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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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会议类型
2.1 全公司的会议:如干部会、员工大会等;
2.2 专业性会议:如经营活动分析会等;
2.3 部门工作会:如场务管理部工作会、导游人员大会等;
2.4 例行会议
行政会议:如公司领导办公会、公司区务会、公司员工大会(或中层干部大会)、经营活动分析会、服务质量分析会、公司安全工作会、公司场务管理工作会、 班组(部门)班前会等。
2.5 临时性会议。
3 会议室管理
3.1 公司综合部应在周末将下周的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后编制“周会议计划”,打印发给公司领导及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
3.2 凡公司综合部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因故改期时,会议召集单位应提前
两天报公司综合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公司综合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3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作用不大的会议,公司综合部有权拒绝安排。
3.4 对于会议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接近的几个会议,公司综合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3.5 会议室应安排专人管理并保持环节卫生整洁,会议设备正常。
4 会议管理
4.1 会议准备
所有会议的召集单位和召集人应做好会议准备,包括:
拟好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如发言提纲、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工作计划及会议决议草案等
落实会场;
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4.2 会议管理
每次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严密组织,提高会议效率。
会议应就事议事,避免会议无议题或议而不决。
每次会议应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备跟踪执行及存档。
凡接到会议通知的有关人员,应准时到会、认真听会并记录。
5 会后管理
5.1 与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
5.2 每次会议后,各相关部门应做好会议决议的执行及监督,避免会后不执行或执行走样。
6 附则
6.1 本规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