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潭海坛中路道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平潭海坛中路
3.建设单位:平潭综合试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5.监理单位: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7.工程造价:总投资额约2850万元人民币
8.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9.工程概况:海坛中路道路全长1053米,红线宽度36米(不含两侧退距),道路西起潭城路,沿线经过翠园路,东接西航路。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电力排管交通、绿化工程等。
二、监理目标
1、四大目标控制:
1进度目标:按期完成
2质量等级:合格
3投资目标:2850万元
4安全目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监理服务质量目标:
一次交验合格,业主满意,业主投诉不超过一次。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城市道路路基是路面的基础,也是道路结构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道路的使用品质。
为了确保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在路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要求承包人严格监督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切实做到上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测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1. 路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和结构特点,路基工程一般分为土质路基和石质路基两类。
1.1 土质路基
1.1.1 监理工作要点
a. 在开工之前,现场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查勘施工现场,掌握挖方路段和填方路段的土质情况,复查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了解施工临时排水的位置等。对设计中不明了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可在设计交底时提请设计部门解决,为开工后进行质量监理,做好准备工作。
b. 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填写的开工申请报告及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措施等,检查取土场的土质质量和含水量、最大干密度试验资料。检查本工程进场施工人员和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是否与承包合同相符一致。检查施工中的临时排水设施。
c.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主要工序:
(a) 路基挖土的开挖程序(方法)、挖至路基顶面时的预留碾压沉降高度、超挖或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b) 路基填土的基底处理要求、用土质量(控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填土松厚度、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c) 不填不挖路基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情况下,应控制处理措施(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d) 严格控制特殊土路基及冬、雨季的施工质量,质量标准均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的有关规定执行。
d. 路基填挖土方在接近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检测路基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对有缺陷的,应指示承包人进行整修。
e. 碾压(夯击)完成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重型击实标准,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合格予以书面认可;不合格,通知承包人返工,待合格后,再给予书面认可。
f. 工程结束时,必须检查填挖方路基土层标高、宽度、距离及中线的位置,外形。
g. 施工后(指在土基验收和铺筑基层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指示承包人要保持土基良好状态,最可靠的办法是禁止车辆在土基上通行。当必须通行时,就应当经常洒水,并重新碾压。
1.1.2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a.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b. 路基填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清除树根、杂草,先压实再填筑;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
(b)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和盐渍土。土的可溶性盐含量不得大于5%;550℃的有机质烧失量不得大于5%,特殊情况不得大于7%。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不同种类的上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
(c) 填筑时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填筑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其值可根据碾压(夯击)试验而定。
c. 路基碾压方法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井周围以及沟槽回填不能使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机夯或人夯,夯击面积应重叠l/4~1/3。
d. 土基碾压(夯击)遍数,均应依土类、湿度、设备及分层厚度等情况而异,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施工时可根据碾压(夯击)试验确定。在无资料的情况下,可参考下表。
路基土方分层厚度与碾压(夯击)遍数参考表
压 实 机 具 | 每层松铺厚度(cm) | 有效碾压(夯击)遍数 | 合理选用压实机具的条件 | ||
非塑性土 | 塑性土 | ||||
羊蹄路碾(6~8t) | 20~30 | 4 | 8 | 碾压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宜于压实塑性土,钢质光轮压路机适用于压实非塑性土 | |
钢质光轮压路机 | 轻型(6~8t) 中型(9~10t) (10~12t) 重型(12~15t) | 15~20 20~30 25~35 | 4 4 4 | 8 8 8 | |
轮胎压路机 | (16t) | 30~35 | 4 | 8 | |
振动压路机 | 2t 4.5t 10t 12t 15t | 11~20 25~35 30~50 40~55 50~70 | 3 3 3 3 3 | 5 5 4 4 4 | 碾压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宜于压实非塑性土,亦可用于压实塑性土 |
重锤(板夯) | 1t举高2m 1.5t举高lm 1.5t举高2m | 65~80 60~70 70~9D | 3 3 3 | 5 5 4 | 用于工作面受时,宜于夯实非塑性土,亦可用夯实塑性土 |
机夯 人力夯 | (0.3t) (0.04t) | 3D~50 20~25 | 3 3 | 4 4 | 用于工作面受到及结构物接头处 |
扳动器 | (2t) | 60~75 | l~3min | 3~5min | 宜于压实非塑性土 |
2. 非塑性土的每层松铺厚度可取稍高的值;反之塑性土的每层松铺厚度可取稍低的值。
e.摊铺碾压控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 2%范围内。
f.土质路基的压实度标准见下表。表中给出轻、重两种击实标准,一般情况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轻型击实标准。每1000m2至少抽测3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加密。检测方法可用环刀法或灌砂法。
土质路基最低压实度表(CJJ44-91)
填挖类型 | 深度范围 (cm) | 最低压实度 (%) | ||
快速路及主干路 | 次干路 | 支 路 | ||
