所,对影响环境和职工健康的因素进行识别,并提出实现预定目标的控制措施;

(6)工序的岗位分工和责任等。

第五十九条 工序技术交底由单项技术负责人或班组长召集班组工人进行,其内容一般为:

(1)施工方法及保证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的操作要领;

(2)工序交接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技术交底的要求

1、技术交底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交底内容应填写清楚,要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不加标注、审核、分解而简单地复印下发。应对原图和资料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和克服通病的措施。

2、技术交底下发后应跟踪服务,并按技术交底检查、监督、指导施工,重点交底要进行实施效果记录和分析;

3、操作人员达不到技术要求,人员更换,现场工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工序技术交底;

4、施工技术交底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宜采用多媒体演示等方式进行交底;

5、交底记录: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采用会议纪要的形式,并经参加人员签认;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和工序技术交底记录格式应采用施工技术交底通知单形式保存,施工技术交底通知单格式见附表4。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各接受人均要签字齐全,不得漏签、代签或事后补签。所有书面交底必须留存备案,并建立交底台账。台帐内容主要为:交底日期、工程部位、内容摘要、交底人、接收人。

第六十一条 现场过程控制

项目技术人员每日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检查施工与技术交底的相符合性,对违背技术交底的做法及时纠正。对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必须修改施工方法的,应及时报告项目总工程师,按程序处理。

对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项目部必须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进行旁站,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六十二条 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

1、 工序验收

(1)工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工序验收是在班组自检、互检基础上进行的专项验收,应由项目经理部单项技术员填写验收记录,并通知项目专职质检员复验签字;

(3)监理要求需要报验的,应按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工序报验”;

(4)重要的分项工程应实施工程首件制。首件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并验收,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2、隐蔽工程验收 

(1)下道工序施工前,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验收前单项技术员应先组织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项目单项技术员填写自检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单,并通知项目专职质检员验收;

(3)专检合格后,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报请监理单位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经签认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经检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必须返工直至合格。

第十一章 测量管理

第六十三条  测量工作应执行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应遵守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的相关规定,必须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多级测量复核”的测量控制原则。

第六十四条 项目测量工作应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五条 测量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部测量负责人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助工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测量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工程测量基本知识。

2、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正式上岗操作。

3、熟悉掌握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程序和方法。 

第六十六条  测量仪器、设备应根据有关规定定期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台帐,专人管理。

第六十七条 测量工作应实行方案审批制度。各项测量技术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  测量工作应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全面交底。

第六十九条 测量工作应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专检三级检查制度,对测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上报,严禁隐瞒不报。

第七十条 测量工作应落实测量岗位责任制,坚持谁测量、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十一条 工程项目测量要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要求,积极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方法。

第七十二条 测量原始资料、原始观测数据和记事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统一填写,现场记录清晰、完整,及时做好测量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大型工程项目应及时进行测量技术总结。项目测量成果应遵循集团公司技术成果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外传本项目部测量成果。

第七十三条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度,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度。

第十二章 试验管理

第七十四条 项目试验室的组建规模应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以及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类型和规模大小来确定。

第七十五条  经上级单位授权的项目试验室,在服从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的同时,纳入上级试验管理体系,接受其业务指导。

第七十六条  项目试验室应配备能满足工程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工程试验的工作原理、仪器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且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十七条  项目试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检测项目需要的试验仪器,并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七十 其他均按照《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试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七十九条 变更设计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做好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对于执行技术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节约投资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八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变更设计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指导与管理,各单项技术主管负责具体变更设计的业务工作,并做好登记、立卷、报表工作。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配合合同部门办理合同单价(价格)、合同工期的变更手续。

第八十一条 变更设计主要原因: 

1、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2、因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3、技术标准、规范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4、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5、工艺技术的修改(包括设备的改变)、工程内容的增减、使用功能的改变、合理化建议的提高、使用材料品种的改变以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第八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变更,应区分不同情况,按程序办理。

1、对设计提出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一般在收到工程师变更通知后,按设计文件审核的相关规定办理。

2、项目经理部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如在施工中必须提出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建议,其内容应包括:

(1)要求变更设计的原因;

(2)变更设计的受力条件和依据;

(3)变更设计后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依据、工程造价与工程工期等。

第八十三条 变更建议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审核签名后,报送监理、设计、业主。在收到相关方正式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后方可据以施工。

