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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场地勘察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1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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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场地勘察

第十章岩溶场地第一节  概述岩溶又称喀斯特,是指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特征(包括水的机械侵蚀和崩塌作用以及物质的携出、转移和再沉积)的综合地质作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现象的统称。我国的岩溶无论是分布地域还是气候带,以及形成时代上都有相当大的跨度,使得不同地区岩溶发育各具特征。但无论是何种类型岩溶,其共同点是:由于岩溶作用形成了地下架空结构,破坏了岩体完整性,降低了岩体强度,增加了岩石渗透性,也使得地表面强烈地参差不齐,以及碳酸盐岩极不规则的基岩面上发育各具特征的地表风化产物——红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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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十章岩溶场地第一节  概述岩溶又称喀斯特,是指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特征(包括水的机械侵蚀和崩塌作用以及物质的携出、转移和再沉积)的综合地质作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现象的统称。我国的岩溶无论是分布地域还是气候带,以及形成时代上都有相当大的跨度,使得不同地区岩溶发育各具特征。但无论是何种类型岩溶,其共同点是:由于岩溶作用形成了地下架空结构,破坏了岩体完整性,降低了岩体强度,增加了岩石渗透性,也使得地表面强烈地参差不齐,以及碳酸盐岩极不规则的基岩面上发育各具特征的地表风化产物——红粘土
第十章   岩溶场地

第一节   概 述

岩溶又称喀斯特,是指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特征(包括水的机械侵蚀和崩塌作用以及物质的携出、转移和再沉积)的综合地质作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现象的统称。

我国的岩溶无论是分布地域还是气候带,以及形成时代上都有相当大的跨度,使得不同地区岩溶发育各具特征。但无论是何种类型岩溶,其共同点是:由于岩溶作用形成了地下架空结构,破坏了岩体完整性,降低了岩体强度,增加了岩石渗透性,也使得地表面强烈地参差不齐,以及碳酸盐岩极不规则的基岩面上发育各具特征的地表风化产物——红粘土,这种由岩溶作用所形成的复杂地基常常会由于下伏溶洞顶板坍塌、土洞发育大规模地面塌陷、岩溶地下水的突袭、不均匀地基沉降等,对工程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岩溶场地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地基主要受压层范围内,若有溶洞、暗河等存在,在附加荷载或振动作用下,溶洞顶板坍塌引起地基突然陷落。

(2)地基主要受压层范围内,下部基岩面起伏较大,上部又有软弱土体分布时,引起地基不均匀下沉。

(3)覆盖型岩溶区由于地下水活动产生的土洞,逐渐发展导致地表塌陷,造成对场地和地基稳定的影响。

(4)在岩溶岩体中开挖地下洞室时,突然发生大量涌水及洞穴泥石流灾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还包括有其特殊性的水库诱发地震、水库渗漏、矿坑突水、工程中遇到的溶洞稳定、旱涝灾害、石漠化等一系列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问题。

第二节    岩溶岩土工程评价

岩溶评价可分为场地评价与单体岩溶评价两部分。场地评价即在较大范围内,按岩溶发育强度划分出不同稳定性地段,作为建筑场地选择和建筑总平面布置的依据,而对地基稳定所涉及的单体岩溶形态的分析评价,则可分为定性和半定量两种方法。

一、岩溶地基类型

   由于岩溶发育,往往使可溶岩表面石芽、溶沟丛生,参差不齐;地下溶洞又破坏了岩体完整性。岩溶水动力条件变化,又会使其上部覆盖土层产生开裂、沉陷。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建筑物地基的稳定。

根据碳酸盐岩出露条件及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可将岩溶地基划分为裸露型、覆盖型、掩埋型三种,而最为重要的是前两种。

1、裸露型

缺少植被和土层覆盖,碳酸盐岩裸露于地表或其上仅有很薄覆土。它又可分为石芽地基和溶洞地基两种。

(1)石芽地基:由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沿裸露的碳酸盐岩节理、裂隙溶蚀扩展而形成。溶沟间残存的石芽高度一般不超过3m。如被土覆盖,称为埋藏石芽。石芽多数分布在山岭斜坡上、河流谷坡以及岩溶洼地的边坡上。芽面极陡,芽间的溶沟、溶槽有的可深达10余米,而且往往与下部溶洞和溶蚀裂隙相连。基岩面起伏极大。因此,会造成地基滑动及不均匀沉陷和施工上的困难。

