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通往奴役之路》
作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著 王明毅、冯兴元等译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8版
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当时的时代背景是,世界上为数众多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经济学家开始相信计划经济可能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哈耶克在这时出版这本书,警告人们,计划经济是“用通往天堂的美好愿望来铺设一条国家通往地狱之路。”在这里,我们要追究,何以当时的众多学者和知识分子包括底层的民众越来越倾心于计划经济呢?何以在英国——自由主义和观念最为坚实的国度,计划思想竟会逐渐泛滥呢?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的衰退,正是它的造成的,”即人们越来越不满于自由市场经济下,产生的种种问题,譬如经济危机、差距,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垄断,这些在自由经济的语境下,都被算在了自由竞争的头上。如果细心思考的话,自由竞争使得人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私有财产使人们获得经济自由的同时,人被更大程度地了,然而正是自由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使得人们产生了更大的欲望——通过有意识的计划可以使人们规避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从而获得完全的保障。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无疑在二战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增强了,其显著表现就是福利国家的兴起,这也算是契合了人们的心愿吧,不过,1973年西方国家出现的经济滞胀,则宣告了国家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模式存在着深刻的弊端,而这,也正是哈耶克所主要攻击的。在二战前欧洲1929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开始逐渐地对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市场失去信心,转而对社会主义的计划主义投以极大的狂热。而哈耶克却敏锐的洞察到计划主义的极大弊端,他以一种高度的理性向世人警告道:计划主义不是一条通往民主自由的道路,而是一条通往极权的奴役之路。他讴歌渐渐被人抛弃的自由主义,呼吁人们自由主义才是欧洲文明的灵魂所在,而这种文明却正在被计划主义吞噬践踏着。《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书的震撼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唤醒了不同流派的知识分子,更吸引人之处在于它阐明论证时的高度理性和淋漓尽致。
(一)个人主义败给民主社会主义
在第一章里,作者讨论了两种自由主义的定义和区别。在自由主义思潮中,一种是以笛卡儿为代表的,哈耶克所认为的“假个人主义”:在笛卡尔那里,理性是统治一切的法则和最高权威。他眼里的世界就像一架精巧的机器,而人类的理性不仅能窥透全部的奥秘,而且人类社会可以经过理性的规划、设计而臻于完美。笛卡尔不仅坚信社会是可以用理性来规划、设计,而且还认为,如果有统一的目标、由绝对权威的理性来规划、设计,一个完美的社会就会摆脱愚昧而展现在你的面前。在这里,任何自发的、非理性的因素都是有害的,都应加以摒弃。可是哈耶克却没有这么乐观。根据他的看法,以英国经验主义为传统的思想里,始终对理性的这种能力保持怀疑。
当上述两种思想反映在经济学中,就形成哈耶克所认为的两种对立的经济思想。前一种思想认为,人类理性的计划完全可以代替自发、盲目的市场竞争机制,用有形的手代替那双该死的看不见的手。他们坚信统一的计划要比杂乱的市场干得更出色,借助理性可以形成完美的经济秩序。而后一种思想则宣称,他们发现了一种自发的、非理性的、至今尚不为人们所掌握的力量——市场竞争机制。哈耶克认为,这一发现不仅成为我们理解经济生活而且也是理解绝大多数社会现象的基础。这种自发的力量不仅形成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并且这种秩序要比任何一个权威机构或天才人物所设计的社会更加合理和符合人的需要,因为人类事务中所发现的绝大部分秩序都是个人活动不可预见的结果。
哈耶克指出,个人主义是现代文明的基础。这里所说的个人主义,并非我们所想的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而是和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个人主义。其基本特征是:把个人当做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概括的说就是承认人应该发展自己的天赋和爱好。
