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作服管理制度
发放范围: 生产部、质保部
1.目的
保证工作服、工作鞋的实用性,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工作鞋的订购、清洗及发放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工作服、工作鞋计划的提出、发放、使用及清洗。
3.2质保部负责审核工作服、工作鞋的样式和材质。
4.工作服管理
4.1工作服的材质要求:
4.1.1清洁作业区操作人员工作服:要求不产生静电、质地光滑、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不易粘附粒子、透气性好、穿着舒适,不妨碍动作。
4.1.2一般作业区操作人员工作服:要求不易脱落纤维、不缩水、易洗涤。维修人员工作服要求抗酸碱、不缩水、耐有机溶媒、耐清洗、易洗涤、棉质。
4.1.3参观服:要求不易脱落纤维、不缩水、易洗涤。
4.2工作服的式样要求
4.2.1工作服的式样标准要求颜色、式样要分明,易识别、穿着合适美观。
4.2.2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无口袋,不用钮扣。
4.2.3连体式洁净工作服,质地为防静电面料。
4.2.4参观服为同等材质净化服。
4.3工作服的确认与采购
工作服由生产部根据车间实际工作要求提出需求,由质保部主管审核确认后,按照要求采购。
4.4工作服的保管与分发
4.4.1指定专人按照车间不同岗位管理保管。
4.4.2工作服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发现污染或破损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4.4.3不同工作岗位人员着装对应岗位的工作服。禁止不同岗位人员着工作服串岗。禁止着装生产操作的工作服到车间外活动;禁止着装一般作业区的工作服到车间内活动。
4.5工作服的清洗要求
4.5.1工作服的收集:将需清洗的工作服收集于相应袋内,交给洗衣房人员。
4.5.2洗衣房人员应对工作服逐件检查,对于轻微破损、经缝补后仍可穿的衣服,要先缝补后洗涤,缝补衣服时,必须使用黑色或与工作服颜色有明显颜色区分的线,不允许使用白色的线;对于破损严重或污染严重的衣服,统一集中销毁处理。对有明显污迹和油垢的工作服要单独进行洗涤。
4.5.3洗衣房内,清洁与不清洁的工作服必须单独存放,防止造成交叉污染;不同区域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例:鲜食原辅料前处理与鲜食加工组装间岗位所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及存放。
4.5.4工作服清洗频率:至少每隔三天清洗一次,并记录。
4.5.5工作服的洗涤程序:洗衣粉浸泡--洗衣机洗涤--清水漂洗--烘干--臭氧杀菌。
4.5.5.1用洗衣粉浸泡10分钟以上,然后用洗衣机洗涤,对于没洗干净的衣服,用手搓洗干净。
4.5.5.2对清洗干净的衣服烘干,烘干的衣服要清点数目,悬挂在更衣室内放臭氧进行杀菌消毒。消毒时间不得低于1个小时。
4.5.6洗衣房人员必须对清洗干净待发放的每件工作服检查线头、头发等异物,并将发现的异物清理干净,叠好归类后才可发放。
4.5.7经洗涤后的洁净服要确保达到洁净无迹、平整、附件齐全。
4.5.8洗衣房人员必须按进入车间人员着装要求管理。洗衣房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专用的工作服和鞋。
5.工作鞋管理
5.1工作鞋分清洁作业区的洁净鞋和拖鞋。拖鞋分车间用拖鞋、淋浴间用拖鞋和车间卫生间用拖鞋,各区域使用拖鞋颜色要有区分。
5.2将需清洗的洁净鞋收集于相应袋内,交给洗衣房人员。
5.3洁净鞋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洗涤程序为:手工刷洗--清水漂洗--200ppm次氯酸钠浸泡10分钟--烘干/晾晒。尤其要注意鞋帮、鞋底处的清洁。每人专用,不得乱穿。
5.4车间用拖鞋所用拖鞋由洗衣房人员每两天清洁一次,用200ppm次氯酸钠浸泡10分钟晾干。
5.5车间卫生间用拖鞋由洗衣房人员在卫生间每天清洁一次,用200ppm次氯酸钠浸泡10分钟晾干
6.形成的记录
工作服清洗记录
7.文件修订历史记录
版本号 | 条款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修订原因 | 发布/修订时间 |
R.0 | 201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