(2)溶洞地基:浅层溶洞顶板的稳定性问题是该类地基安全的关键。溶洞顶板的稳定性与岩石性质、结构面的分布及其组合关系、顶板厚度、溶洞形态和大小、洞内充填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等有关。

2、覆盖型

碳酸盐岩之上覆盖层厚数米至数十米(一般小于30m)。这类土体可以是各种成因类型的松软土,如风成黄土、冲洪积砂卵石类土以及我国南方岩溶地区普遍发育的残坡积红粘土。覆盖型岩溶地基存在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是地面塌陷,对这类地基稳定性的评价需要同时考虑上部建筑荷载与土洞的共同作用。

 

二、岩溶地基稳定性定性评价

属于经验比拟法,适用于初勘阶段选择建筑场地及一般工程的地基稳定性评价。这种方法虽简便,但往往有一定的随意性。实际运用中应根据影响稳定性评价的各项因素进行充分地综合分析,并在勘察和工程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或根据当地相同条件的已有成功与失败工程实例进行比拟评价。

地基稳定性定性评价的核心,是查明岩溶发育和分布规律,对地基稳定有影响的个体岩溶形态特征,如溶洞大小、形状、顶板厚度、岩性、洞内充填和地下水活动情况等,上覆土层岩性、厚度及土洞发育情况,根据建筑物荷载特点,并结合已有经验,最终对地基稳定作出全面评价。根据岩溶地区已有的工程实践,下列若干成熟经验可供参考:

(1)当溶沟、溶槽、石芽、漏斗、洼地等密布发育,致使基岩面参差起伏,其上又有松软土层覆盖时,土层厚度不一,常可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陷。

(2)当基础砌置于基岩上,其附近因岩溶发育可能存在临空面时,地基可能产生沿倾向临空面的软弱结构面的滑动破坏。

(3)在地基主要受压层范围内,存在溶洞或暗河且平面尺寸大于基础尺寸,溶洞顶板基岩厚度小于最大洞跨,顶板岩石破碎,且洞内无充填物或有水流时,在附加荷载或振动荷载作用下,易产生坍塌,导致地基突然下沉。

(4)当基础底板之下土层厚度大于地基压缩层厚度,并且土层中有不致形成土洞的条件时,若地下水动力条件变化不大,水力梯度小,可以不考虑基岩内洞穴对地基稳定的影响。

(5)基础底板之下土层厚度虽小于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但土洞或溶洞内有充填物且较密实,又无地下水冲刷溶蚀的可能性;或基础尺寸大于溶洞的平面尺寸,其洞顶基岩又有足够承载能力;或溶洞顶板厚度大于溶洞的最大跨度,且顶板岩石坚硬完整。皆可以不考虑土洞或溶洞对地基稳定的影响。

(6)对于非重大或安全等级属于二、三类的建筑物,属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考虑岩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

①基础置于微风化硬质岩石上,延伸虽长但宽度小于1m的竖向溶蚀裂隙和落水洞的近旁地段;

②溶洞已被充填密实,又无被水冲蚀的可能性;

③洞体较小,基础尺寸大于洞的平面尺寸;

④微风化硬质岩石中,洞体顶板厚度接近或大于洞跨。

岩溶地基稳定性的定性评价中,对裸露或浅埋的岩溶洞隙稳定评价至关重要。根据经验,可按洞穴的各项边界条件,对比表9-1所列影响其稳定的诸因素综合分析,作出评价。

表1 岩溶洞穴稳定性的定性评价

因素对 稳 定 有 利

对 稳 定 不 利

岩性及层厚厚层块状、强度高的灰岩泥灰岩、白去质灰岩,薄层状有互层,岩体软化,强度低
裂隙状况无断裂,裂隙不发育或胶结好有断层通过,裂隙发育,岩体被二组以上裂隙切割。裂缝张开,岩体呈干砌状
岩层产状岩层走向与洞轴正交或斜交,倾角平缓走向与洞轴平行,陡倾角
洞隙形态与埋藏条件洞体小(与基础尺寸相比)呈竖向延伸的井状,单体分布,埋藏深,覆土厚