填 方 | 0~80 | 95/98 | 93/95 | 90/92 |
80~150 | 93/95 | 90/92 | 87/90 | |
>150 | 87/90 | 87/90 | 87/90 | |
挖 方 | 0~30 | 93/95 | 93/95 | 90/92 |
2. 表列深度均由路床顶算起。
3. 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列挖方的要求。
g.土质路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见下表。
土质路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
序号 | 项 目 | 质量标准 | 压实度(%)及允许误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 方法 | 检验、认可程序 | 备 注 | |||||
范围 | 点 数 | |||||||||||
1 | Δ压实度(深度0~30cm) | 快速路和主干路 | 轻型击实 | 98 | 1000m2 | 3 | 用环刀法检验 | 监、承双方共同选择试验位置,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做试验,承包单位并填写报表,报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 | 在进行新土层施工之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施工 | |||
重型击实 | 95 | |||||||||||
次干路 | 轻型击实 | 95 | ||||||||||
重型击实 | 93 | |||||||||||
支路 | 轻型击实 | 92 | ||||||||||
重型击实 | 90 | |||||||||||
2 | 中线高程 | 应符合设计规定 | ±20mm | 20m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监理人员在场,由承包入检测,井填写报表,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 |||||
3 | 平 整 度 | 20mm | 20m | 路宽(m) | <9 | 1 | 取3m直尺量取最大值 | 由监理人员选择检测位置,承包人检测并填写报表,报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 | 平行于行车道中心线检测 | |||
9~15 | 2 | |||||||||||
>15 | 3 | |||||||||||
4 | 宽 度 | 按设计规定 | +200m~0 | 40m | 用尺量 | 由监、承双方共同选择检测位置,承包人检测记录,并填写报表,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 ||||||
5 | 横 坡 | 按设计规定 | ±20mm且不大于±0.3%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9~15 | 4 | |||||||||||
>15 | 6 | |||||||||||
6 | 边 坡 | 按设计规定 | 不陡于设计 | 20m | 2 | 用坡度尺量 | 同上 | 边坡直顺.平整稳定,曲线圆滑 | ||||
7 | 外观检查 | 表面平整,无软弹、翻浆、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 目测 | 监、承共同检查 |
1.2.1 监理工作要点
a.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条件和方法,制定石质路基质量监理工作细则,补充有关技术措施,特别是爆破施工方面的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b.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承包人的石质路基施工方案、方法和程序。当采用爆破施工时,还应重点研究讨论爆破方案、施工设计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预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化,提出应变措施,做好应变准备。
c.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检查石方的开挖、填筑方式,填筑施工质量、压实度标准、路基高程、纵横坡度及边坡基底的整修工作。超挖回填部分,应控制填料质量。对上述内容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予以签字认可;不符要求,应及时进行纠偏。
d. 检查隐蔽工程的用料、铺砌、整平和压实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字。
e. 在实施爆破作业时,监理人员应检查承包人是否执行经批准的爆破施工设计文件,现行的《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l-83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检查爆破施工的炮眼位置、深度、方向、装药量及安全防护设施。爆破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f. 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工程合同要求、设计图纸规定、对石质路基的外型尺寸及外观进行检查,合格应签字认可。对工程缺陷部分,指示承包人及时整修完善,然后再进行验收检查。
1.2.2 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a. 石质路基开挖方式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l第6.2.1条和第6.2.2条的规定。超挖回填部分应分层填筑,填石粒径不得大于厚度的0.7倍,空隙应用小石块填满压实。
b. 石质路基填筑应分层铺填,每层厚度宜为30~40cm,填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层厚的0.7倍,其空隙应用小石块填满找平。铺填时应分层铺平,石块应大面向下安放稳固、挤靠紧密,压实宜用12~15t重型振动式压路机分层碾压。压实标准为轮迹深度不应大于5mm,表面不得有波浪、松动现象。
c. 边坡填筑应选用坚硬而不风化的石料,外层应交错叠砌,叠砌宽度不宜小于1.0m。
d. 实施爆破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l第四节内容的规定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l~83的有关内容,对承包人进行检查。
e. 石质路基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质量标准 | 允许误差 | 检 验 频 率 | 检验方法 | 检验、认可程序 | 备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高 程 | 应符合设计规定 | +50mm -200mm | 20m | 3 | 用水准仪沿横断面测量 | 由监、承双方共同选择检测位置、承包人检测、记录,并填写报表,由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 | ||||
2 | 路基宽(m) | 路堑挖深<3 | +100mm 0mm | 20m | 2 | 用尺量(沿横断面由路中心向两边各量1点) | |||||
路堑挖深>3 | +200mm -50mm | ||||||||||
填 方 | 不小于设计规定 | ||||||||||
3 | 边 坡 | 不陡于设计规定 | 2 | 用坡度尺量,每侧计1点 | 同 上 | ||||||
4 | 路床 | 中线高程 | ± 20mm | 20m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由监理人员选择检测位置,承包人检测并填写报表,在基层施工之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 | ||||
5 | 平整度 | 30mm | 20m | 路宽(m) | <9 | 1 |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 ||||
9~15 | 2 | ||||||||||
>15 | 3 | ||||||||||
6 | 宽 度 | +100mm,0 | 40m | 1 | 用尺量 | 由监、承双方共同选择位置,承包人检测并填写报表,在基层施工之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 | |||||
7 | 横 坡 | ± 0.5%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9~15 | 4 | ||||||||||
>15 | 6 | ||||||||||
8 | 外观检查 | 1.路基不得有翻浆、弹簧、波浪、积水现象。 2.用12~15t压路机碾压,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3.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危石。 | 目 测 | 监、承双方共同检查,在基层施工之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