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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19:37:50
文档

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同时作废。《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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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同时作废。《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2009]152号

                                                            

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

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同时作废。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等标准中混凝土原材料有关技术指标与本修订条文不一致时,以本文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6.2 主控项目

6.2.1 水泥的质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水泥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比表面积≤350m2/Kg(对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按GB/T8074检验

每厂家、每编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选货源

② 使用同厂家、同出厂编号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同厂家、同出厂编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厂的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1次。

2凝结时间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按GB/T1346检验

3安定性沸煮法合格按GB/T1346检验

4强度详见GB175-2007表3

按GB/T17671检验

5烧失量≤5.0%(P.O);≤3.5%(P.Ⅱ);≤3.0%(P.Ⅰ)

按GB/T176检验

6游离氧化钙≤1.0%

按GB/T176检验

7MgO含量

≤5.0%

按GB/T176检验

8SO3含量

≤3.5%

按GB/T176检验

9氯离子含量≤0.06%

按JC/T420检验

10碱含量≤0.80%

按GB/T176检验

11注磨剂种类及掺量详见GB175-2007的5.2

按GB175检验

12石膏种类及掺量详见GB175-2007的5.2

13混合材种类及掺量详见GB175-2007的5.2

14熟料中的C3A含量

非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8%

按GB/T21372检验

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10%

注:① 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2C4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6.2.2 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粉煤灰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6.2.2  粉煤灰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C50以下混凝土

C50及以上混凝土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细度≤25.0%

≤12.0%

按GB1596检验

每厂家、每编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 任何新选货源;

② 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 为一批,不足200t 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需水量比≤105%

≤95%

按GB1596检验

3烧失量≤8.0%

≤5.0%

按GB/T176检验

4CL-含量

≤0.02%

按JC/T420检验

5含水率≤1.0%(对干排灰)

按GB1596检验

6SO3含量

≤3.0%

按GB/T176检验

7CaO含量

≤10%(对于硫酸盐侵蚀环境)

按GB/T176检验

8游离CaO含量

≤1.0%(F类粉煤灰)

≤4.0%(C类粉煤灰)

按GB/T176检验

9安定性≤5.0mm(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

按GB/T1346检验

6.2.3磨细矿渣粉的质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磨细矿渣粉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磨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密度≥2.8g/cm3

按GB/T208检验

每厂家、每编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 任何新选货源;

② 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比表面积350~500m2/kg

按GB/T8074检验

3流动度比≥95%

按GB/T18046检验

4烧失量≤3.0%

按GB/T176检验

5MgO含量

≤14.0%

按GB/T176检验

6SO含量

≤4.0%

按GB/T176检验

7CT含量

≤0.06%

按JC/T420检验

8含水量≤1.0%

按GB/T18046检验

97d活性指数

≥75%

按GB/T18046检验

28d活性指数

≥95%

按GB/T18046检验

 

6.2.4硅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硅灰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硅灰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烧失量≤6%

按GB/T176检验

   每厂家、每编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三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30t为一批,不足3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比表面积≥18000m2/kg

按GB/T18736检验

3需水量比≤125%

按GB/T18736检验

428d活性指数

≥85%

按GB/T18736检验

5CL-含量

≤0..02%

按JC/T420检验

6SiO2含量

≥85%

按GB/T176检验

7含水率≤3.0%

按GB1596检验

6.2.6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细骨料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细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泥量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冲洗,冲洗设备可按附录L的要求选择。

冲洗后应按附录L中L.01.2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6.2.6细骨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C30

C30-45≥C50

抽样试验检验
1颗粒剂配详见JGJ52-2006表3.1.2-2

按JGJ52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

②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达一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其中有机物含量每3月检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含泥量≤3.0%

≤2.5%

≤2.0%

按JGJ52检验

3泥块含量≤0.5%

按JGJ52检验

4云母含量≤0.5%

按JGJ52检验

5轻物质含量≤0.5%

按JGJ52检验

6有机物含量浅与标准色按JGJ52检验

7压碎指标(人工砂)<25%

按JGJ52检验

8石粉含量

(人工砂)

MB﹤1.40

≤10.0%

≤7.0%

≤5.0%

按JGJ52检验

MB≥1.40

≤5.0%

≤3.0%

≤2.0%

按JGJ52检验

9吸水率≤2%

按JGJ52检验

10坚固性≤8%

按JGJ52检验

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

按JGJ52检验

12CL-含量

≤0.02%

按JGJ52检验

13碱活性<0.10%

按TB/T2922检验

注:①5.00mm和0.63mm筛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JGJ52-006表3.1.2-2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②采用岩相法检验细骨料矿物组成。若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按《验标》第6.3.2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6.2.7粗骨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粗骨料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冲洗,冲洗设备可附录L的要求选择。

冲洗后应按附录L中L.0.2.2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6.2.7粗骨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C30