洞径大,呈扁平状,复体相连,埋藏浅,在基底附近
顶板情况顶板岩层厚度与洞径比值大,顶板呈板状或拱状,可见钙质沉积板岩层厚度与洞径比值小,有悬挂岩体,被裂隙切割且未胶结
充填情况为密实沉积物填满且无被水冲蚀的可能未充填或半充填,水流冲蚀

着充填物,洞底见有近期塌落物

地下水有水流或间歇性水流,流速大,有承压性
三、岩溶地基稳定性半定量评价

   鉴于以下两个原因,目前岩溶地基稳定性的定量评价较难实现:一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岩溶地基的边界条件相当复杂,受到探测技术的局限,岩溶洞穴和土洞往往很难查清;二是洞穴的受力状况和围岩应力场的演变十分复杂,要确定其变形破坏形式和取得符合实际的力学参数又很困难。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多采用半定量评价方法。因目前尚属探索阶段,有待积累资料不断提高。以下分别介绍裸露型溶洞地基和覆盖型岩溶地基的几种评价方法。

1、裸露型溶洞地基

实际上是评价浅部隐伏溶洞的稳定性问题。溶洞顶板稳定性与地层岩性、不连续面的空间分布及其组合特征、顶板厚度、溶洞形态和大小、洞内充填情况、地下水运动及建筑物荷载特点有关。由于实际问题的复杂性,目前还没有成熟可靠的方法。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粗略方法。

(1)荷载传递交汇法:在剖面上从基础边缘按30°~45°扩散角向下作应力传递,若溶洞位于该传递所确定的应力扩散范围以外时,即认为洞体不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2)溶洞顶板坍塌堵塞法:

碳酸盐岩体浅部有隐伏溶洞发育时,溶洞顶板安全厚度可用此法确定。方法的基本原理是:溶洞顶板岩体塌落后体积发生松胀,当塌落向上发展到一定高度后,洞体可被松胀的坍塌体自行堵塞,此时可以认为溶洞顶板已稳定。此法的前提条件是溶洞内无地下水搬运。溶洞坍塌的高度Z计算式为:

Z=H0/(k-1)

式中:H0——溶洞的高度;K——岩石的松胀系数,灰岩可取1.2左右。若溶洞顶板的实际厚度大于Z值,则是安全的。

(3) 结构力学近拟计算法:

根据溶洞顶板岩体的实际状况,按假定的梁或板的受力条件,验算所需的安全厚度。可有弯矩和剪力两种概念计算。

①弯矩概念计算

当岩层近于水平成层,完整性较好,溶洞呈平卧状(跨度大于高度,如图9-16所示)时,可将溶洞顶板视为两端固定的梁板来验算其稳定性,其最大弯矩在固定端的中点处。经弯矩公式推导反算求得顶板安全厚度Z为:

式中:q——溶洞顶板长边每延米上的均布荷载;L、b——分别为溶洞的长度(跨度)和宽度;σ——岩体的允许弯曲应力,对灰岩可采用岩石允许抗压强度的0.10~0.125。

图1 弯矩概念示意图

②剪力概念计算

适用的边界条件同弯矩概念。根据溶洞顶板的极限平衡条件:

F+G-T=0

式中:F——上部荷载的重量;G——顶板岩体自重;T——梁板抵抗F、G的抗剪力。

T=Z·τ·U

式中:Z——溶洞顶板可能破坏的高度;τ——岩体的抗剪强度,一般采用岩石允许抗压强度的0.06~0.10;U——溶洞在水平面上的周长。由此可获得溶洞顶板所需的最小(安全)厚度。

(4) 塌落拱理论分析法:

   假定岩体为一均匀介质,溶洞顶板岩体自然塌落最后呈一平衡拱,拱上部的岩体自重及外荷载由该平衡拱承担(图3)。塌落平衡拱的高度H计算公式为:

式中:b、H0——分别为溶洞跨度(宽度)和高度;φ——岩体的内摩擦角;f——岩土的坚实系数,可查有关表格或计算获得。

平衡拱高度加上上部荷载作用所需的岩体厚度,才是溶洞顶板的安全厚度。此法对竖直溶洞(高度大于宽度)较为合适。

除了上述各种方法外,还可采用现场试验、模拟试验和弹性力学有限单元分析法等方法,评价溶洞地基的稳定性。

图2 塌落拱理论分析示意图

2、覆盖型岩溶地基

对这类地基稳定性的评价,需要同时考虑上部建筑物和土洞的共同作用。对于特定的建筑物荷载,处于极限状态的上覆土层厚度Hk为(图9-3):

