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程序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表格(A)
(卫生行政部门用——300分)
督导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督导时间: 年 月 日
市(地、州、盟) 督导组织单位:
县(区) 督导人员:
被督导单位:
评分标准说明:题目评分为A、B、C…者,选其中一项即为该项得分;
题目评分为(1)、(2)、(3)…者,各条均需评分,根据每条评分结果合计该项得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类别 | 项目 | |||||
1.体系建设 (90分) 1.体系建设 (90分) | 1.1建立领导及部门协调机制 | 20 | 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 | 查阅原始文件,了解人员构成情况。 | A.已成立且提供原始文件 20分 B.未成立0分 | |
1.2防治网络建设 1.2防治网络建设 | 20 | 辖区内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即精神专科医院或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 | 了解机构简要情况(包括机构名称、编制数、床位数等)。 | A.有机构且有简要情况介绍 20分 B.有机构但无简要情况介绍 15分 C.无机构 0分 | ||
20 | 设立本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防机构),明确机构职责,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承担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工作,为机构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 查阅原始文件,明确机构职责、编制等。 | (1)成立机构 5分,未成立0分 (2)有原始文件5分,无文件0分 (3)职责明确5分,不明确0分 (4)有专职人员5分,无0分 | |||
1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组建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队伍。 | 查阅工作方案等原始文件,了解工作队伍组建及职责分工等。 | ●有原始文件 A.工作职责明确、已组建队伍并有人员名单 10分 B.工作职责不明确、已组建队伍并有人员名单 7-9分 C.工作职责明确、未组建队伍或无人员名单 5分 D.工作职责不明确、未组建队伍或无人员名单 2-4分 ●无原始文件 0分 | |||
1.3信息系统 | 20 |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 现场演示信息系统。 | (1)使用国家系统 20分 (2)已建立本省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对接 加5分 | ||
2.组织管理(100分) | 2.1管理制度 | 10 | 下发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 | 查看原始文件。 | A.已制定工作制度和流程 10分 B.未制定工作制度或流程 5分 D.既未制定工作制度又无流程 0分 | |
2.2计划总结 | 10 |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查看原始文件。 | A.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10分 B.无工作计划或总结 5分 C.既无工作计划又无总结 0分 | ||
2.3工作会议 | 20 | 年内组织召开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会议至少1次;组织召开精神卫生工作部署会至少1次。 | 查看相关会议档案:会议通知、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等。 | (1)部门协调会: 得分: 分 A.召开了部门协调会,且会议资料齐全 10分 B.召开了部门协调会,但会议资料不全 5-8分 C.未按要求召开部门协调会 0分 (2)工作部署会: 得分: 分 A.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且会议资料齐全 10分 B.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但会议资料不全 5-8分 C.未按要求召开工作部署会 0分 | ||
2.4工作培训 | 30 | 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每年至少2次。 | 查看培训档案资料:培训通知、培训资料、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培训效果评估资料等。 | A.按要求开展培训至少2次,且资料齐全 30分 B.按要求开展培训至少2次,但资料不全 22-28分 C.仅开展培训1次,且资料齐全 15分 D.仅开展培训1次,但资料不全 7-13分 E.未开展人员培训 0分 | ||
2.5人员配置 | 10 | 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辖区内精防人员配置要求。 | 查看原始文件。 | A.已制定且有配置人员名单 10分 B.未制定或未能提供配置的人员名单 0分 | ||
2.6机构建设 | 10 | 根据需要制定本辖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建设要求。 | 查看原始文件。 | A.提出要求且有原始文件 10分 B.未提出要求或未能提供原始文件 0分 | ||
2.7防治网络 | 10 | 制定本级精神卫生工作流程。 | 查看原始文件。 | A.已制定且有工作流程图 10分 B.未制定或未能提供工作流程图 0分 | ||
3.经费管理与使用 (70分) | 3.1管理制度 | 10 | 制定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与资金分配方案。 | 查看原始文件 | A.已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 10分 B.未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或资金分配方案 5分 C.既未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又无资金分配方案 0分 | |
3.2经费保障 | 40 | 每年安排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 | 查看相关财务账簿。 | A.已安排经费,及时到位且满足工作需要 40分 B.已安排经费,及时到位但未满足工作需要 30-35分 C.已安排但未能及时到位 20-25分 D.未安排 0分 | ||
3.3经费使用 | 20 | 按照拨付方要求及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 抽查5笔支出情况。 | A.均按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20分 B.合理使用4笔 15分 C.合理使用3笔 10分 D.合理使用2笔 5分 E.合理使用1笔或未合理使用 0分 | ||
4.督导与考核(40分) | 4.1督导情况 | 20 | 制定本级督导计划,年内组织本级督导2次,完成分析评估及总结。 | 查看原始文件。 | ●已制定计划 A.按计划督导,资料齐全 20分 B.按计划督导,资料不全 17-19分 C.未按计划督导 0-20分(缺1次扣10分) ●未制定计划 A.按要求督导,资料齐全 10分 B.按要求督导,资料不全 7-9分 C.未按要求督导 0分 | |