第八十四条 设计变更资料应由专人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台帐。

第八十五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调动管理、技术人员变更设计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对在变更设计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章 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第八十六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公司指导项目经理部做好交(竣)工资料的整理、验收、移交和归档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交(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

第八十七条 施工过程原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与监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之间往来的文件、信函等施工原始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原始记录等各种技术资料均应进行编号,编制或制表、计算人,复核或审核人,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此项工作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负责,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检查落实。

3、测量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并用铅笔记录,记录项目应正规完善(名称、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签字齐全;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将有关数据打印输出,留存备查。测量记录由测量操作人员填写,技术主管复核。设立测量工程师的项目,测量工程师的测量记录由工程或总工复核。

4、需要编入工程竣工文件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均应符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国家、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各类表格应填写完善、文字清晰、签章齐全。各种会勘纪要、设计变更记录要有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完善。各类表格的填写标准由项目总工程师、工程部负责人及质检部负责人共同确定。

5、设计文件、标准图、技术规范、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完善保管、借阅登记制度。对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明确界定,不得由个人私自保管,对需保密的工程资料建立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料管理由工程指导资料员完成。

6、工程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相关技术工作台帐和目录。台帐的建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指导相关工程师及资料员完成。

7、重难点项目的计算、设计、编纂工作的技术资料,应由第二人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

一般项目的计算、设计、编纂由技术主管完成,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复核。重难点项目的计算、设计、编纂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完成,项目总工复核。列入公司及集团公司重难点项目的计算、设计、编纂由项目总工完成,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复核。

8、项目技术管理办法、人员分工、专业工程师职责应有完整的书面资料,分发到人,建立技术管理图表上墙制度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技术管理办法、人员分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的编制由总工指导工程完成。

9、 对于不能由后续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施工,各单位应制定管理人员监管制度,对参加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工艺参数应进行验证,对施工的全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特殊过程验证由总工组织,验证资料由工程部保管。

10、凡工程技术人员调动岗位,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明确接替人员并主持交接工作。项目总工程师有调离的则由上级或同级其他领导主持。

第八十 工程施工中必须形成下列原始资料,竣工后归档。

1、施工日志:项目经理部总施工日志一般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填写,单项技术人员填写所主办工程的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应逐日填写,记事准确、简明,必要时绘制简图注明。施工日志内容应包括:

(1)实际开工、停工及复工、竣工时间;

(2)施工进度情况;

(3)施工方法、执行效果、发生的问题及改正措施;

(4)与施工相关的水文、气象资料;

(5)技术交底的人员、时间及内容简要;

(6)质量缺陷情况,出现质量缺陷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7)船舶机具设备使用、调遣情况;

(8)有关会议的决定及有关工程事项联系单;

(9)安全施工方面的记录;

(10)其它事项。

2、施工测量记录,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点的检查、变换、观测,断面测量和施工放线以及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等资料。

3、材料检验试验资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前后检验资料)。

4、有关检测设备、仪器的计量检定资料。

5、混凝土施工有关资料:配合比设计、试拌记录、施工配合比通知单、养护记录、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浇筑令以及混凝土现场施工有关记录。

6、成桩记录和构件、设备安装记录。

7、预制构件与外加工半成品、成品出厂合格证。

8、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

9、工程试验、检测和交验资料。

10、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报告、鉴定资料;工程图片、照片、声像资料。

11、开工、停工、复工等工事报表。

12、有关会议决议、纪要和来往文件资料。

第八十九条 工程交(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档案部门进行沟通,然后根据要求制定竣工资料编制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2、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竣工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十条 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或中间交工验收)时,项目经理部应提交下列交(竣)工资料:

1、工程交(竣)工综合资料:

(1)工程交(竣)工说明(包括工程简介、施工概况、工程质量情况、对工程使用和维护建议、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2)开工报告;

(3)交(竣)工报告;

(4)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证书);

(5)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6)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工程交(竣)工数量清单;

(9)工程结算清单或文件。

2、工程技术管理综合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工程业务联系单;

(5)现场调查报告;

(6)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通知书;

(7)混凝土、砂浆和特种材料配合比及主要施工记录、资料;

(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9)企业内部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的报告、批复和会议纪要;

(10)施工技术总结;

(11)其他。

3、施工过程验收资料:

(1)施工基线、水准点、整体尺度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沉降、位移观测成果等;

(4)主要施工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2)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5、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相应标准规定的测量、试验、检测报告和记录。