个人主义的发展,即个人不断的从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和成规的束缚中出来,这是近代欧洲历史整个时期社会发展的总方向。个人不受拘束的自由发展,最终产生一种经济活动的复杂秩序。同时个人活力的,也使科技得到了惊人的发展。因为各行业的自由,使其能够自由的使用新知识,于是新知识出现飞速发展的态势,反过来新知识的发展又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然而,随着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人们却开始习以为常,不仅仅如此,由于自由主义对某个人不可能提供多于社会共同进步中的一份,结果自由主义反而开始被认为是一种消极的。由于已获成就的取得,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这其中的缺点,于是对自由主义原则的信仰,愈来愈被更多的人放弃。随着德国出现计划主义,人们开始热衷于这种新的,而渐渐遗弃了自由主义。 德国社会主义渐渐的取代自由主义,他们宣称,自由思想是19世纪社会的罪恶之源,并且,社会主义还承诺给人们以民主,称民主社会主义为新自由。然而事实上,民主是与社会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的。因为民主是尽多的赋予人以价值,而社会主义却是使每个人都成为工具,毫不尊重个人的价值。两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平等,但民主是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计划的社会主义却是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对更大自由的承诺使社会主义的信奉者越来越多,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是自由主义的继承者。然而社会主义却是会导致与自由对立的结果的,民主社会主义仅仅是一个伟大的乌托邦,是不可能实现的。
哈耶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了计划经济的弊端,理论主要针对的是社会主义理论,实践主要针对德国、。 对自由主义信条造成主要威胁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主要前提是,伴随着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的行业会逐渐由垄断组织所控制——规模化生产的低边际成本和大企业的先进技术使得竞争没有可能。而哈耶克则认为与其说垄断是竞争的结果倒不如说垄断是具有偏向性的结果。譬如,如果说垄断时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之后的结果,那应当是资本主义越发达的地方,越早出现大型垄断组织,但事实是,垄断组织首先是在比较年轻的工业国家美国和德国出现的。而德国大型垄断组织的出现,和周密的扶植密不可分的。换言之,使得垄断组织能够长期在某一领域居于垄断地位而免于受其他竞争者挑战的,与其说是因其规模和技术而导致的竞争的不可能,到不如说是高度保护性的使得竞争变得不可能。而英国也只是在过渡到经济保护以后,垄断组织才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的。哈耶克在本书中认为事情之所以会这样,是德国以及之后的许多国家追随19世纪的思想家的思想的结果,即“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使其不可避免的是思想。”我觉得除了思想方面的因素,具体的现实更可能是加剧众多国家逐渐倾心于国家计划的原因。而现实就是,1929年,大萧
条之后,使众多西方国家走出经济危机的并不是古典传统经济理论中的的不作为,而恰恰是的大有作为使得人们逐渐走出失业的阴影,与此同时,两个典型的计划国家德国和的迅速崛起,也让人们感受到了“计划的魅力”,二战的特殊情况,加重了国家在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一系列的事件,使人们觉得似乎19世纪的思想家们关于计划经济的鼓吹和对自由经济的诘难是对的。现实和思想的互相促进加剧了这一过程。 然而计划的核心魅力在哪里呢?它勾起了无数人理想状况下的狂热。在自由经济状况下,事物出于一种自生自发秩序之中,这不仅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对局面的控制能力,更意味着无数人关于经济的完美设想不能强有力地推行下去,这实在是令很多人沮丧的——明明有更完美和更高效的方式,却无法实施。而计划可以弥补这一方面的缺憾,它可以迅速集中大量的资源完成某一个单方面的目标,这种速度和效率是自由状态下所根本不能想象的。正是计划的这一优势,使得许多胸怀理想的人幻想借助国家计划迅速实现某个理想或者社会抱负,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目标只有借助计划才能充分实现。然而,这里有一个致命的矛盾——社会的最优和某一领域最优的矛盾。无数的人都希望通过计划来实现他们认为的最重要的社会目标,而除非他们的价值观是统一的,他们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否则他们就无法在具体在哪些方面集中资源得出统一结论。而这时,就只有靠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来做决定,但事实是,我们完全没有理由相信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能够清楚社会资源运用的最优解是什么。这样出于美好愿望的结果只能是资源运用的非效率,比如和运输量不匹配的公路,和一个城市经济发展不匹配的政绩工程,这统统都是资源的误用。 民主和计划是不相容的。