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医院
检验科陈正文前言
随着临床医学发展,对血液需求日益增多,安全、科学、合理及节约用血等问题显得愈来愈突出。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本世纪倡导安全用
血的战略。我国在2000后,先后制定针对临床输血的多项法规或规范,提出了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思想。
在艾滋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许多传染病被确认会通过血液传染后,对输血安全的关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社会的进步,为加强输血安全工作,我国在大力推广义务献血工作。日趋紧张的用血血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献血法》对临床用血管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核查,不得将不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
用血时,免交或减交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
费用;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受血者自身储
血;
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
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同时规定医
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分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
开展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理部
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
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的规范
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
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
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确保输血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二个要素
1.供应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安全有效,成本合理,数量
充足,能满足临床需要。
2.临床合理应用血液和血液制品。
一、临床输血管理
临床输血实施的原则
1.输血只能作为不可替代的治疗手段,有输血适应症的受
血者才能输血。
2.急性失血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输液、吸氧等),同时
评估是否需要输血。
3.受血者血红蛋白水平不是决定输血的唯一指标,应根据
临床症状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输血。
4.临床医务人员应该知道受血者输注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具
有经血液传播疾病与其他输血不良反应的危害,只有当
输血对受血者的好处大于所冒风险时才应进行输血。
可避免或减少临床输血的几种情况
1.通过预防和早期诊治贫血及引起贫血的疾病,可以避免
或尽可能减少输血。
2.为在手术前提高病人血红蛋白浓度,或使病人提早出院
面予以输血,这些输血均应予以避免或尽可能减少输血。
3.在治疗急性失血时,输注静脉液体(晶体或胶体液)可
减少或避免输全血、红细胞或血浆,这样更安全和有效。
4.在手术中,应尽量通过完善的麻醉和手术技术来减少或
避免受血者输血。
临床医师在用血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能不输坚决不输,能少输决不多输;受血者只需某种血液成分时,应避免输注全血。2.
临床医师应熟悉血液及其成分制品的规格、特性、适应症、剂量、用法及注意事项。3.输血治疗前,临床医师须向受血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产生的输血不良反应及相关疾病,征得受血者或
其家属同意后并签署同意书。同意书入病历存档。4.输血过程中,临床医护人员必须严格观察受血者情况,如发生异常反应,需暂缓输血,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或医务科报告,同时封存血液能知供血方(血库、血站)查明原因。
5.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
临床护士在输血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领取血液应由1名护士(或专职人员)仔细核对输血申请
单、效叉配血报告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颜色是否正常,有无溶血、混浊及凝块等。2.输血前,由二名护士在受血者床旁核对受血者相关信息。最有效办法是为每个受血者配带标明受血者身份的腕环(带)上的信息,同时核对受血者与血袋标签上的血型是否一致。3.核对与检查无误后,严格无菌静脉穿刺操作技术,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输血器进行血液或血液成分输注。4.输注过程中须密切监测受血者,在输血开始后的15分钟内,输血速度宜慢,注意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
如无不良反应可适当加快;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输血,但须保持静脉通路,及时向医师报告。5.输血结束后,认真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并作相应处理;应记录完成输血的时间,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如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停止输血,须将原袋余血及新采集的血样交由输血科(血库)。
1.输血废弃物的处理。
2.受血者和献血者血样的保存。
3.输血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
4.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追踪、分析及处置。
二、血液及血液成分
全血及全血输注
1.全血指将血液采集到抗凝保存液中的所有成分,其有效
成分主要为红细胞、血浆蛋白和部分稳定的凝血因子。
2.现代输血主张不输或少输全血,仅以下情况可考虑:①
需补充大量红细胞的急性失血伴严重血容量降低;②换
血疗法。
二、血液及血液成分
悬浮红细胞及其输注
1.悬浮红细胞是指通过离心的方法将大部分血浆移去后,
加入适量添加剂的红细胞成分。国内常添加磷酸盐、腺
嘌呤、葡萄糖、甘露醇等。
2.悬浮红细胞主要应用于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外伤和
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妊娠期并发贫血及心肝肾等功能