4.2考核情况 | 20 | 制定本级考核方案或计划,年内组织实施。 | 查看考核资料。 | ●已制定考核方案或计划 A.按计划组织考核、考核资料齐全 20分 B.按计划组织考核、考核资料不全 17-19分 C.未按计划组织考核 5分 ●未制定考核方案或计划 A.有组织考核、考核资料齐全 15分 B.有组织考核、考核资料不全 12-14分 C.无考核 0分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表格(B)
(业务部门用)
督导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督导时间: 年 月 日
市(地、州、盟) 督导组织单位:
县(区) 督导人员:
被督导单位:
说明:1.对于同一辖区接受考核的同类机构,分数取平均值,各部分得分累加即为本地区总得分。
2.评分标准说明:题目评分为A、B、C…者,选其中一项即为该项得分;
题目评分为(1)、(2)、(3)…者,各条均需评分,根据每条评分结果合计该项得分。
一、精防机构(300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1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60分) | 20 |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专家指导组。人员包括精神医学、公共卫生等领域专业人员。 | 查看原始文件,了解人员构成情况。 | A.已成立,有人员名单,且人员构成符合要求 20分 B.已成立,有人员名单,但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 15-17分 C.未成立或无人员名单 0分 | |
1.1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60分) | 20 |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督导组。 | 查看原始文件。 | A.已成立且有人员名单 20分 B.未成立或无人员名单 0分 | |
20 |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组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人员构成要求: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 查看原始文件,了解人员构成情况。 | ●成立应急医疗处置组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A.有人员名单,且人员构成符合要求 20分 B.有人员名单,但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 17-19分 C.无人员名单 10分 ●成立应急医疗处置组,但未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A.有人员名单,且人员构成符合要求 15分 B.有人员名单,但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 12-14分 C.无人员名单 5分 ●未成立应急医疗处置组 0分 | ||
1.2精神卫生服务组织管理 (150分) | 30 | 协助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区域内精神卫生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总结,起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文件。 | 查看原始文件。 | (1)提供规划起草资料10分,未提供0分 (2)制定工作计划、总结 10分,未制定0分 (3)制定工作要求、实施方案 10分,未制定0分 | |
30 | 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精神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 要求提供原始文件、宣传材料、参与人数、影像资料等。 | A.开展了宣传活动且有完整工作记录 30分 B.开展了宣传活动但未提供完整工作记录 20-28分 C.未开展宣传活动 0分 | ||
1.2精神卫生服务组织管理 (150分) | 40 | 负责本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设数据质控员和业务管理员负责系统数据资料的质控与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 现场察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要求提供人员名单。 | (1)系统正常运行20分,不能正常运行10分 (2)在档患者已全部录入系统10分,未全部录入0-7分 (3)指定了系统业务管理员5分,未指定0分 (4)指定了数据质控员5分,未指定0分 | |
1.2精神卫生服务组织管理 (150分) | 40 | 承担本级精神卫生服务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为制定相关提供数据。 | 查看相关工作报表。 备注:相关报表至少包括工作规范中四个年报表。 | (1)按要求及时完成报表上报20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0分 (2)报表内容完整10分,不完整5-8分 (3)数据准确10分,不准确5-8分 | |
10 |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制定转诊流程。 | 查看原始资料。 | A.提供转诊制度和转诊流程相关材料 10分 B.未提供转诊制度或转诊流程相关材料 5分 C.既未提供转诊制度又无转诊流程相关材料 0分 | ||
1.3经费管理与使用 (30分) | 30 | 制定本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合理使用精神卫生工作经费。 | 查看原始文件或相关财务账簿,抽查5笔支出情况。 | (1)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共10分) 得分: A.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 10分 B.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 0分 (2)经费使用(共20分):抽查5笔,每笔4分 得分: ①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0-2分 ②能否提供使用明细 0-2分 | |
1.4人员培训 (40分) | 40 | 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 | 查看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材料、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等。 | A.组织培训,且资料齐全 40分 B.组织培训,但资料不全 30-38分 C.未按要求组织培训 0分 | |
1.5技术指导 (20分) | 20 | 承担本级精神卫生工作技术指导、评估、质量控制。 | 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包括:通知、总结等。 | A.能提供原始文件,且工作记录齐全 20分 B.能提供原始文件,但无工作记录或工作记录不全 10-18分 C.未能提供原始文件 0分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1组织管理 (100分) | 20 | 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 | 查看原始文件或材料。 | A.制订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0分 B.未制定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 10分 B.既未制订工作制度又无工作流程 0分 | |
