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一)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m2以下的,不予罚款处罚; 2、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5 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占用(挖掘)公路5-10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5m,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m2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0-100 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5-10m,或者占用(挖掘 )公路路肩1-5 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 m2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占用(挖掘)公路用地100 m2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0-100m,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5-10 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5 m2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占用(挖掘)公路边沟100 m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0-100 m2,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5-10 m2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7占用(挖掘)公路路肩100 m2以上,或者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0-100 m2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8、占用(挖掘)公路路面100 m2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9、同时占用(挖掘)公路路面、路肩、边沟或者公路用地的,应当先按上述基准分别确定占用(挖掘)公路路面、路肩、边沟或者公路用地课处的罚款,然后按照加重的原则,在占用(挖掘)公路路面、公路路肩、公路边沟、公路用地中最高罚款以上,总和罚款以下酌情决定执行处罚 ,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 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
(二)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未经同意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 (1)尚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10万元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 (1)尚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10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同意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10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未造成公路损坏的,处200元下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万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1-10万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10万元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长度在1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
(2)长度在1-5m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长度在5-10m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长度在10-100m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长度在100-1000m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长度在1000m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6、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1)长度在1m以下的,不予罚款处罚; (2)长度在1-5m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长度在5-10m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长度在10-100m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长度在100-1000m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长度在1000m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7、修建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的管线、电缆等设施同时跨越(穿越)公路、公路用地的,应当先按上述基准确定分别课处的罚款,然后按照加重的原则,在分项罚款中最高罚款以上,总和罚款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三) |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50m以内、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m范围内或者公路两侧50m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50-1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40 m 、公路两侧50-100m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100-15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40-60m、公路两侧100-150m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150-2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60-100m、公路两侧150m以外(危及公路安全)的范围内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作业,或者未经批准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四)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行驶20m以内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行驶20-50m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行驶50-100m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行驶100-500m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行驶500-1000m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6、行驶1000m以上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五) |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 (1)车辆超长、超宽、超高,尚未危及渡运安全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2)车辆超长、超宽、超高,危及渡运安全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超过汽车渡船限载标准,尚未危及渡运安全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4)超过汽车渡船限载标准,危及渡运安全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1)车辆超长、超宽、超高: ①超长、超宽、超高在5%以下的,不予罚款处罚; ②超长、超宽、超高在5-10%的,处100元以下的罚款; ③超长、超宽、超高在10-20%的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④超长、超宽、超高在20-50% 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⑤超长、超宽、超高在50-100%的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⑥超长、超宽、超高在100% 以上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2)车辆超过车货总质量: ①超过车货总质量1吨以下,车货总重未超过55吨的,不予罚款处罚; ②超过车货总质量1吨以上5%以下的,处100元罚款; ③超过车货总质量5-10%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④超过车货总质量10-2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⑤超过车货总质量20-30%的,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⑥超过车货总质量30-40%的,处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⑦超过车货总质量40-50%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⑧超过车货总质量50-60%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⑨超过车货总质量60-70%的,处15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 ⑩超过车货总质量70-80%的,处2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车货总质量80-90%的,处25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车货总质量90-100%的,处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车货总质量100%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的,参照超过车货总质量的处罚基准执行。 4承运人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或者车辆型号和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 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 5、一台车辆同时超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几何尺寸的,应当适用其中处罚较重的基准,不得合并处罚。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六) |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未造成公路附属设施、标桩、界桩损坏和其他危害后果的: (1)及时纠正的,不予罚款处罚; (2)拒不纠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造成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损坏,可能危及公路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损失在500-1000元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损失在1000-5000元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损失在5000-10000元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七) |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参照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基准执行,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
(八) |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1、将乡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将县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将省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 4、将国道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九)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1、造成公路损坏在1000元以下未报告的,处200元的罚款; 2、造成公路损坏在1000-2000元未报告的,处400元的罚款; 3、造成公路损坏在2000-5000元未报告的,处600元的罚款; 4、造成公路损坏在5000-10000元未报告的,处800元的罚款; 5、造成公路损坏在10000元以上未报告的,处1000元的罚款。 | |||
(十) |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管理》第二十六条 |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1、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m2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5m2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5-10m2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4、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0-15m2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15-20m2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非公路标志的版面在20m2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
(十一) |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1、交叉道口宽度在3m以下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交叉道口宽度在3-6m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交叉道口宽度在6-12m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交叉道口宽度在12-20m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交叉道口宽度在20-30m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6、交叉道口宽度在30m以上的,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十二)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 | 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4m以内、省道3m以内、县道2m以内、乡道1m以内: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m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10m的,处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10m以上的,处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4-8m、省道3-6m、县道2-4m、乡道1-2m: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m以下的,处10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10m的,处12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10m以上的,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8-12m、省道6-9m、县道4-6m、乡道2-3m: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m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10m的,处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及幅度 | 执行基准 |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10m以上的,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12-16m、省道9-12m、县道6-8m、乡道3-4m: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m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10m的,处1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10m以上的,处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建筑物、地面构造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在国道16-20m、省道12-15m、县道8-10m、乡道4-5m: (1)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m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5-10m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临路宽度在10m以上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十三) | 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 | 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参照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基准降低一个阶次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