不全的贫血。
3.悬红输注是需将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
充分混合,但肾衰患者不易使用本品,宜选用洗涤红细
胞。
洗涤红细胞及其输注
1.洗涤红细胞是全血去除了几乎全部血浆和大部分白细胞、
血小板以及钾、氨、乳酸、抗凝成分等的红细胞成分。
2.洗涤红细胞主要应用于:存在抗IgA血浆蛋白抗体或曾发
生输血过敏反应的受血者;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和睡眠
性血红蛋白尿的受血者;高血钾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
以及新生儿输血。
3.洗涤红细胞的红细胞回收率仅占悬红的1/3,因此,输注
3个单位方可提高Hb 10g/l ,并且最好在洗涤后6小时内
输注。
手工分离血小板与机采血小板
1.手工分离血小板:以单人份全血(200ml或400ml全血)
经离心法提取的较纯的血小板制品,每200ml制备的血小
板含量为1个单位,所含血小板数≥2.0×10^10。8至12
个单位的手工分离血小板浓缩为200ml,为一个浓缩血小
板单位。
2.机采血小板:用血细胞分离机从单一献血者采集的浓缩
血小板悬液(200~300ml/袋),每袋血小板含量
≥2.5×10^11。
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
1.输注手工血小板应尽量在30分钟内输完。(减少破坏)
2.血小板输注前不能在4度冰箱内保存。(低温可降低血小
板的功能)
3.Rh(D)阳性献血者的血小板不能输给Rh(D)阴性受血
者。由其是怀孕妇女。(避免新生儿溶血)
4.输注血小板应保证ABO同型输注。(避免血小板破坏及红
细胞溶血)新鲜冰冻血浆与普通浆冻血浆
1.新鲜冰冻血浆是于采血后6小时内从全血中完全分离,并
速冻保存于-20℃以下的血浆。此类血浆含有全部凝血因
子,特别是含有不稳定的Ⅴ和Ⅷ因子。(有效期一年)
2.普通冰冻血浆是全血在保存期内经自然沉降或离心后分
出的血浆,立即在-30℃以下冰箱冷冻成块,并于-20℃
以下保存。此类血浆含有所有稳定凝血因子,但缺乏不
稳定的凝血因子。(保存期五年)
3.新鲜冰冻血浆保存期满1年,可改为普通冰冻血浆,保存
期四年。
二、血液及血液成分
血浆输注的注意事项
1.血浆输注前是置于37℃恒温振摇环境中融化,不得在室
温下自然融化,以免大量纤维蛋白被析出。
2.融化状态的血浆,如不能及时输注,可临时放置4℃贮血
冰箱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以避免血浆蛋白变性和
不稳定凝血因子的失活。
3.输注血浆应保证ABO同型输注的原则。
4.非必要情况下,请慎输新鲜冰冻血浆,以防止病原体的
传播(未灭活)。
三、临床输血程序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1.择期手术申请输血
2.紧急情况下申请输血
3.填写输血申请单及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4.采集输血前用于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样
5.输血前献血者与受血者红细胞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6.从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液
7.贮存和运输血液
8.输注血液前对受血者身份的最后确认。
9.在输血前、中、后对受血者进行监测并在受血者病历上
对输血情况进行记录。
10.输血反应的处理、分析和记录。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1.择期手术申请输血程序:
一般情况下手术不需输血,但为防止术中严重情况的发生时,能及时提供血液,可按以下程序做好准备:
医生提前填写择期手术申请单。
提前抽取配血标本做ABO和RH血型鉴定及受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
配血标本保存于(2~6)℃冰箱备用。
需要用血时,用三天内血样紧急配血,30分钟可发放血液。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2.紧急申请输血程序:
在急诊急救用血中,易发生病人确认及标本或标本标识差错,需要建立相应紧急输血申请程序。
首先应保证受血者静脉输注通道的建立。主张在建立输注通道前(输液前)采集配血标本。
应保证配血标本采集的正确性,并申请单及标本上张贴患者住院号或唯一标识号。
在输注血液后需要再次输血时,必须重新采集配血标本。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3.输血交叉配血血样采集及其步骤
若受血者清醒,应要求回答自已的姓名、年龄、床号及其它信息,以便确认身份,同时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是否有误;若受血者意识不清,应询问受血者家属或护理人员,确认受血者身份。
采集的配血血样必须粘贴受血者姓名、住院号、采样时间等相关住息。
配血血样在配血时必须保证是输血前3天内采集的,若再次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样进行交叉配血。所采集的血样应避免溶血及高分子药物的干扰,更严禁在输液管中抽血。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4.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
输血前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等工作内容应包括:
血站提供血液的血型复核;
受血者血样的ABO及RH(D)血型鉴定;(含反定型) 受血者抗体筛选;
交叉配血试验。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5.血液的领出库程序及注意事项
临床医护人员凭取血单领取,非医护人员不得领取。
领取血时须核对受血者、血液等信息。经双方签字领发。
✓全血及红细胞制品领出库后必须保证30分钟内开始输注,2小时内输注完成。
✓血小板保存温度为22℃±2℃振动保存。领出后应及时输注,输注时应以病人能够耐受的速度进行。
✓血浆保存于-20℃,领出后应保证30分钟内开始输注,30分钟内输注完成。
临床输血的主要程序
6.医护人员对受血者进行输血监测
输血前告之输血反应的症状,并告之不适时应通知医护人员。
输血监测应按开始后观察5分钟、15分钟、30分钟及输血结束后4小时。
护士应在病历上记录受血者的一般状况,包括体温、脉搏、血压、呼吸频率等,并记录输血开始及结束时间,输注的血液品种、容量。
医生须在病历上记录输血适应症、输血过程的一般情况以及输血不良反应等情况。输血后应完成输血效果评估。
大力推广成分输血
应用成分输血可提高疗效
成分输血的安全性更高
有利于血液的保存
节约了血液资源
尽量避免输注采集3天内的全血 3天内的全血存在较大的生物感染的风险内科急、慢性贫血的输血
急性:补充血溶量、补充红细胞(红细胞制品)
慢性:无严重贫血可不输血,必要时输注红细胞制品 自身免疫性溶血贫血的输血
抗体筛查、自身输血、O型洗涤红输注。
外伤及手术失血性输血
不应将输注全血做为治疗的理想疗法;
出血的处置原则仍然是恢复血容量、止血和纠正贫血。
紧急情况下输血的特殊处理程序
当危及生命且无ABO或Rh(D)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情况下: 告之(病人或家属)
备案(医疗行政管理部门)
实施血液成分相容性输注
•红细胞制品的输注:
•血浆的输注:
•Rh(D)阴性受血者的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