30 | 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 | 查看文件与现场提问。 | A.配备人员,且接受过专业培训 30分 B.配备人员,但未接受过专业培训 15分 C.未配备人员 0分 | ||
30 | 定期与街道(乡镇)、派出所、居(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互通患者信息,协商管理事宜。 |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 A.有相关工作记录 30分 B.未能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0分 | ||
20 | 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至少2次/年)。 | 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 A.按要求组织过至少2次,且工作记录齐全 20分 B.按要求组织过至少2次,但工作记录不全 15-18分 C.仅组织1次,且工作记录齐全 10分 D.仅组织1次,但工作记录不全 5-8分 E.未组织 0分 | ||
1.2患者信息管理(50分) | 50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及相关信息表。 按照要求填写纸质档案,无缺项、错项。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 随机抽查5例患者, 现场或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实。 | ●每例10分,共5例(记录表见附表1) (1)建立健康档案(每例5分) ①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0-2分 ②访视实际情况与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 0-2分 ③档案中,拒访患者有相关人员签字或记录说明1分,无0分 (2)患者信息已录入系统5分,未录入0分 | |
1.3随访评估(30分) | 30 | 危险性评估。 | 随机抽取5例患者,查看危险性评估结果。 | ●每例6分,共5例(记录表见附表2) (1)开展危险性评估3分,未开展0分 (2)评估结果准确3分,不准确0分 | |
1.4分类干预(80分) | 60 | 按照要求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进行随访管理,随访频次符合要求,有关处置措施得当。随访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缺项、错项。 | 随机抽取5例患者,查看相关材料。 | ●每例12分,共5例(记录表见附表2) (1)按要求进行随访5分;未按要求进行随访少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2)随访表格填写符合要求2分,不符合0分 (3)随访信息已按要求录入系统5分,未按要求录入系统每缺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
20 | 定期开展患者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教育。 |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 A.已开展且工作记录齐全 20分 B.已开展但工作记录不全 15-18分 C.未开展 0分 | ||
1.5双向转诊(20分) | 20 | 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 提供转诊流程或转诊记录。 | A.建立了转诊制度,且转诊记录齐全 20分 B.建立了转诊制度,但转诊记录不全 17-19分 C.未建立 0分 | |
1.6健康体检(20分) | 20 | 每年1次,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 随机抽取5例。 | ●每例4分,共5例(记录表见附表2) 按要求体检且体检项目齐全4分,体检项目不全2分,未按要求体检0分 |
(注:患者检出率、检出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检出患者病情稳定率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数据为准)
工作指标及测算方法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的区县数/辖区内全部区县数×100% | 20 | 提供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区县名单及工作方案等,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核实。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20分; (2)网络覆盖率70%—90%扣2-5分,低于70%扣6-10分。 | |
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 | 20 |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20分; (2)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3、2分。 | |
检出患者管理率=在管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 10 |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在管患者数。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10分; (2)管理率以80%为基数,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
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 10 | 要求提供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10分; (2)规范管理率以70%为基数,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
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在管患者数-失访患者数)×100% | 20 | 提供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在管患者数及失访患者数。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20分; (2)病情稳定率以60%为基数,每少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3、2、1分,扣完为止。 | |
检出患者轻度滋事率=检出患者中轻度滋事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 5 | 由本级机关提供检出患者轻度滋事人数、检出患者数。 |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5分。 | |
检出患者肇事肇祸率=检出患者中肇事肇祸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 5 | 由本级机关提供检出患者肇事肇祸人数、检出患者数。 |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5分。 | |
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 10 | 以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为基础开展相关问卷调查,提供相关调查材料。 |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10分; (2)资料不全,酌情扣1-3分。 |
