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基本要求
1.1本工程总承包方质量要求确保辽宁省世纪杯。
1.2本工程外立面主要为石材幕墙,具体参看立面图及立面效果图。
1.3所有材料、配件以及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和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
1.4投标者如发现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或不符合规范规定的问题,在招标答疑之前须以显著方式提出。
1.5本技术要求与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图纸等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本技术要求未明确的部分,按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或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执行。
1.6招标者如采用本技术要求中未提及,且相关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技术或做法,应提交发包方审核认可。
2规范标准
招标单位必须承诺在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全部达到以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幕墙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2.1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程
《建筑幕墙》 JG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94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3
2.2建筑及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2001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2000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1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716-93
《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 GB/T11835-9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9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2.3材料标准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3880-2006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J5237.1-2000-5237.5-2000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薄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GB8013-87
《钢化玻璃》 GB9963-1998
《夹层上玻璃》 GB9962-1999
《浮法玻璃》 GB11614-1999
《连续热镀锌薄板和钢带》 GB2518-2004
《中空玻璃》 GB11944-2002
《吸热玻璃》 JC/T536-94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699-99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1591-94
《不锈钢棒》 GB1220-2007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 GB4226-84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3280-92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4237-92
《建筑用硅酮结构胶》 GB16776-1997
《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4683-2003
《聚硫建筑密封胶》 JC483-92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JC486-2001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 JC485-92
《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芯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 HB/T3099-2004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GB17841-1999
2.4性能检测方法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6-94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7-94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8-94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94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18250-2000
2.5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玻璃幕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外墙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 JGJ26-2000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GB50221-95
《碳钢焊条》 GB/T5117-85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85
《钢架质量标准》 JGJ741-91
《钢架检验及验收标准》 JGJ742-91
《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辽宁省)
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2.6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的本工程特定适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要求。
2.7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承包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2.8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标书的规定外,投标方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投标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发包方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点详细说明。
3.工期要求
3.1以下计划进度,仅作为投标参考使用,实际进度将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调整。
1)17#、23#、8-2、会所
地下室(含夹层)完成时间 2008年7月10日
主体封顶 2008年8月15日
砌筑完成 2008年9月15日
竣工验收 2009年6月30日
物业验收 2009年9月30日
2)其他单体计划
标段 | 二标段 | 三标段 | ||
流水段 | 第一流水段 | 第二流水段 | 第一流水段 | 第二流水段 |
楼号 | 19、13、9-1、9 | 24、20、18、14、9-2 | 22、16、12、8-1、8 | 21、15、10、11、7-1、7-2、7 |
首层楼板及地下室车库顶板 | 2008年7月31日 | 2008年8月15日 | 2008年7月31日 | 2008年8月15日 |
主体封顶 | 2008年8月31日 | 2008年9月15日 | 2008年8月31日 | 2008年9月15日 |
回填土 | 2008年9月31日 | 2008年10月15日 | 2008年9月31日 | 2008年10月15日 |
砌筑 | 2008年9月20日 | 2008年10月5日 | 2008年9月20日 | 2008年10月5日 |
地下室安装开始时间 | 2008年10月1日 | 2008年10月1日 | 2008年10月1日 | 2008年10月1日 |