6、竣工图。

7、施工日志和大事记。

8、声像资料:

(1)工程录像;

(2)工程照片(包括电子版及纸质)。

9、招投标文件资料:

(1)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协议、公证书;

(5)有关工程工期、造价及项目重大增减的文件、纪要。

第九十一条 资料归档。

1、工程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部的质量部门负责落实归档,并及时进行归档。

2、归档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同时还应遵守地方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章 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第九十二条 工程分包前,技术部门应参加对分包单位的考察,以保证分包队伍施工能力、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与所承担工程相适应。

第九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向分包单位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平面与高程控制点。明确分包项目应执行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提出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要求。

第九十四条 分包单位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对相对或施工技术复杂的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部应专门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第九十五条 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控制下,自行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部审核,由项目经理部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监督执行。

第九十六条 所有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要求,均适用于对分包工程的管理。项目经理部要选配足够的人员,专门进行分包工程管理,监督分包商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技术责任。分包工程的交验和施工原始资料均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

第十六章 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管理

第九十七条 施工技术总结是对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技术难题、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性总结,为后续工程提供依据和借鉴作用,对提高公司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十 施工技术总结是技术管理的必要程序和主要工作之一,一般分为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施工技术总结三大类:

1、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公司承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均应编写全面的综合性施工技术总结;

2、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国家重点工程、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及特殊工程,均应编写重点工程技术总结;

3、专题施工技术总结: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特殊施工方法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时,应编写专题施工技术总结。

第九十九条 每项工程竣工后,都必须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应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

1、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

2、主要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3、有关的施工观测、试验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4、材料消耗、工效、船机利用率的分析;

5、施工方案实施效果与分析;

6、工程组织管理(含分包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经验;

7、施工中的经验教训。

第一百条 施工技术总结应力求文字简洁、条理清楚、内容具体、数据准确,既有主要的过程简述,又有理论分析,根据工程特点,得出实事求是的符合科学规律的结论。

第一百零一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原则上在交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上报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列为集团公司重难点工程的项目技术总结需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查、备案。技术总结报送材料纸质版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一百零二条 施工技术总结的主要编写人,是项目的成果人,作为职称评定,晋级、任职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一百零三条 技术总结视为技术著作,可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积极组织科技成果申报:

1、首次在股份公司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等科技成果,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2、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经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和发展,已经应用于施工生产并取得实际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该类成果在申报时应写明引进的有关技术内容。

3、必须通过鉴定、评审或验收,并经过使用一年以上,收到了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技术等研究成果,必须是被使用部门采纳或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

第一百零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特点,积极发掘科研项目并进行科研、工法、专利及技术革新选题工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对公司立项的科研项目总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工程部不间断收集基础资料(含影像),并及时汇总分析,定期上传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程序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开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科技成果资料包括:

1、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文件。

2、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评审证书或同类性质的证明文件。

3、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时间和应用情况的证明。

4、成果在应用部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5、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

6、研究试验、试制报告或技术总结等主要技术文件。

7、获奖工程照片、工程录像、光盘等。

第十七章 技术交流与培训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定期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集中展示和交流最新的工程技术和创新成果。 

第一百零 根据需要,可不定期组织专题技术交流会,使新技术能够尽快得到推广应用。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在建项目中的技术创新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整理,每季度报送至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技术培训,项目开工后及时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供今后再版修订时参考。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扉页格式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工程名称:                                         

审批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审 核 者:              编 制 者:                                                  

                                                 

审批日期:              编制日期:               

附表2: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意见表

工程名称
施组(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审查单位(部门)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相关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物资、环保等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施组(技术方案)审批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意见。

附表3:

施工技术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单位

名称

审批单位单位

名称

编制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项目

总工

日期总工

程师

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4:

施工技术交底通知单

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交底时间
分项工程工程部位接受班组
工程数量进度要求管理部门
质量标准
施工程序及操作要点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主要附件设计图纸
施工图
施工方案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交底人
班组签认
序号姓名工种序号姓名工种
说明:1、本表如填写空间不足可分页或另外加页。

文档

中铁工程技术管理办法(53页)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技术管理责任制1第三章工程项目分类和技术管理程序6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交底14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17第六章方案优化26第七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28第八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30第九章临时工程设计管理31第十章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31第十一章测量管理35第十二章试验管理36第十三章设计变更管理37第十四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38第十五章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43第十六章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管理44第十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