四、技术质量情况(225分) | 得分 | |
抽查对门诊补助服药患者的资格审核表10例(记录表见附表3)(5分/例,共50分) 注:如发现不符合门诊补助所规定的用药标准,则评为不符合门诊补助服药条件。 | 实际查 例 其中:不符合门诊补助服药条件 例 主要问题:
| |
抽查10例门诊补助服药患者的“门诊用药记录表”(记录表见附表3)(5分/例,共50分) 注:如发现所使用的药物品种、初始剂量、药物剂量调整原则或对最主要副作用的处理原则不合理,则用药方案不合理。 | 实际查 例 其中:方案不合理 例 主要问题:
| |
检查上述10例门诊补助服药治疗患者的“实验室检查记录表” (记录表见附表3) (5分/例,共50分) 注:如发现所查项目及对阳性结果的处理不合理,则对异常项目的临床处理不合理。 | 实际查 例 对异常项目的临床处理不合理 例 主要问题:
| |
抽查“应急医疗处置记录表”5例(记录表见附表4)(5分/例,共25分) 注:如发现所处置的问题不属于应急医疗处置范围,则评为不符合应急医疗处置范围。如发现采取的应急医疗处置方式不合理,则评为不合理。 | 实际查: 例 不符合应急医疗处置的范围: 例 原因: 处置措施不合理: 例 原因: | |
抽查 “住院治疗补助记录表” 5例并现场检查患者(记录表见附件5)(5分/例,共25分) 注:如发现不符合住院标准,则为不符合住院条件。如发现采取的治疗方法不合理,则评为不合理。 | 实际查: 例 不符合住院条件: 例 原因: 治疗方法不合理: 例 原因: | |
从项目提供门诊补助服药治疗随访的患者中,抽查 已制定的“个体服务计划表”5例(记录表见附表6)(5分/例,共25分) | 实际查: 例 考虑的领域治疗目标不合理: 例 原因: 处理方向/管理策略不合理: 例 原因: 负责人安排不合理: 例 原因: | |
五、系统管理(75分) | 得分 | |
对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中抽查的5例患者,进一步核查其纸版表格信息与录入系统内容的一致性。(记录表见附件7)(5分/例,共25分) | 实际查: 例 纸版表格信息与录入系统内容不一致: 例 原因: | |
抽查系统中业务管理员、本级用户(含数据质控员)、直报用户各5名,核查用户名命名和角色分配的规范性。(记录表见附件8)(共50分:每名4分,命名及角色分配各2分,扣完为止。) | 业务管理员:实际查_________ _名 命名不规范______ _名 角色分配不规范 名 本级用户: 实际查_________ _名 命名不规范______ _名 角色分配不规范 名 直报用户: 实际查_________ _名 命名不规范______ _名 角色分配不规范 名 |
六、总得分 : 分 |
七、综合评价 (1)优 (2)良 (3)中 (4)差 |
请写出300字左右的简要报告,包括优点、问题的整改意见等 |
执行单位负责人签字: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患者信息管理情况
督导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区)
社区名称: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居民健康档案(共5分) | 患者信息是否已录入系统(共5分) | |||
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 访视实际情况与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 | 拒访患者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或记录证明 | 已录 | 未录 | ||
0-2分 | 0-2分 | 0或1分 | 5分 | 0分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患者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情况
督导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区) 社区名称: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危险性评估 | 危险性评估结果 | 病情 | 随访频次是否符合要求 | 随访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 随访信息是否按要求录入系统 | 是否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1次/年):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 ||||||||||
开展 | 未开展 | 准确 | 不准确 | 稳定 | 基本稳定 | 不稳定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已录 | 部分录入 | 未录 | 体检项目齐全 | 体检项目不全 | 未体检 | ||
3分 | 0分 | 3分 | 0分 | (打“√”) | 5分 | 0-5分 | 2分 | 0分 | 5分 | 0-5分 | 0分 | 4分 | 2分 | 0分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门诊补助服药患者核查记录表
督导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 县(区)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给药条件 | 用药方案 | 对实验室异常项目的临床处理 | 其他 | |||
符合 | 不符合 | 合理 | 不合理 | 合理 | 不合理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 “应急处置记录表”检查情况
督导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区)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应急处置的范围 | 处置措施 | 其他 | ||
符合 | 不符合 | 合理 | 不合理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住院治疗补助记录表”检查情况
督导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 县(区)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住院条件 | 治疗方法 | 其他 | ||
符合 | 不符合 | 合理 | 不合理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个体服务计划表”检查情况
督导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治疗目标 | 处理方向/ 管理策略 | 指定负责人 | 其他 | |||
合理 | 不合理 | 合理 | 不合理 | 合理 | 不合理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系统患者检查情况
督导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区)
序号 | 计算机号或病历号 | 患者纸版表格信息与录入系统内容 | 其他 | |
一致 | 不一致 | |||
1 | ||||
2 | ||||
3 | ||||
4 | ||||
5 |
督导地区: (区、市) 市(地、州) 县(区)
序号 | 用户名 | 用户申请表与回执 | 用户命名 | 角色分配 | 其他 | |||
规范 | 不规范 | 规范 | 不规范 | 规范 | 不规范 | |||
1 | 业务管理员 | |||||||
2 | ||||||||
3 | ||||||||
4 | ||||||||
5 | ||||||||
1 | 本级用户 | |||||||
2 | ||||||||
3 | ||||||||
4 | ||||||||
5 | ||||||||
1 | 直报用户 | |||||||
2 | ||||||||
3 | ||||||||
4 | ||||||||
5 |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