民主与计划的矛盾主要在于民主议会在产生一个包罗万象的计划时的,这就必须使得摆脱民主程序的羁绊,自由地制定计划,自由地实施计划,换言之,计划必然产生经济上的。如果没有经济上的,在民主之下的计划经济只能是混乱不堪——经济领域的过于庞大使得无法通过表决来达成一致意见。从根本上讲,人们之所以对于庞大的全社会的经济资源的配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仅仅因为任何人的智力和想象力的有限使得他不能形成一个可以衡量全社会的价值尺度,还因为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有限经验所形成的价值尺度往往是不同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这意味着,人们所能达成一致的仅限于某些一般性的规则和十分有限的共同目标,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根本性的不同,使得表决无法形成一个包罗万象的经济计划。然而,一旦经济上产生了,就势必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坦率的讲,民主只有在人们可以自由地处置私有财产的竞争下,才能实现。而的结果是,人们自由的丧失,人们重新回到等级森严的“身份”社会中。
(二)竞争与计划的不可调和
作者提出了均衡分析的问题,由此延伸到对预见假设的不确定性以及风险理论这一特殊领域。在开篇提出主要论题:标准的经济分析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传播了有关现实世界的知识?哈认为,对于均衡分析的理论,只在局限于个人的分析时才有意义---一个人的行为仅仅在他的预期证明是正确的时期内才构成均衡关系。假如人们知道一切事情,他们就处于均
衡当中,作者是这样定义均衡的。因为每一个人的预期不可能完全脱离于社会与其他个体而单独存在,所以“对不同计划的协调来说,一个人的计划恰恰包括那些形成另一个人计划的论据行为”据此作者提出了完善市场假设。显然不会存在一个人通晓所有尚未发生的事情,即预期,所以我们需要明晰这样一个问题:不同的个体必须拥有多少知识以及何种知识才能够谈及均衡呢?因为总会有新的事实发生,所以计划经常改变。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为使均衡成立,一个人必须拥有的有关的知识,是因他起初的地位而必然获得的知识以及他后来制定的计划。我们必须需要一种不可能由单个的人所拥有的而表现为指导思想的知识。综述:“均衡要么不存在,要么被扰乱。” 由于一定没有一种科学能够告诉我们使我们认识到这些事物存在的所有不同的物质属性。任何这些种类的要素所拥有的共同特征并不是物质的属性,而一定是别的什么东西。在讨论我们怎样看待别人有意识的活动时,我们总是会依据自己的观念来结实别人的行为,我们只能把别人的行为及其行为对象纳入到根据我们自己脑中的知识来规定的种类或范畴中去。社会理论是建立在历史理论的基础上的,历史事实不能告诉我们,任何特殊性质结构都拥有不是随定义而来的特性。我们只能讨论借助我们的模型做出的有选择部分。在第三章中,作者对所谓的历史主义---“把科学偏见误用到历史现象的一种结果”进行了批判。 这一章是全书的核心,也是作者所有主要观点的重要依据和理论根基。重点论证了个人认知的局限性。总结为以下几点:人类对所处的世界的知识不可能了解全面;个人只能掌握知识中的微小部分,不存在所谓的“专家”,可以将所有知识都了解;不存在认知永远正确的人,每一个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存在着偏差,预期不可能绝对正确。以上三点就是作者认为的有限理性的知识观。他从个人认知的局限论证到社会主义的本质,他认为干预经济必将引领经济走入集权主义,从而丧失个人自由,社会资源不可能达到最大效用,个人的愿望不可能自由得到发展,所以整个经济社会一直处于一种被压抑的状态。如果社会主义要用计划取代市场,那就必然要建立某种机构来负责制定计划,哈耶克将其称之为计划局,为了贯彻计划、控制资源的流动,计划局就必须拥有对于经济事务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局并没有市场价格作为决策的依据,也就是说它没有办法知道何种生产计划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哈耶克说,没有价格系统,将被证明是社会主义的致命缺陷。
德国民主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正义,更大程度的平等和保障;同时还意味着废除私有企业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创建一种计划经济,使的计划机构取代为利润工作的企业家。许多社会主义者都只关心第一个意义,他们只确信其终极目标,而不管其手段,无论其代价如何。而社会主义所运用的手段正是计划、组织。为了合理的利用资源,对社会的一切活动加以集中的管理和组织,而计划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正在于此,自由主义是通过市场有效的竞争,利用非人为的力量去指导个人努力。它赞成尽可能的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但并不是说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创造条件使事态尽可能有效,在不能行之有效的地方给竞争提供补充,一个有效的竞争制度和其他制度一样,需要一种不断加以调节的法律框架。
