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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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08:30:25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申报人名称债权申报编号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3、重整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
导读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申报人名称债权申报编号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3、重整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
送 达 地 址 及 银 行 账 户 确 认 书
申报人名称 | | 债权申报编号 | |
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3、重整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为便于申报人受领债权分配,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等转入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申报人受领。 |
申 报 人 提 供 自 己 的 送 达 地 址 | 1、本人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2、本人指定以下代收 代收人: 与申报人关系: 地址: 邮编: 代收人电话(手机): 座机: |
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户名: 账(卡)号: 开户行: |
申报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 |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和银行账户是准确、有效的。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年 月 日 |
备注 | |
注:1、申报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告知栏内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2、申报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
3、债权申报编号由管理人填写。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申报人名称债权申报编号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3、重整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