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年终预兑现年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奖的通知,结合煤质处2013年“五型企业”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劳动管理等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奖金分配办法。
一、分配原则
(一)承包集体
经营承包集体和助理级干部年终绩效年薪按年初签订经营责任书规定标准进行预兑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单独发放。
(二)一般人员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拉开一般岗位与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高技术岗位的差距,员工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工作性质考核
(1)根据各科室、化验室、煤质管理站管理职能、地理环境、工作难易等方面的不同,对机关6个科室,基层15个化验室、2个煤质管理站进行区分,核定科室系数,进行第一次分配。具体系数如下:
煤质现场管理员1.3系数;
黄玉川化验室1.2系数
保德化验室、补连塔化验室、布尔台化验室1.15系数;
榆家梁化验室、大柳塔煤质管理站、中心化验室、上湾化验室、石圪台化验室、巴图塔煤质管理站、韩家村化验室1.1系数;
锦界化验室、哈拉沟化验室、乌兰木伦化验室、沙沙圪台化验室、何家塔化验室、敖包沟化验室1.0系数;
机关各科室执行各化验室系数的平均数1.1。
(2)根据各科室、化验室人员职别、岗位不同进行划分,在分配奖金总额时按照以下岗位系数进行分配,正科级1.8系数,正科级不主持、分管安全副主任1.7系数,副科级1.6系数,科员、移动采样机司机、煤质管理员1.5系数,技术员1.4系数,采制样班组长1.3系数,化验员班组长、采制样人员、统计员1.2系数,备样员、化验员1.1系数。
2、绩效考核
年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奖按煤质处2013年对所有的科室、化验室、煤质管理站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年度得分进行计算:
年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根据煤质处煤年初制定的“五型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由考核组对所有科室、化验室、煤质管理站按月度进行考核,本次分配按照本单位年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得分为1-11个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3、出勤考核,根据员工的实际出勤进行计算分配,员工达到国家规定法定出勤天数250天(2013年法定出勤天数)发放全额奖金,根据1-12月出勤情况兑现,2013年出勤已按月公示。
各科室、化验室、煤质管理站分配根据应发奖金总额,按照科室分配办法,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出勤率等因素进行考核分配,原则上各单位科级干部的人均奖金不应超过一般员工平均水平的1.5倍。分配结果经煤质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经营办统一审核汇总。
4、计算按人员所在科室系数、岗位系数、科室1-11月平均得分、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二、职务变化及调整的计算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按“谁开薪,谁发放”的原则,由发薪单位按月考核兑现。
因工作调动和职务变动,奖金实行分单位、分段计算发放。
1、两单位之间当月累计在岗时间少于15天的当月不予计算发放;
2、调动前后两单位出勤满15天的,由双方劳资员核实后,根据实际在岗情况按所在单位日标准予以兑现。
三、考核期内办理手续的退休人员、调到公司外人员、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死亡人员、病、事假未超过标准人员、复转军人、新入企大学生、村官、职工子女及配偶等按考核期内实际在岗工作月份折算发放;新录用人员考核期内发放标准根据考核期内实习期人员实际考核情况执行一般员工的80%。
四、调研员按调研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不予发放年度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奖的特别规定
1、考核期内旷工3天以上15天(含15天)以内人员。
2、考核期内违反计划生育人员。
3、考核期内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岗以及被公司除名的人员。
4、病假连续90天或累计120天、事假连续60天或累计90天及以上人员。
5、2013年度工伤人员治疗期间按出勤计算。
五、煤质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科学合理制订年终绩效奖二次分配方案,并且将奖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布,在奖金分配方案制定、发放过程中严格管理,为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煤质处将设立投诉电话:8222457 8220731,接受基层员工情况反映。
神东公司煤质处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