然而在为竞争创造条件还未彻底进行时,这条道路却被遗弃了,计划运动开始全面的反对竞争,继而各产业就出现垄断者,消费者就只能听任资本家和工人联合行为的摆布。但社会还是在向这种状况前进着,那是因为大多数人仍相信,在完全的竞争和集中管理间一定可以找到某种中间道路。这似乎更符合常理,但虽然竞争制度可以掺入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但它是不能和计划结合到某种可作为生产可靠指南的程度的。少量的计划也不可能产生彻底计划所产生的结果。竞争和计划二者如果不完全,都将成为拙劣的和无效率的工具,解决问题时只能任选其一。或者更确切地说:计划和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三)并非不可避免的计划
大多数计划者都认为,随着文明的形态越复杂,技术的进步便使竞争成为不可能,于是计划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他们这样说根据的理论是,由于技术的进步,大企业相较小企业就表现出更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表现在用现代大规模生产方式的高效率。大企业的高效率体现在单位成本的锐减,结果大企业到处以低价位挤跨和排斥小企业,直到每一产业中只留下一个或几个巨型企业为止。于是产业私人垄断就形成了,于是要求管理生产的计划主义成为必要。即技术进步导致了垄断的不可避免性,而垄断的不可避免性又导致了计划的不可避免性。
然而事实却是,垄断的形成常常是规模大成本低以外种种因素的结果。它是通过大资本家互相串通的协定而形成并为公开的所促进。当这些协定和扭转过来时,竞争的条件是能够恢复的。从反面看,如果竞争的衰落、垄断、计划都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那么计划必然首先出现于技术发展最先进的国家。然而计划却是首先出现在比较年轻的工业国家美国和德国。由此看来问题就显而易见了,即并不是技术的进步导致了计划,而是计划阻碍了技术的进步。 诚然,竞争的确使现代文明呈现出更加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使个人更加难以做出明智的决定,于是个人开始热衷于把决定权让渡给而集中管理。但是人们却没有看到,与个人分权调节解决问题的方法相比,集中管理就更显得笨拙、原始和狭隘。而事实上,个人分工之所以达到现代文明的程度,是由于它并不是被有意识的创造出来,而是人们无意间摸索出的方法,它使个人分工能够远远超出计划所能达到的限度。
(四)个人与社会的目标
集体主义的共同特征就是一个为了一个明确的社会目标而精心构 筑的社会劳动者组织。集体主义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这个单一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要想使每个人都同意这个单一目标,无疑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以一个包罗万象的共同价值准则为前提的。
然而根本点在于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完整的伦理准则。由于人任何人所关注的目标仅仅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的,任何人只能考虑有限的领域,认识有限需求的迫切性。无论他只以个人的需求为中心,还是热衷于他所关注的人的福利,他所有的种种目标相对于所有人的需求,都只是微乎其微的,计划主义要将这些多如牛毛的不同需求都一一了解并定出轻重,这是绝对无法做到的,无论计划者是如何的有才智。
而个人主义则认为,在限定的范围内,个人的目标体系是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的。个人是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这是个人主义的实质。然而这并不是排除了对社会目标的认可,即个人目标一致性的认可。社会目标其实就是许多个人的相同目标,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个人为了回报他们在满足自身欲望所接受的帮助而愿意有所贡献的那种目标。因此共同的行动仅仅是局限在人们对共同目标一致同意的那些领域。当人们联合共同致力于实现他们共同目标时,他们才意图形成组织,如国家。由此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国家的权力时个利的让渡。但必须强调的是,国家只有在有限的领域内采用有这种计划的权力。
在此,我们还易存在一种误解,那就是只要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多数个人的意志,这种权力就不会是专横的。这种误解的形成是因为,人们相信防止权力专断只要使其来源合理,即其是通过民主方式获得权力,即可。然而人们却忽视了在权力形成后对它的,即在权力行使时的制约。由此,我们得出民主并非我们追求的终极价值,自由才是。因为即使存在民主,但只要民主不再是个人自偶的保障的话,那么民主仍然是存在于极权主义之下的。
(五)法治才是自由的基础
自由国家与国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是遵循法治的原则。所谓法治,就是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可以使个人能够明确的预见到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行使它的强制权,并且能够凭借对此的了解去计划他个人的事务。我们可以看出,法治所体现的,正是对的强制力行使予以,使其减少到最低的限度。虽然法律在人们追求其目的的手段方面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个人自由,但在法治下,更主要的是它防止了采取特别手段破坏个人的努力。 而集体主义却是与法制相悖的,因为它制定的计划不是预先作出的,而是在人们实际需要出现时,计划当局才开始计划,然后就必须
