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组织管理 | 未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扣4分 未组织绿色施工实施及目标实现扣4分 未落实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扣2-3分 | 4 | ||
2 | 规划管理 | 未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扣4分 绿色施工方案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扣4分 绿色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扣2-4分 绿色施工方案在现场未落实扣3分 | 4 | ||
3 | 实施管理 | 施工过程未实施绿色动态管理和监督扣4分 绿色施工宣传工作针对性不强扣2-3分 未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扣2分 实施管理无记录扣3分 | 4 | ||
4 | 评价管理 | 未对照导则的指标体系评估扣4分 对绿色施工方案未进行综合评估扣2-3分 | 4 | ||
5 |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未制订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扣4分 施工现场布置不合理扣2-3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扣2分 未提供卫生、健康的合作与生活环境扣2-3分 | 4 | ||
检查项目 合计 | 20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扬尘控制 |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污损场外道路的扣4分 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未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的扣4分 施工现场出口未设置洗车槽扣2-3分 土方作业阶段,未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扣3分 土方作业阶段,未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的扣3分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不小于0.5m扣2分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未采取覆盖措施扣2分 对粉末状材料未封闭存放扣2分 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未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扣4分 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扣4分 机械剔凿作业时未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扣3分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未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扣4分 构筑物机械拆除前,未做扬尘控制计划,未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扣4分 构筑物爆破拆除前,未做好扬尘控制计划,扣3分 构筑物爆破拆除前,未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扣2-4分 未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扣3分 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大于0.08mg/m3,扣4分 | 4 | ||
2 | 噪音与振动控制 | 现场噪音排放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扣3分 在施工场界未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未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扣3分 未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扣3分 | 3 | ||
3 | 光污染控制 | 夜间室外照明灯未加设灯罩扣2分 夜间室外照明灯透光方向未集中在施工范围扣2分 电焊作业未采取遮挡措施扣3分 | 3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4 | 水污染控制 |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未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要求,扣3分 在施工现场未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扣2分 污水排放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扣3分 未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扣3分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未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未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扣3分 | 3 | ||
5 | 土壤保护 | 因施工造成的裸土,未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扣2分 未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扣3分 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扣3分 未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扣3分 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未回收未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作为建筑垃圾外运,扣2分 施工后未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扣3分 | 3 | ||
6 | 建筑垃圾控制 | 未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扣2分。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未达到30%,扣2分 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小于40%,扣2分 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未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再利用率小于50%,扣2分 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扣2分 施工场地生活垃圾未实行袋装化,并及时清运,扣3分 对建筑垃圾未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扣2分 | 3 | ||
7 | 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 施工前未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未做好保护计划,扣3分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未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扣4分 不能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扣3分 | 3 | ||
检查项目 合计 | 20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节材措施 | 图纸会审时,未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扣3分 未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扣3分 未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扣2分 现场材料堆放无序,扣2-3分 储存环境不适宜,措施不得当,扣2-3分 保管制度不健全,责任未落实,扣2-3分 材料运输工具不适宜,装卸方法不得当,扣2分 未能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扣2分 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扣2分 未能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扣1分 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下,扣3分 | 3 | ||
2 | 结构材料 | 未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未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结构工程未使用散装水泥,分别扣2分 未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扣2分 未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扣2分 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未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扣2分 未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扣2分 大型钢结构未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扣3分 未采取数字化技术,对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结构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扣3分 | 3 | ||
3 | 围护材料 | 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未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扣3分 门窗未采用密封性、保温隔热性能、隔音性能良好的型材和玻璃等材料,扣3分 屋面材料、外墙材料没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和保温隔热性能,扣3分 当屋面或墙体等部位采用基层加设保温隔热系统的方式施工时,未选择高效节能、耐久性好的保温隔热材料,扣3分 屋面或墙体等部位的保温隔热系统未采用专用的配套材料,扣2分 未根据建筑物的实际特点,优选屋面或外墙的保温隔热材料系统和施工方式,扣2分。 未针对建筑物的不同部位保温隔热特点,选用不同的保温隔热材料及系统,扣3分 | 3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4 | 装饰装修材料 | 贴面类材料在施工前,未进行总体排版策划,扣2分 未采用非木质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质板材,扣2分 防水卷材、壁纸、油漆及各类涂料基层不符合要求,扣2分 各类油漆及粘结剂不能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扣3分 幕墙及各类预留预埋未与结构施工同步,扣2分 木制品及木装饰用料、玻璃等各类板材等未在工厂采购或定制,扣2分 未采用自粘类片材,扣3分 | 3 | ||
5 | 周转材料 | 未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扣3分 未选用制作、安装、拆除一体化的专业队伍进行模板工程施工,扣2分 模板未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扣3分 施工前未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多层、高层建筑未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扣2分 模板支撑未采用工具式支撑,扣3分 未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扣2分 未采用外墙保温板替代混凝土施工模板的技术,扣2分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未采用周转式活动房,扣2分 现场围挡未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未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扣3分 | 3 | ||
检查项目 合计 | 15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提高 用水效率 | 施工中未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扣4分 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市政自来水,扣3分 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未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扣2分 施工现场供水管网未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扣3分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未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扣3分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未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扣2分 项目临时用水未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扣2分 未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扣2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扣4分。 施工现场未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扣3-5分 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未分别计量用水量,扣4分 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未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扣4分 对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和工艺点未进行专项计量考核,扣4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扣5分 | 5 | ||
2 | 非传统 水源利用 | 未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扣3分 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未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扣3-4分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未采用非传统水源,使用市政自来水,扣4分 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未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扣4分 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小于30%,扣3分 | 5 | ||
3 | 用水安全 | 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未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扣5分 措施针对性不强扣2-4分 | 5 | ||
检查项目 合计 | 15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节能措施 | 未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扣4分 未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扣3分 施工现场未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扣2分 未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扣3分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扣3分 安排施工工艺时,未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扣4分 未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扣2分 | 4 | ||
2 | 机械设备与机具 | 未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扣4分 未开展用电、用油计量,扣3分 未完善设备档案,扣2分 未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分别扣3分 未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扣2-4分 机电安装未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扣2-4分 机械设备未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或未考虑可能情况下的回收利用,节约油量,扣3分 不能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扣4分 | 4 | ||
3 | 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 未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扣2-3分 临时设施未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扣3-4分 未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扣2-4分 | 4 | ||
4 | 施工用电及照明 | 临时用电未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扣3分 临电线路未合理设计、布置,扣3分 临电设备未采用自动控制装置,扣2分 未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扣2分 照明设计不满足最低照度原则,照度超过最低照度20%,扣3分 | 3 | ||
检查项目 合计 | 15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1 | 临时用地指标 | 不能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扣3-5分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未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扣3-4分 平面布置不合理、紧凑,扣2分 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扣3分 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小于90%,扣3-5分 | 5 | ||
2 | 临时用地保护 | 未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以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扣2-4分 红线外临时占地未使用荒地、废地,占用农田和耕地,扣3-5分 工程完工后,未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扣3分 未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扣3分 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未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扣4分 | 5 | ||
3 | 施工总 平面布置 | 施工总平面布置未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扣3分 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未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以缩短运输距离,扣3-5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未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扣3-5分 生活区与生产区未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扣3分 施工现场围墙未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扣4分 施工现场道路未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未形成环形通路,扣2-3分 临时设施布置未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以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扣3分 | 5 | ||
检查项目 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