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收费(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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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8 19:28:21
交通影响评价收费(上海)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的有关介绍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A.0.1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
导读关于“交通影响评价”的有关介绍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A.0.1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
|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的有关介绍 |
| 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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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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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DGJ08-7-2006:A.0.1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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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CJJ/T141-2010): |
| 表1 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取值范围 |
| 城市和镇人口规模(万人) | 项目位置 | 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住宅类项目 | 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 |
| ≥ 200 | 城市中心区 | 3-8 | 1-3 |
| 中心城区除中心区外的其它地区 / 卫星城中心区 | 5-10 | 2-5 |
| 其它地区 | 10-20 | 4-10 |
| 100-200 | 城市中心区 | 2-5 | 1-2 |
| 其它地区 | 3-8 | 2-5 |
| <100 | - | 2-8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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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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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主要参考依据: 1998年建设部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交通规划收费标准》(试行)其中关于“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的收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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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收费分类表 |
| 序号 | 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 收费额(万元) | 单价(元 /平方米) |
| 1 | ≤5.0 | 5.0 | |
| 2 | 5.0 - 10.0 | 建筑面积× 1.0 | 1.0 |
| 3 | 10.0 - 30.0 | 10.0 +超过 10 万部分的建筑面积× 0.8 | 0.8 |
| 4 | 30.0 - 50.0 | 26.0 +超过 30 万部分的建筑面积× 0.6 | 0.6 |
| 5 | ≥50.0 | 面议 | |
| 说明:大型居住区、大型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设施、对外交通场站等收费应按 1.5 - 1.8 的系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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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交评由本公司与同济大学共同完成,最终实际价格当面协商为准。 |
交通影响评价收费(上海)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的有关介绍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A.0.1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精神,提出了对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在方案阶段委托专业部门对其基地和停车场的出入人流、车流的流量、内部交通组织及相关道路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要求。 3、2010年9月1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