要在这些需要之间进行有意识的选择,将不同的人区分出尊卑轻重。的强制力就强加给人们一种新的等级差别。
我们把于事先制定的规则称为形式法规,临时制定的则称为实体法规。形式法规事先告诉人们在某种情况之下,将采取何种行动,行动规则不考虑时间地点和特定的人。它是具有工具性的,因为它只给我们个人做出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不确定其结果、效力如何。法治的伟大的自由主义原则的理论基础正在于此,也即我们对采取的措施的效果要比在其它制度下了解的少是个优点。
法治和计划是不相容的。计划要求的是者无限的权力,法治要求的是将权力关在规则的笼子里。具体的讲,法治要求必须有一种一般的规则,这种规则首先是针对本身,然后是针对所有公民。规则的存在,意味着,人们在一件事未发生以前,就可以根据规则预见到或者其他公民会采取什么行动,从而根据这种预见来调整自己的行动。而计划经济下,不可能根据一般性的规则办事,因为,计划当局面对的是复杂的经济运行,从一般性的规则当中根本找不到答案,它必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行动,而且具体的行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可能直接和决策者的情绪、偏好、利益相关,人们根本就无法预测的所作所为,因为是不受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不再通过努力预测各种不确定因素和尽量做出准备,而是设法使得决策者做出有利于人们的决策,
这意味着,对于不同的人的差别对待,人们又回到了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掌权的人才能致富,人人都是被权力奴役的工具,这种奴役程度又因为现代先进的技术设备达到古代所不能达到的地步。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经济控制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全方位的控制、对人全方位的奴役。从根本上说,私有财产是我们能自由做出选择的最后保障。哈耶克认为控制一切经济活动的人,等于控制了我们可以用以实现目标的所有手段,这意味着,我们作为个人,将不再有能力去选择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我们将失去所有自由。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说,资本主义之所以是万恶,最根本的是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必须接受资本家的奴役和剥削,因为他别无选择。这里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是众多的,劳动者有着充分的选择权,正是劳动者自由的选择权保证了劳动者不可能被无限地奴役,因为他可以转向其他人。但是,当所有资本都被集中在国家手中时,不管资本名义上的所有者是谁,劳动者必须为一家雇主——国家劳动,他没有任何的选择权,而国家资本的实际管理者可以凭自身利益、偏好、情绪施行任何的差别待遇,因为,国家对于经济的控制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个人一旦摆脱国家,将无路可逃。 摆在人们面前的是两条路:自身命运由几个人决定或者是自身命运由自身的才能和运气决定。前者以失去选择的自由为代价来获得语义上的绝对平等,后者以相对不平等为代价来获得选择上的自由。不可否认的是,在竞争的社会里,穷人的机会比富人的机会要少得多得多,但是也只有在竞争的社会里,穷人才能靠自身的努力而不是掌权者的恩惠获得成功,因为,他至少有选择的自由。由于生产资料私有,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而在完全的计划经济中,谁掌握生产资料的管理权,谁就有掌控我们的全权。这种掌控,不仅仅是外在行动上的掌控,还包括精神上的掌控。赋予计划正当性的不是计划本身,而是为计划量身定做的理论,这种理论不仅仅是者自我陶醉的麻药,还是统一价值观的社会麻药,这种麻药不是理性的逻辑说服,而是信条的重复,在全社会被高度管控的国度,谎言不用重复一万句就已经成为了真理,而且是被民众心悦诚服地接受为真理,这种业已成为真理的麻药使得一切不合理事物成为理所当然。 人们被全方位的掌控意味着,不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是“不服从者不得食。”服从组织、服从上级、服从集体、服从领袖变成至高的信条。而相应的,国家也许诺给人们一种保障,这种保障是绝对平均的,换言之,人们获取的酬劳,不因为他们对社会的用处不同而不同,人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一种齿轮式地例行公事,因此,希望人们能竭尽全力只是一种幻想。保障的代价不仅是选择的自由还是效率的低下。在当下社会,绝对平等的保障没有了,但是在特定领域内的保障即十分严重,随着有保障的人和无保障的人的差距(地位、薪金)越来越大,一套新的社会价值标准就会形成,人们不再被自身的能力被评价,而是被是否获得某种确定的保障为评价标准。每年有众多的高校毕业生希望进入内,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性质的保障。