Hk=h+z+D

式中:h——土洞的高度;D——基础砌置深度;z——基础底板以下建筑荷载 的有效影响深度

很显然,土层实际厚度H>Hk时,即使有土洞发育,地基仍然稳定;H<Hk时,地基不稳定。如果土洞已经形成,然后在其上进行建筑,土洞处于建筑物的有效影响深度范围内,这样将使处于平衡状态的土洞发生新的坍塌,从而影响地基稳定;若土洞形成于建筑物兴建之后,那么已经处于稳定的地基,在土洞的影响下,将激活地基沉降而使建筑物失去稳定。 

图3 覆盖型岩溶地基稳定性计算模型

第三节  岩溶场地勘察要点

一、勘察的目的和要求

岩溶场地勘察的目的在于查明对场地安全和地基稳定有影响的岩溶化发育规律,各种岩溶形态的规模、密度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可溶岩顶部浅层土体的厚度、空间分布及其工程性质、岩溶水的循环交替规律等,并对建筑场地的适宜性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确切的评价。

根据已有勘察经验,在岩溶场地勘察过程中,应查明与场地选择和地基稳定评价有关的基本问题是:

(1)各类岩溶的位置、高程、尺寸、形状、延伸方向、顶板与底部状况、围岩(土)及洞内堆填物性状、塌落的形成时间与因素等。

(2)岩溶发育与地层的岩性、结构、厚度及不同岩性组合的关系,结合各层位上岩溶形态与分布数量的调查统计,划分出不同的岩溶岩组。

(3)岩溶形态分布、发育强度与所处的地质构造部位、褶皱形式、地层产状、断裂等结构面及其属性的关系。

(4)岩溶发育与当地地貌发展史、所处的地貌部位、水文网及相对高程的关系。划分出岩溶微地貌类型及水平与垂向分带。阐明不同地貌单位上岩溶发育特征及强度差异性。

(5)岩溶水出水点的类型、位置、标高、所在的岩溶岩组、季节动态、连通条件及其与地面水体的关系。阐明岩溶水环境、动力条件、消水与涌水状况、水质与污染。

(6)土洞及各类地面变形的成因、形态规律、分布密度与土层厚度、下伏基岩岩溶特征、地表水和地下水动态及人为因素的关系。结合已有资料,划分出土洞与地面变形的类型及发育程度区段。

(7)在场地及其附近有已(拟)建人工降水工程,应着重了解降水的各项水文地质参数及空间与时间的动态。据此预测地表塌陷的位置与水位降深、地下水流向以及塌陷区在降落漏斗中的位置及其间的关系。

(8)土洞史的调查访问、已有建筑使用情况、设计施工经验、地基处理的技术经济指标与效果等。勘察阶段应与设计相应的阶段一致。各勘察阶段的要求和方法如表9-2所列。

表1 各阶段岩溶地区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要求和方法表

勘察阶段勘察要求勘察方法和工作量
可行性研究应查明岩溶洞隙、土洞的发育条件,并对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作出初步评价。宜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及综合物探方法。发现有异常地段,应选择代表性部位布置钻孔进行验证核实,并在初划的岩溶分区及规模较大的地下洞隙地段适当增加勘探孔。控制孔应穿过表层岩溶发育带,但深度不宜超过30m。

初步勘察应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地表塌陷的分布、发育程度和发育规律,并按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进行分区。
详细勘察应查明建筑物范围或对建筑有

影响地段的各种岩溶洞隙及土洞的状态、位置、规模、埋深、围岩和岩溶堆填物性状,地下水埋藏特征;评价地基的稳定性。

在岩溶发育区的下列部位应查明土洞和土洞群的位置:

