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2011]第02号 签发人:
办公秩序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办公环境,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2.适用范围:重庆嘉登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制度、监督执行。
4.正文:
4.1.着装:
4.1.1.员工在工作时间岗位,必须穿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并佩戴工号牌,员工上班后必须在10分钟内换好工作服并佩戴好工作牌,超过10分钟按未着工作服处理。未穿工作服者每次罚款25元;未佩戴工号牌者每次罚款10元。
4.1.2.指定穿着的服装要保持清洁、平整;不得穿着拖鞋和无后跟的鞋。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1.3.头发整洁,男士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员工不得在工作区内化妆,不得浓妆艳抹;违者罚款20元。
4.1.4.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保持口腔卫生;员工在工作时间可以佩戴不超过3枚小巧淡雅首饰。
4.1.5. 工装换季,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变化通知。
4.2.工作纪律(每违反一项罚款20元/次):
4.2.1.上班时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举止大方、自然、高雅、庄重;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躺卧、依靠、蹲、趴、手插兜等不当姿态;
4.2.2.工作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及办公区内吃东西、串岗聊天、阅读与自己工作职责要求无关的报刊书籍,违者罚款20元;聚众的罚款100元。
4.2.3.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不乱扔乱放,离开坐位,把坐椅放回原位,保持整齐;文明使用公共卫生盥洗间;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同志应注意环境卫生,不得流动吸烟,不得乱扔烟灰、烟头,养成班前班后的清洁整理习惯。
4.2.4.工作时间不饮酒(公务应酬除外,提倡中午不喝酒)。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外出用餐,如有违反,按在办公区吃东西处理。
4.2.5.例会中手机、开到振动档或关闭,以免干扰他人,违者一般员工罚款20元,部门经理每人每次罚款50元,总监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会议中接听电话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4.2.6.如不符公司规定或未经本人允许,不得翻看或者动用他人办公室内或办公桌上的资料物品。
4.2.7.办公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准在办公桌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座位下不得乱堆乱放杂物。
4.2.8.正确使用各种办公设施和设备,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4.3.工作语言
4.3.1.常用礼貌用语: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
4.3.2.电话一般在铃响三声之内接听;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嘉登科技”。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4.3.3.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适度,不得大喊大叫,不得无精打采,禁止电话聊天。
4.3.4.热情接待宾客,使用礼貌用语,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4.3.5.同事间应相互尊重,友好相处,遇到领导或同事要主动打招呼。讲文明用语,讨论问题或平时交流应避免不雅词句。
4.4.接待
4.4.1.宾客来访,向其问好,热情周到提供服务。陌生来宾,问明来由,提供帮助。
4.4.2.送人名片,双手正面奉上,表示感谢。接收名片,双手接回,当场阅读,以示尊重,表示感谢。
4.4.3.对待来宾,有礼有节,不以貌取人,不私下论客 。带客参观,应做介绍,行于客人右前方一米左右,并伴有相应的指引手势。不得与客争道,主动站立于旁,让客先过
4.4.4.在接待完毕后,客户索阅的产品资料等物品必须还原、归位。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4.5.公务外出
4.5.1. 员工因公外出,个人形象代表公司形象,外出人员应比在公司上班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4.5.2. 出差成员,按工作安排统一行动,切忌单独行动和不守时。
4.5.3. 外出工作,应保持文明、礼貌,有礼有节。交流,用语应正确、规范、科学,切忌不懂装懂。
4.5.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具有解释、修改权。
5.相关纪录表格
5.1.《办公秩序检查纪录表》
办公秩序检查纪录表
序号 | 日期 | 检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责任人签名 |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