(六)经济控制导致主义
计划者往往给我们以这样的抚慰,我们仅仅管理经济事务,这不会妨碍政治的民主。于是人们就欣然的认同了,他们认为他们放弃的个人经济自由只是生活中比较不重要方面的自由,他们的放弃是为了追求更高价值方面的更多自由。
然而事实却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因为他们错误的以为有一种纯粹的与生活其它方面毫无关系的经济目的的存在。而实际上,除了那些守财奴的病态案例外,不存在任何纯粹的经济目的。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以经济目的作为他们活动的终极目标。严格来说,并不存在“经济动机”。而只有作为我们追求其它目标条件的经济因素。我们之所以力求获得金钱,那是因为金钱是一种能提供给我们最广泛的选择机会去享受我们努力的成果的经济因素。 许多人由于遭受着贫困而产生的束缚,于是就憎恨货币。但其实这是错把束缚力量的媒介(货币)当作受到束缚的原因了。束缚的真正原因是制定相应的计划组织。其实钱是人类所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因为在社会中,只有金钱才是对一切人都利用之而自由选择的,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其实所说的一切都只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对经济的控制可达到对人类生活各方面的控制。正如希莱尔·贝洛克所说:“对财富生产的控制,就是对人类生活本身的控制。”即经济控制必然导致彻底的主义。
(七)私有制才是自由的保障
竞争往往被人说成是“盲目的”。但其实,盲目在某种意义上是正义的属性。竞争和正义两者共有的就是,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竞争的结果是没有人能够预测的,一个人在竞争中成功与否取决于他的才干和运气。在竞争中每个人都按照绝对和普遍的规则去争取自己的目的。无论穷人还是富人,竞争的社会都是较于其它社会相对公平的。即使穷人的机会比富人受到的多得多,但是竞争社会里的穷人要比在计划社会拥有很大物质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并且更重要的是,竞争社会中穷人能够在没有外人阻挠的环境下谋求致富,竞争规则是公平的。
然而社会主义者要求取消私人财产得到的收入,看似的确是公平的理想,特别受到竞争社会中穷人的青睐。然而实际上,他们忽视了社会主义中不同人所得的收入是有差别的,这同样是不公平的。人们没看到,把所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移交给国家,就等于给予国家以决
定所有人收入的地位。
有人简单的认为,个人把生产资料所有权移交给国家,只不过是相同权力的主体的转移。但实际上,转移到国家手中的权力已经是一种新创造的权力了。因为当生产资料所有的权力分散在不同个人手中时,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没有来决定某个人的收入和地位,没有人会依赖于一个所有者,除非他能够给前者以更优厚的条件。而一旦这种所有权被集中移交给国家之后,国家的掌权者(组织者)就有了这种。于是就出现了每个个人都必须且只有依赖于组织者才能得到更好的收入和地位。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富人得势的世界远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得多。由此,私有制才是自由最主要的保障。
在总结何以德国、最终走上计划经济、极权政治的道路时,哈耶克认为,不是因为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过于发达,而是因为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不够强大。这也充分说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自由只有在以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才能充分实现,而在资本主义不够发达、资产阶级不够强大的地方,民主、自由、法治必然是不稳固的,自由、民主观念必然是不能深深扎根于民众心中的。通读《通往奴役之路》,最使人玩味的就是,一切道德的热忱、理想主义的狂热、天堂般的梦幻都可能是通往地狱的前兆,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当个体被群体裹挟、当群体被某些人的狂热裹挟、当某些人被自己一厢情愿的某种理想裹挟,后果是灾难性的。我们需要反思的不是何以会有如此狂热的人,譬如希特勒、等人,而是无数的个体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何以会被群体所裹挟,失去自己的性,失去自己的价值判断?低水平的小农经济,历史上长时间的,文化上长时间的对圣王的渴求,畸形的民族优越感所引发的的狭隘的民族主义,都是民族狂热的原因。哈耶克在书中虽然表现出对计划经济弊病的深刻剖析,然而,却对社会主义的概念稍有混乱,认为是和极权主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但他所倡导的个人自由主义,即个人的创造力,承认个人目标的至高无上性,以及批判的集体计划主义,即用计划去指挥和束缚个人,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对我们富有极大的启发性。
向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