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BJ10·87—07
热处理类各工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热处理类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人、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凡热处理类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氮化炉、电炉、井式炉、渗碳炉、高频炉、油炉、真空炉、气保护、乌金瓦工种。
3、危险因素及伤害方式
3.1机械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伤害
3.1.1设备静止时的危险(运转前)
机械静止的危险是指设备处于静止状态,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机械伤害。
3.1.1.1各种阀门、仪表及管路等老化、破损均无动作和指示,因此,操作人员避免乱触、乱碰各种开关和按钮,造成危险。
3.1.1.2电线裸露或接地(零)线保护不好,造成的触电危险。
3.1.1.3油温过高,油量不足,加热炉旁有易燃物,易发生火灾。
3.1.1.4设备通电前及合闸后,不遵守规定,设备接地失灵,易发生触电事故。
3.1.2操作设备时的危险
3.1.2.1控制仪器发生故障,控制系统失灵,造成的危险。
3.1.2.2设备使用时,升温速度过快,损坏设备,给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3.1.2.3使用吊车时,因使用非标吊索具和损坏的钢丝绳或是未捆绑牢固,产生的危险。
3.1.2.4装、出炉未检查所用的工具,不能保证安全完好可靠,产生的危险。
3.1.2.5取件不慎,过急过快,易发生烫伤事故。
3.1.2.5出炉时工件温度高,易烫伤。
3.1.2.6工件出炉后易引燃易燃物品,发生火灾事故。
3.1.3设备静止时的危险(运转后)
3.1.3.1停炉时未关闭油阀、停止供风,误操作引起的伤害。
3.1.3.2停炉后,炉内残留有毒气体,对人体有毒害。
3.1.3.3设备周围堆放工件,容易绊倒或砸伤。
3.1.3.4停炉后炉内温度较高,或当台车面温度较高时,未将台车放回炉中,可引起人体烫伤、易燃物燃烧。
3.1.3.5停炉时电源未断开,误操作或无意触及开关按钮引起伤害。
3.1.3.6停炉时炉门未关闭,人员及工件易掉入炉内产生危险。
3.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伤害
3.2.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造成意外。
3.2.2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拉临时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2.3装炉时工装选择不合理,大件采用人搬,吊挂时,挂钩未挂牢,造成伤害。
3.2.4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造成伤害。
3.2.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装出炉时吊挂不牢,吊钩选择不当,钢丝绳承重不够,造成伤害。
3.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3.3.1物品摆放混乱,未定置管理,易造成烫伤等。
3.3.2地坑无盖或没将盖盖上,易使操作者跌入造成伤害。
3.3.3操作现场地面坑凹不平,地面湿滑易造成操作者跌、摔伤。
3.3.4工件堆放没有做到整齐稳妥,出炉后的工件乱堆乱放,未设标志,导致堆放工件易掉落造成操作人员被砸、烫伤害。
3.3.5 夜间照明条件不好或灯损坏,造成误操作导致发生伤害事故。
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1操作前
4.1.1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烫、防触电,并了解有关救护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4.1.2工作前要检查电气设备、仪表、工具、排风系统是否完好及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线。
4.1.3操作人员必须穿布料工作服、防砸鞋,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4.1.4操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设备运转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4.2操作中
4.2.1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4.2.2工件进入油槽要迅速。淬火油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工作中配制各种化学药剂试剂时,应执行化学试验安全操作标准,化学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4.2.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化学药品贮藏室。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2.5使用吊车(包括电动葫芦吊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并执行有关吊车工安全操作标准。可产生易燃气体的部位,电气设施应防爆,钢丝绳应经常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吊索具和报废的吊索具。
4.2.6工件在进出炉时,设备应断电;吊车的升降速度应缓慢。
4.2.7工作时应随时注意电流、电压的变化和设备的发热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请有关人员检查。
4.2.8设备运行中如发生异常现象,应首先切断高压,再请有关人员检查,排除故障。
4.2.9加强环境管理,对各种废液、废渣要进行处理后才能放掉,严禁倒入下水道和垃圾箱,防止环境污染。
4.3操作后
4.3.1工作完毕必须关闭油阀和风机。
4.3.2处理后工件放在安全位置,并摆放整齐、平稳,严禁将工件摆放过高或放在安全通道上。
4.3.3停炉后,要关闭控制电源,再仔细检查一遍各种阀门和控制按钮、开关的位置,确认无误。
5、应急措施
5.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关闭设备,如有人员伤害,立即将被伤害人员撤离危害区域,并拨打120请求救助;
5.2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向车间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工艺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