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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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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

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一、从概念来说招考程序上的不同,以称谓分别的。国家公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海关等)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同时录取的话,可以自己选择一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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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一、从概念来说招考程序上的不同,以称谓分别的。国家公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海关等)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同时录取的话,可以自己选择一个。二、
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 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 从概念来说 

  招考程序上的不同,以称谓分别的。 

  国家公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海关等)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同时录取的话,可以自己选择一个。 

      二、 从考试性质来说 

  公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公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这种比较少见)。绝大多数地方公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公务员程序一样。 

  三、 从招考对象来说 

  、国家机关的公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现在大部分省份也对户口的进行放宽,这就需要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 (如山东、安徽等本科以上不限户口、四川09年放开大专) 

  

四、 从考试科目来说 

  、国家机关的公包括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少数岗位加试专业科目)】和面试。而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视。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目前就公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五、 从考试时间来说 

  从2002年起,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将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  

  地方的公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如村官考试。时间都很灵活。需要考试注意关注各地的招考信息。 

  报考各类公不受什么次数,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的公、学校所在地的公、生源地的公,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的省份、城市的公,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 

公务员的报考情况: 

2003—2009年国家机关公招考职位报名情况

年份招考职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最终比例
2003540023.6万

12.5万

16:01
2004790036.0万

18.2万

15:01
2005840031万

35:01:00
20061000054万

50:01:00
200712000130万

50~60万

50:01:00
20081378780万

58:01:00
200913566104万

78:01:00

报考人数排名前十的职位要求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 无特殊专业。 

  二、 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三、 无政治面貌要求。(仅一职位要求党员或共青团员) 

  四、 无基层工作年限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五、 无专业考试。 

  六、 英语要求四级以上水平。 

  总体来看,职位要求较低,少,非常适合大学应届或毕业生报考,而且工作地区经济较发达,工作环境良好,也是造成报考人数众多的主要原因。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截止日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联系解决。 

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 

8、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9、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10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2009年10月15日8:00-10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10月24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9、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10月26日18:00时)。 

10、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09年10月28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网站,进入公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方可使用。 

1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人员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八、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3-1999、GB 113-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专业分类一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主义运动、中国史与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其他类别:考虑到文秘职位工作要求以及没有相对应的职称系列,其他类别的学历专业人员报考,须在市(地)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作品。 

                

         二、“法律”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类、法学类等; 

          

       三、“计算机”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四、“行政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学、城市管理、公共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 

          

       五、“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经济、 

       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等; 

                

         六、“财会”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等; 

                

         七、“审计”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审计学等; 

                

         八、“统计”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统计学类:统计学等; 

                

         九、“财政税务”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经济学类:财政学、金融学、税务、投资学、会计学、审计学等; 

                

         十、“城市规划”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城市规划等; 

                

         十一、“党史”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党史等; 

                

         十二、“农业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 

                

         十三、“金融”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金融学等; 

                

         十四、“思想政治教育”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思想政治和教育学等; 

                

         十五、“水利水电工程”招考专业(职位)水利水电工程等; 

                

         十六、“档案”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档案学等; 

                

         十七、“汉语言文学”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 

                

          

       十八、“医学卫生”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卫生事业管理以及同时具有公共卫生、公共事业管理文凭的专业人员等 

                

         十九、“中医”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中医学等; 

                 

          

       二十、“环境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管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综合规划、化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 

                

         二十一、“旅游”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旅游管理等; 

                

         二十二、“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 

                

         二十三、“安全(生产)工程”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安全工程等。 

申论考试失分原因分析

纵观八年国家机关公和地方公,申论考试分数普遍较低。分析申论考试分数低的原因有: 

1.对申论考试性质、目的、题型、形式没有正确理解 

2.没有总结、积累、掌握正确的思维、解题方法 

3.对热点、改革难点、社会焦点关注、记忆不够 

4.答题方法不当 

不会读资料或对资料读得不精、不透;对资料总结、概括不准;对新出现的题型,不能运用所学的知识随机应变;对议论文、评论文、应用文格式掌握不够;答题内容空洞,分析、论证、解决问题没有说服力。 

5.教材、复习资料影响 

申论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尚处于探索、发育阶段,对这门新兴学科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解题规律及模式尚未形成,申论考试题材具有很强的时事性、时效性。市面上出版的部分辅导教材、模拟题内容比较抽象、陈旧,举的例子也都前几年的,线索也是围绕三段式展开的;对申论解题思维方法介绍很少,教材、模拟题内容可操作性差。由于教材、模拟题的原因,给同学们学习带来了障碍,想学习思维方法无处可学,想模拟新题型找不到复习的资料。 

6.平时缺乏必要的训练 

有的考生写作基本功“不够硬”,表现在不能够准确地理解材料;或者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写作思路放不开。这主要是平时很少有意识地进行这方面的训练所致。 

7.忽视对给定材料的阅读 

有的考生对申论考试答题的“四个环节”把握不好。在第一步阅读给定材料时舍不得花时间,匆匆读完材料,重要词句、段落、中心还没弄清,就急于下笔。阅读所花时间远低于题中所建议时间(约40分钟)。我们反复强调,只有读懂了材料,才能顺利进行写作,阅读材料是关键有读出材料的内在含义,理解片面,导致了整个申论答题质量不高。 

8.逻辑思维能力的不足 

有的考生在行文中对提出的对策进行论证时,往往出现逻辑混乱、主题不清、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这样,在千字左右的论述中,不能重点论证、言简意赅,而使阅卷老师面对的是一篇主题不明、不知所云的答卷。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往年的考试结果虽然有一部分考生感觉不是很理想,但是,大部分考生在走出考场后,还是发出同样的感慨:只要认真准备,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其实并不难。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你对公寄予了很大希望,准备比较充分了,了解了申论测试的具体要求,就不会对申论考试产生畏难情绪,一定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普通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  科

第三十  双侧视力低于5 .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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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

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到底有什么不同一、从概念来说招考程序上的不同,以称谓分别的。国家公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海关等)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同时录取的话,可以自己选择一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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