(1)土层较薄、土中裂隙及其下岩体岩溶发育部位。

(2)岩面张开裂隙发育,石芽或外露的岩体交接部位。

(3)两组构造裂隙交汇或宽大裂隙带。

(4)隐伏溶沟、溶槽、漏斗等,其上有软弱土分布覆盖地段。

(5)降水漏斗中心部位。当岩溶导水性相当均匀时,宜选择漏斗中地下水流向的上游部位;当岩溶水呈集中渗流时,宜选择地下水流向的下游部位。

(6)地势低洼和地面水体近旁。

宜按建筑物轴线布置物探线,并宜采用多种方法判定异常地段及其性质。对基础下和邻近地段的物探异常点或基础点顶面荷载大于2000kN的基础,均匀布置验证性钻孔。当发现有危及工程安全的洞体时,应采取加密钻孔或物探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顶板及洞内堆填物的岩土试样,其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基底下土层厚度不足时,应将勘探孔全部或部分钻入基岩。当在预定深度内遇见洞体时,应将部分勘探孔钻入洞底以下;当遇中等风化基岩时,其深度不应小于洞底以下2m。

(2)当需查明浅埋岩溶的岩组分界、断裂及岩溶土洞的形态或验证其他勘探手段的成果时,应采取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并应布置适量的探槽或探井。

(3)在土洞发育地段,应沿基础轴线或在每个单独基础位置上以较大密度布置静力触探或小口径纤探,查明土洞、地表塌陷的分布。

施工勘察应针对某一地段或尚待查明的专门事项进行补充勘察和评价。当基础采用大直径嵌岩桩或墩基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桩基勘察。应根据岩溶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要求布置。在土洞、地表塌陷地段,可在已开挖的基槽内布置触探和钎探。对大直径嵌岩桩或墩基,勘探点应按桩或墩布置,勘探深度应为其底面以下桩径的3倍并不小于5m,当相邻桩底的基岩面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加深。对重要或荷载较大的工程,应在墩底加设小口径钻孔,并应进行检测工作。

二、勘察方法的使用

 (一)工程地质测绘

测绘的范围和比例尺的确定,必须根据场地建筑物的特点、设计阶段和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而定。在较初期设计阶段,测绘的范围较大而比例尺较小,而较后期设计阶段,测绘范围主要局限于围绕建筑物场地的较小范围,比例尺则相对较大。重点研究内容是:

(1)地层岩性:

   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组、含水层和隔水层组及它们之间的接触关系,可溶岩层的成分、结构和可溶解性;第四系覆盖层的成因类型、空间分布及其工程地质性质。

(2)地质构造:

场地的地质构造特征,尤其是断裂带的位置、规模、性质,主要节理裂隙的网络结构模型及其与岩溶发育的关系。不同构造部位岩溶发育程度的差异性。新构造升降运动与岩溶发育的关系。

(3)地形地貌:

地表水文网发育特点、区域和局部侵蚀基准面分布,地面坡度和地形高差变化。新构造升降运动与岩溶发育的关系。

(4)岩溶地下水:

埋藏、补给、径流和排泄情况、水位动态及连通情况,尤其是岩溶泉的位置和高程;场地可能受岩溶地下水淹没的可能性,以及未来场地内的工程经济活动可能污染岩溶地下水的可能性。

(5)岩溶形态:

类型、位置、大小、分布规律、充填情况、成因及其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联系。尤其要注意研究各种岩溶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特定组合规律。

当需要测绘的场地范围较大时,可以借助于遥感图像的地质解译来提高工作效率。在背斜核部或大断裂带上,漏斗、溶蚀洼地和地下暗河常较发育,它们多表现为线性负地形,因而可以利用漏斗、溶蚀洼地的分布规律来研究地下暗河的分布。在判读地下暗河方面,利用航空红外扫描照片效果较为理想。

(二)钻探

工程地质钻探的目的是为了查明场地下伏基岩埋藏深度和基岩面起伏情况,岩溶的发育程度和空间分布,岩溶水的埋深、动态、水动力特征等。钻探施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掉钻、卡钻和井壁坍塌,以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也要做好现场记录,注意冲洗液消耗量的变化及统计线性岩溶率(单位长度上岩溶空间形态长度的百分比)和体积岩溶率(单位面积上岩溶空间形态面积的百分比)。对勘探点的布置也要注意以下两点: 

(1)钻探点的密度除满足一般岩土工程勘探要求外,还应当对某些特殊地段进行重点勘探并加密勘探点,如地面塌陷、地下水消失地段;地下水活动强烈的地段;可溶性岩层与非可溶性岩层接触的地段;基岩埋藏较浅且起伏较大的石芽发育地段;软弱土层分布不均匀的地段;物探异常或基础下有溶洞、暗河分布的地段等。

