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01021100—ZY—11—2007
版本号:A/0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2007年07月18日发布 2007年08月01日实施
Z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批准
理论考试作业指导书
一、确定考场
根据顾客的分布情况,按考点鉴定能力,由鉴定所从如下考点中确定具体考试考点:
A理论考点 B理论考点
C理论考点 D理论考点
E理论考点 F理论考点
G理论考点 H理论考点
I理论考点 T理论考点
K理论考点 L理论考点
二、考前准备
1.考务管理组负责对考点准备情况进行验收,包括:
(1)考点:悬挂“z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考点”横幅,设立明确的考场引导图或指示路牌,设立考务办公室。
(2)考场:单人单桌,按考号“一条龙”顺序排列,统一贴于桌面左上角;考场要干净整洁、照明充足、通风良好,保证各出口畅通以利于人员疏散;考场内应准备备用笔、白纸等考试用品和订书器、胶水、密封签等装订用品。
2.考务管理组负责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试卷的接送、工作人员的饮水用餐和市中心督导人员及企业新闻报道人员的接待等。
三、作业内容和要求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务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验领试卷,领取胸卡、草稿纸等。
2.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入场,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和“职业技能鉴定违纪人员处理办法”,监考人员认真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核查考生资格。
3.开考前5分钟,监考当众查验启封试卷。分发前要认真核对,若发现差错或有印刷质量问题,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及时换取备用试卷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考生拿到试卷后,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核对试卷种类是否和自己申报的职业、级别一致,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检查无误的,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耽误、准考证号等。
5.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主监考宣布开始答卷。
6.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等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及时报告考务办公室进行处理。
7.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场内的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及时将缺考情况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上填写清楚,实考人数及缺考考号等项目要填写详细。
8.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的询问,可当众答复,无法答复的应立即上报。
9.监考人员应监视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对违纪舞弊情况及其处理意见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将没收的作弊材料上报考点办公室。
10.监考人员必须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副主任、巡视员和督导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如遇考生生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或巡视员联系处理,考生因此所误时间一律不补。
11.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2.考试结束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考试结束信号。信号一响,主监考立即宣布:考试结束时间到,请停止答卷,否则按违纪处理。请按试卷在上,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自己的试卷,两手离开桌面,待监考人员收完全场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必须按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含缺考试卷)的顺序分工种收卷,空白备用卷放在最后。此时,监考人员要特别注意场内情况,对继续答题者立即制止,不听制止者,当场宣布试卷作废;严禁考生带走试卷,对带走试卷者,要及时发现,当即追回,对拒不交出或带出考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上述情况必须记入“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并上报考务办公室。
13.试卷收齐后,监考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让考生起立,带好文具用品及准考证等依次退场。
14.考生出考场后,监考人员要将草稿纸收回打捆,交考务办公室。监考人员离场前,要仔细检查考场有无遗漏的试卷,并清理考场。
15.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共同携带试卷到考务办公室,由考务办公室再次检查试卷的份数及有无页码颠倒、试卷倒放或翻放等,验收合格后,由专人按要求封装试卷。
16.密封装订试卷时,试卷包头纸的装订线要与试卷的密封线对齐,将“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对折三次,放入试卷包头装订线内密封,按照规定装订好。不同职业(工种)的试卷应该分开装订。检查无误的,在督导人员监督下用规定的密封签封好试卷封头和试卷袋后,交市中心有关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17.试卷交接、运送、保管均按相应规定办理。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启密封的试卷。
18.依托计算机平台进行理论考试的,按市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01021100—ZY11—JL01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交接记录表
试卷保管人签字: 鉴定时间: 鉴定地点:
序号 | 试卷类型 | 领卷人验封签字 | 领卷时间 | 交卷人签字 | 交卷时间 | 封卷人签字 | |
理论 (考场号) | 技能 (工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