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文件第7页2.1.12条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参考2009年《淮北工程造价》第1期改为2009年第3期;
二、招标文件第20页第③条2009年《淮北工程造价》第1期改为第3期;
三、招标文件21页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七条推荐中标候选人原文全部删除改为:为了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实施,中标价合理,该项目根据公布的期望值设有标底(标底根据期望值合理下浮),标底在开标时现场当众公布。技术标合格,投标报价合理且最接近标底的四家投标人的报价与标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修正标底(如投标人不足四家则全部参与标底的修正),投标报价最负接近修正标底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备选人,次负接近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被选人,依次类推。若投标人报价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人报价相同,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备选人;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第六条第二款(23页)原文全部删除改为:濉溪县财政局出具对此项目不可撤销的还款承诺函。列入项目周期内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按实拨付收购项目资金。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第六条(24页)回购金、支付方式及工程结算改为第七条,其他顺序顺延,该条第二款的回购金的支付方式原文全部删除改为:本项目回购期为3年,回购款由濉溪县建委支付,支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支付建安工程造价的30%(不计利息)及招标代理费;工程竣工移交后满一年支付建安工程造价的25%并计付利息(投资收益);工程竣工移交后满二年支付建安工程造价的25%并计付利息(投资收益),工程竣工移交后满三年支付建安工程造价的20%并计付利息(投资收益)。甲方在财力、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缩短回购期,利息将根据投标书中的计算方法进行相应调整。投资收益的计算办法调整如下:
| 序号 | 年份 | 计算公式 | 投资收益(利息) 单位:元 |
| 一 | 回购期第一年 | 工程决算价*70%*投资收益率(年利率) | |
| 二 | 回购期第二年 | 工程决算价*45%*投资收益率(年利率) | |
| 三 | 回购期第三年 | 工程决算价*20%*投资收益率(年利率) | |
| 投资收益合计 | |||
七、由于该项目为老路改造项目,路况较为复杂,道路交叉口较多,且管网工程正在施工,经相关单位共同对现场勘察,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调整后如下: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 2 | 040801001002 | 拆除路面 | M2 | 3165.00 |
| 6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M3 | 38366.30 |
| 8 | 040101001002 | 挖老路基土 | M3 | 11700.60 |
| 11 | 040202002001 | 石灰稳定土(8%)石灰土路基处理 | M2 | 39002 |
| 12 | 040201012001 | 土工格栅 | M2 | 49742.51 |
| 13 | 040202006001 | 石灰、粉煤灰、碎石 | M2 | 3938.8 |
| 15 | 040202006003 | 石灰、粉煤灰、碎石 | M2 | 579.00 |
| 17 | 040203004001 | 中粒式沥青砼 | M2 | 109459.2 |
| 18 | 040203004001 | 细粒式沥青砼 | M2 | 109459.2 |
| 20 | 040203005001 | 22cm厚水泥砼 | M2 | 8305.2 |
| 21 | W040203009001 | 下封层 | M2 | 75114.09 |
| 22 | W040203009001 | 粘层 | M2 | 49742.51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备注 |
| 17 | 040202006004 | 30厚石灰、 粉煤灰、碎石 | M2 | 1201.40 | 做法同20厚二灰碎石,其他清单序号顺延 |
九、500*500*40mm花岗岩板暂定80元/m2,花岗岩侧石、平石暂定80元/m,花岗岩树池中的侧石暂定50元/m。暂定价只指材料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准变动,否则为废标。竣工结算时以建设单位的签证价按实结算。
十、预留金由300万元调整为600万元
十一、该项目的期望值(最高限价)为:3968万元(不含预留金600万元);
十二、该项项目的开标日期调整为:2009年5月6日上午9时 ;
十三、开标地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点于2009年5月4日在安徽招标咨询网上公布。
十四、原招标文件工程概况中维修道路全长3357.32米,改为3430米。
十五、鉴于原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已超过,为节约招投标成本,加快工程进度,原招标文件继续生效,与本答疑及补充说明有冲突的,以本答疑和补充说明为准;有疑议者请于2009年5月1日前与濉溪县招投标中心书面联系,否则视为认可。
濉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