(2)钻探点的深度除满足一般岩土工程勘探要求外,对有可能影响场地地基稳定性的溶洞,勘探孔应深入完整基岩3~5m或至少穿越溶洞,对重要建筑物基础还应当加深。对于为验证物探异常带而布设的勘探孔,其深度一般应钻入异常带以下适当深度。

(三)物探

在岩溶场地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时,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如:高密度多极电法勘探、地质雷达、浅层地震、高精度磁法、声波透视(CT)、重力勘探等。但为获得较好的探测效果,必须注意各种方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具体场地的地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当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地采用多种物探方法综合对比判译。

电法是最常用的物探方法,以电测深法和电剖面法为主。它们可以用来测定岩溶化地层的不透水基底的深度,第四系覆盖层下岩溶化地层的起伏情况,均匀碳酸盐地层中岩溶发育深度,地下暗河和溶洞的规模、分布深度、发育方向、地下水位,以及圈定强烈岩溶化地段和构造破碎带的分布位置等。

在岩溶场地勘察中,地质雷达天然发射频率一般集中在80~120MHz,穿透5~9m。在雷达剖面上,通常可以识别出石灰岩石芽、充填沉积物的落水洞、岩溶洞穴、竖井或溶沟。如同其他方法一样,地质雷达不能识别岩土类型。因此它必须与钻探相结合,以根据雷达剖面所获得的异常布置钻探而获得更详细准确的资料,同时也可检验雷达探测的准确程度,以获得仅根据雷达剖面推测地下地质结构的可靠程度。

电磁法测量速度快,因而在大面积场地上测量效率高、费用低。通过沿剖面的逐点测量,最终可获得用传导值等值线表示的剖面图。通常,石灰岩石芽呈低传导性,粘土层呈高传导性,并且传导率变化最大的部位预示着石灰岩和粘土岩交界的出现。

(四)测试和观测

对于重要的工程场地,当需要了解可溶性岩层渗透性和单位吸水量时,可以进行抽水试验和压水试验;当需要了解岩溶水连通性时,可以进行连通试验。后者对分析地下水的流动途径、地下水分水岭位置、水均衡有重要意义。一般采用示踪剂法,可用作示踪剂的有:萤光素、盐类、放射性同位素等。

为了评价洞穴稳定性时,可采取洞体顶板岩样及充填物土样作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必要时可进行现场顶板岩体的载荷试验。当需查明土的性状与土洞形成的关系时,可进行覆盖层土样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为了查明地下水动力条件和潜蚀作用、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系、预测土洞及地面塌陷的发生和发展时,可进行水位、流速、流向及水质的长期观测。

第四节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要点

 

一、勘察的主要内容

对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分阶段进行,并且要明确建筑物的荷载、结构特点、对变形的要求和有关的功能上的特殊要求,有时还要估计到可能采用的地基基础的设计施工方案,做到工作有鲜明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有下列主要内容:

(1)查明与场地稳定性有关的问题,如:

①大的断裂构造的位置关系、规模、力学性质、与场地和地基利用的关系、活动性及其与区域和当地地震活动的关系。

②在强震作用下场地与地基岩土内可能产生的不利地震效应,如饱和砂土液化、松软土震陷、斜坡滑坍、采空区地面塌陷等。

③滑坡或不稳定斜坡的存在,可能的危害程度。

④岩溶作用的程度及其对地基可靠性的影响。

⑤人为的或天然的因素引起的地面沉降、挠折、破裂或塌陷的存在及其危害等。

(2)查明岩土层的种类、成分、厚度及坡度变化等,对岩土层特别是基础下持力层(天然地基或桩基等人工地基)和下卧层的岩土工程性质,特别是粘性土层的岩土工程性质,宜从应力历史的角度进行解释与研究。

(3)查明潜水和承压水层的分布、水位、水质、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获得必要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计算参数。

(4)利用上述资料,提供岩土工程评价和设计、施工需要的岩土强度、压缩性等供岩土工程设计计算用的岩土技术参数(指标)。

(5)确定地基承载力,对建筑物的沉降与整体倾斜进行必要的分析预测;提出地基基础设计方案比较和建议,包括重要的地基基础施工措施的建议。

(6)在岩土工程分析中,必要时应分析地基与上部结构的协同作用,做到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更加协调和经济合理。