C30-C45≥C50

抽样试验检验
1颗粒级配应在级配区不同粒径混合后按JGJ52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

②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料达一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压碎指标值详见JGJ52-2006表3.2.5-1和表3.2.5-2

10-20mm粒径按JGJ52检验

3针片状颗粒总含量≤10%

≤8%

≤5%

不同粒径混合后按JGJ52检验

4含泥量≤1.0%

≤1.0%

≤0.5%

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5泥块含量≤0.2%

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6岩石抗压强度母岩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

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7吸水率<2%(普通环境);<1%(湿交替或冻融环境)

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8紧密空隙率<40%

不同粒径混合后按JGJ52检验

9坚固性≤8%(混泥土结构);≤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不同粒径混合后按JGJ52检验

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

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11CL-含量

≤0.02%

不同粒径分别按GB/T14685检验

12有机物含量(卵石)

浅与标准色不同粒径分别按JGJ52检验

13碱活性<0.10%

不同粒径分别按TB/T2922检验

注:①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若粗骨料为卵石,卵石的强度应用压碎指标值表示。

②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置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轨道板混凝土用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0mm。

③采用岩相法检验粗骨料矿物组成。若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按《验标》第6.3.2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④同料源的粗骨料,其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针片状颗粒含量采用不同粒径分别检验的方法,其余检验项目采用不同粒径混合后检验的方法。

6.2.8聚羧酸系减水剂的质量应符合表6.2.8-1的规定,其他类型减水剂的质量应符合表6.2.8-2的规定。

      聚羧酸系列减水剂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8-1的规定,其他类型减水剂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8-2的规定

表6.2.8-1聚羧酸系列减水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早强型标准型缓凝型质量文件证明检验抽样试验检验
1减水率≥25%

按GB8076检验

每品种、每厂家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何新选货源;

②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2含气量≤3.0%

按GB8076检验

3常压沁水率比≤20%

按GB8076检验

4压力沁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90%

按JC473检验

5抗压强度比1d≥180%

≥170%

/按GB8076检验

3d≥170%

≥160%

/按GB8076检验

7d≥145%

≥150%

≥140%

按GB8076检验

28d≥130%

≥140%

≥130%

按GB8076检验

660min坍落度保留值(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

//≥150mm

按JC473检验

7凝结时间差初凝-90~+90min

-90~+120min

>+90min

按GB8076检验

终凝/
8甲醛含量(按折固含量计)≤0.05%

按JG/T223检验

9硫酸钠含量(按折固含量计)≤5.0%

按GB/T8077检验

10CL-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0.6%

按GB/T8077检验

11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10%

按GB/T8077检验

12收缩率比≤110%

按GB8076检验

注:①水剂应选用质量稳定且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

    ②水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

表6.2.8-2 其他类型减水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标准型缓凝型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减水率≥20%

按GB8076检验

每品种、每厂家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何新选货源;

②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2含气量≤3.0%

按GB8076检验

3常压沁水率比≤20%

按GB8076检验

4压力沁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90%

按JC473检验

5抗压强度比1d≥140%

/按GB8076检验

3d≥130%

/按GB8076检验

7d≥125%

≥125%

按GB8076检验

28d≥120%

≥120%

按GB8076检验

660min坍落度保留值(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

/≥150mm

按JC473检验

7凝结时间差初凝-90~+120min

>+90min

按GB8076检验

终凝/
8硫酸钠含量(按折固含量计)≤10.0%

按GB/T8077检验

9CL-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0.6%

按GB/T8077检验

10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10%

按GB/T8077检验

11收缩率比≤135%

按GB8076检验

注:①水剂应选用质量稳定且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

        ②水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

6.2.9 引气剂的质量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引气剂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 引气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试验检验
1减水率≥6%

按GB8076检验

   每品种、每厂家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 任何新选货源

② 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测

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2含气量≥3.0%

按GB8076检验

3常压泌水率比≤70%

按GB8076检验

41h含气量经时变化

-1.5%~+1.5%按GB8076检验

5抗压强度比3d≥95%

按GB8076检验

7d≥95%

按GB8076检验

28d≥90%

按GB8076检验

6凝结时间差终凝-90min~+120min按GB8076检验

初凝按GB8076检验

7收缩率比≤135%

按GB8076检验

8相对耐久性指数(200次)

≥80%

按GB8076检验

9新拌混凝土与硬化混凝土含气量之差-1.0%~+1.0%详见注②
注:① 当混凝土含气量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的引气剂。引气剂应选用质量稳定且引入气泡细小、分布均匀、能明显提高混凝土抗冻性能的产品。引气剂与减水剂、水泥之间均应有良好的相容性。

    ② 新拌混凝土含气量按GB8076的相关规定测试。硬化混凝土含气量按DL/T5150-2001中4.25进行检验,其中混凝土试件为采用测试新拌混凝土含气量的同盘混凝土成型并标准养护至28d的立方体试件,试件尺寸10mm,试件数量不少于3个。

6.2.10 拌合用水的质量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

拌合用水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

表6.2.10 拌合用水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抽样试验检验
1pH值

>6.5

>6.5

>6.5

按JGJ63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 新水源

② 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验一次。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1次。

2不溶物含量<2000mg/L

<2000 mg/L

<5000 mg/L

按JGJ63检验

3可溶物含量<2000mg/L

<5000 mg/L

<10000 mg/L

按JGJ63检验

4氯化物含量<500 mg/L

<350 mg/L(用钢丝或热处理的钢筋)

<1000 mg/L

<3500 mg/L

按JGJ63检验

<200 mg/L(混凝土处于氯盐环境下)

5硫酸盐含量<600 mg/L

<2000 mg/L

<2700 mg/L

按JGJ63检验

6碱含量<1500 mg/L

<1500 mg/L

<1500 mg/L

按GB/T176检验

7抗压强度比(28d)

≥90%

按JGJ63检验

8凝结时间差≤30min

按JGJ63检验

注:① 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② 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质量要求同拌合用水一致。

6.2.11 回收重复利用水的pH值、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表6.2.10的相关规定。

      回收重复利用的水的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每月检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附录L   粗、细骨料清洗

L.0.1 细骨料的清洗 

L.0.1.1 设备要求

   细骨料一般采用螺旋式洗砂机进行清洗,具有洗净度高,冲洗过程中细颗粒流失少的特点,具体型号可以根据产量需要选取,常用结构形式见图1,常用设备的技术参数见表1.采用螺旋式洗砂机配以带式输送机、料斗,即可组装成成套洗砂设备,日产量应不低于搅拌站每天所用细骨料的数量。

表1 常见螺旋式洗砂机技术参数

螺旋直径(mm)

600750100012001500
产量(t/h)

20507595130
电机功率(kw)

35.57.51118.5
重量(kg)

25503820487069008800
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选用设备的类型、规格、数量应满足产品质量和数量的要求,若有多种满足需求的设备可供选择,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上下道工序所选用的设备、负荷应均衡,统一作业设备的类型和规格应尽量统一。

L.0.1.2 细骨料清洗后质量要求

     细骨料清洗后主要检测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颗粒级配应满足表6.2.6的规定。

     细骨料清洗后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定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L.0.2  粗骨料的清洗

L.0.2.1  设备要求

粗骨料一般采用筒式洗石机清洗或在振动筛上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水压大于0.2MPa),具体型号可以根据产量需要选取,常用结构形式见图2,常用的技术参数见表2和表3。采用筒式洗石机或振动筛配以带式输送机、料斗,即可组装成成套洗石设备,日产量应不低于搅拌站每天所用粗骨料的数量。

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选用设备的类型、规格、数量应满足产品质量和数量的要求,若有多种满足需求的设备可供选择,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上下道工序所选用的设备、负荷应均衡,统一作业设备的类型和规格应尽量统一。

表2 筒式洗石机技术参数

产量(t/h)

30-5050-8080-120
转速(r/min)

302824
直径(m)

1.01.21.5
长度(m)

4.04.55.0
功率(kw)

7.51115
进料粒度(mm)

5-1005-1005-100
滚轮轴承631063126315
减速机ZD25ZD30ZD35
速比4.54.54.5
中心距(mm)

250300350
装配形式222
外形尺寸4×1.6×1.8

4.5×1.8×2

5×2×2.5

表3  振筛机技术参数

筛面规格(mm)

1200×3700

1500×4800

1800×4800

1800×6000

2100×6000

2400×6000

层数(层)222222
筛孔尺寸(mm)

3-505-505-805-805-1505-150
进料粒度(mm)

=200=400=400=400=400=400
处理能力(t/h)

7.5-8050-20850-30050-300100-500150-700
电机功率(kw)

5.51522223037
重量(T)

2.345.337.527.5210.210.4
振频(r/min)

800-970970970970730730
双振幅(mm)

888888
筛面倾角(0C)

202020202020
长(mm)

477359107140714071757157
宽(mm)

205021702630263029803205
高(mm)

224711952309230916801780
L.0.2.2 粗骨料清洗后质量要求

粗骨料清洗后主要检测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满足表6.2.7的相关要求。

粗骨料清洗后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定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L.0.3 水回收利用与废水处理

砂石清洗用水量与砂石含泥量大小和需要达到的清洁程度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洗1t砂石需用水0.5t左右,用水量较大。因此,配置洗砂和洗石设备时应该配套水回收与废水处理系统,至少应配置预沉池、沉淀池、清水池、废渣排放池,容积大每小时用水量。

回收重复利用的水的pH值、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表6.2.10的相关规定,每月检测一次。pH值、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和碱含量不满足表6.2.10相关规定的水不得使用,也不能随意排放,应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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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同时作废。《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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