 

二、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各阶段任务要求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分述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其任务要求主要为: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和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活断层、洪水淹没及水流对岸边的冲蚀等。

(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条件较好且倾向于选取的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

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

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

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该阶段作为厂址选择来讲称为选厂勘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首先在几个可能作为厂址的场地中进行调查,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方面收集资料,并分别对各场地的建厂适宜性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配合有关选厂的其他有关人员,从工程技术、施工条件、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对比,最后选择一个比较优良的厂址。

 (二)初步勘察阶段

1、任务与要求

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为确定建筑物的平面位置,主要建筑物地基类型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程方案提供资料,对场地内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搜集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得建筑区范围的地形图及有关工程性质、规模的文件。

(2)初步查明地层、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以及冻结深度。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规模、成因、分布、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4)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2、勘探工作

勘探点、线、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及地层界线。勘探点宜按勘探线布置,并在每个地貌单元及其交接部位布置勘探点,在微地貌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

勘探线、勘探点间距与勘探孔深度可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按表1与表2确定。

表1 勘探线、点间距表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线距(m)

点距(m)

一级50~100

30~50

二级75~150

40~100

三级150~300

75~200

注:表中间距不适用于地球物理勘探。

表2 勘探孔深度表

勘探孔类别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一般性勘探孔(m)

控制性勘探孔(m)

一级≥15

≥30

二级8~15

15~30

三级≤8

≤15

注:①勘探孔包括钻孔、探井、铲孔及原位测试孔。

②进行波速测试、旁压试验、长期观测等钻孔除外。

勘探过程中,控制性勘探孔宜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或每幢重要建筑物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当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时,应根据预计的整平地面标高调整孔深;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在确认达到基岩后即可终孔;当预计基础埋深以下有厚度超过3~5m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 (如碎石土、老堆积土等)时,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其他勘探孔深度可适当减小;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加大。

3、取样与测试

为了解岩土体的岩土工程性质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化规律,适当选择某些坑孔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试验和一定数量的原位测试工作,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井)宜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可占勘探孔总数的1/4~1/2。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数量和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得少于6个。

4、水文地质工作

调查地下水类型、补给和排泄条件,实测地下水位,并初步确定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长期观测孔。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应统一观测地下水位。当地下水有可能浸湿或浸没基础时,应根据其埋藏特征采取有代表性的水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其取样地点不宜少于2处。

 

(三)详细勘察阶段

1、任务与要求

详细勘察一般是在工程平面位置,地面整平标高,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已经确定,基础形式和埋深已有初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各勘察阶段中最重要的一次勘察,且主要是最终确定地基和基础方案,为地基和基础设计计算提供依据。该阶段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5)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尚应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计算液化指数。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透性。

(7)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2、勘探工作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确定。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筑物,宜按主要柱列线或建筑物的周边线布置勘探点;对三级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勘探点;对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在复杂地质条件或特殊岩土地区宜布置适量的探井。高耸构筑物应专门布置必要数量的勘探点。详细勘察的勘探点间距可按表3确定。

表3 勘探点间距表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间距(m)

一级15~35

二级25~45

三级40~65

 

详细勘察勘探孔的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对按承载力计算的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b不大于5m时,勘探孔深度对条形基础应为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应为15倍。但不应小于5m。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3倍。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沉降计算z度,并考虑相邻基础的影响,其深度可按表4确定。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勘探孔深度。

文档

岩溶场地勘察

第十章岩溶场地第一节  概述岩溶又称喀斯特,是指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特征(包括水的机械侵蚀和崩塌作用以及物质的携出、转移和再沉积)的综合地质作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现象的统称。我国的岩溶无论是分布地域还是气候带,以及形成时代上都有相当大的跨度,使得不同地区岩溶发育各具特征。但无论是何种类型岩溶,其共同点是:由于岩溶作用形成了地下架空结构,破坏了岩体完整性,降低了岩体强度,增加了岩石渗透性,也使得地表面强烈地参差不齐,以及碳酸盐岩极不规则的基岩面上发育各具特征的地表风化产物——红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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