竣工验收 | 2009年6月30日 | 2009年6月30日 | 2009年6月30日 | 2009年6月30日 |
物业验收 | 2009年9月30 | 2009年9月30 | 2009年9月30 | 2009年9月30 |
3.2投标时各投标方必须提交工期计划、主要施工节点计划和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第二章工程范围
1.工程范围和内容
1.1工程范围
华润(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湾一号项目的幕墙工程指除系统门窗外的所有外立面装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21幢住宅,3幢商业,1幢会所(会所外保温除外)的外墙保温系统以及外墙石材幕墙。
投标划分拟定两个标段;
一标段:23#、24#、17#、18#、19#、20#、13#、14#、9-1、9-2、会所、9#
二标段:15#、16#、21#、22#、10#、11#、12#、7-1、7-2、8-1、8-2、7#、8#
1.2工作内容
按照招标图纸、工料规范所绘画及描述之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2.1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外墙石材幕墙的二次深化设计与施工,包括石材幕墙、金属幕墙、金属装饰板等所有招标图纸反映的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辅助工作;
1.2.2上述所有外围幕墙的外保温、以及装饰面的外保温、防水处理、防火封堵以及相关幕墙构配件;不包括会所外墙保温。
1.2.3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石材、预埋(预留)件、幕墙钢材龙骨、铝板、铝型材、钢连接件、不锈钢连接件、不锈钢紧固件、密封材料、防火、保温隔热、隔声、石材防护表面处理、防水、防锈防腐、防雷接地以及各种配套五金件的选用、采购、加工、供应、施工等;
1.2.4本工程所涉及的幕墙线条、装饰物、封头、收口等所有相关工作的安装施工,包括安装所需的各种设备、机具、测量仪器配备等,以及为预防建筑材料及工程受损所需的保护工作;
1.2.5与总承包或其他专业分包的配合,在幕墙上开孔、留洞、其他专业分包的相关设施在外墙面的配套装饰、招标建筑图所示的外装饰物以及与其他专业交接处的施工配合和装饰处理等。
第三章 工程施工界面
1.幕墙工程指定分包的一般责任
1.1服从总承包方对幕墙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2于投标时提出幕墙工程所需的用电量和用水量,施工前提供临时用电、用水方案给总承包方和发包方审核。
1.3中标单位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1.4幕墙安装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承包、监理批准。
1.5幕墙工程施工时间,及时将垃圾、废料运送到工地内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地点。幕墙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后,才能交付给总承包方,进行竣工验收。
1.6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安装的材料、配件到工地后,幕墙分包单位按总承包方的安排负责安放、固定和检查。因安放、固定和检查不善引起一切损失,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并承担材料、配件运输时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1.7幕墙分包单位须按发包方确认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施工,但幕墙分包在进场3天内必须现场测量和复核所有设计图中的尺寸,若有现场实测尺寸同设计图纸不同的,必须通知现场监理和发包方,按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同意的调整尺寸进行施工。
1.8在砖墙砌筑前,告知总承包方幕墙分包工程可能对土建产生影响的事项,并预先提交图纸绘述上述影响,如预埋件的位置、尺寸等。一切因幕墙分包单位未能遵守此条款而对总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包括拆除及修补费用),幕墙分包单位须予以补偿。
1.9在总承包方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并承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责任和后果。
2.总承包方的一般责任
2.1提供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给幕墙分包单位使用。幕墙分包单位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并负责修补由其引致的对施工场地及通道所造成的损坏。
2.2除另有说明外,在经批准的合同工期范围内总承包方须提供幕墙施工分包单位施工所需脚手架;由于幕墙分包单位造成的延期引致的脚手架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2.3提供工地上的现成的卫生设施。
2.4总承包方将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测量统一管理、测量控制网的建立与定期复核,在幕墙分包单位进场时将整个现场测量控制网平面图及各点参数提交给幕墙分包单位,如果测量控制网数据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幕墙分包单位。
2.5提供工地上现成的围网、围板、安全栏杆等以保障场地安全。幕墙分包单位因自己施工而进行的拆卸改动,须负责继后的修复工作。
2.6提供幕墙工程施工所需临时照明、动力及调试所需的电力供应(相应电费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提供临时用水的供应(相应水费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施工用总水表、总电表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总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幕墙分包单位安装分水表、电表,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按幕墙分包单位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相应费用。
2.7现场雨污废水的排放均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总承包方将在工地设置雨污水系统,统一规划生活区、施工区的雨污水排放。幕墙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排放污、废水。
2.8提供工地上现成的防水、防风及防雨保护的措施供幕墙分包单位使用,保护已完成的幕墙工程以防损坏。幕墙分包单位因施工而进行拆卸改动,须负责继后的修复工作。
2.9提供已在施工场地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给幕墙分包单位使用(方案须经发包方认可),以便卸下幕墙分包单位的物料及起吊至不同位置。提供工地上其他现成的设施,共同使用。与幕墙分包单位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在适当时候提供配合。
2.10清理幕墙分包单位工程的废料(幕墙分包单位须遵循总承包单位的指示,把废料存放于指定的地点)。在工程交付给发包方前,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验收前的清洁仍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此等总承包方的清洁工作并不减低幕墙分包单位按其分包合同须负担的清洁责任。
2.11提供工地统一的守卫及现场巡逻,要求工人佩戴胸卡出入。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并看管幕墙分包单位的设备、材料以防损坏、损失(此看管责任是一般性的,幕墙分包单位须对其存放的设备、材料自行负责看管义务)。
2.12在工程未施工前,幕墙分包单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工程细则,尤其是施工程序及施工计划。总承包方将在每个工序开始前及浇筑混凝土前,通知幕墙分包单位并给予足够的时间去核对预埋件埋设位置等。
2.13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与幕墙分包单位协调幕墙工程的进度。幕墙分包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向总承包方汇报幕墙工程情况,尤其是将影响土建工程进度的有关项目。并主动向总承包方提供施工程序及进度表,以便总包方协调工程整体进度。同时,幕墙分包单位应根据总承包方要求调整与工程总体进度不符的幕墙工程的进度 。
2.14负责工程的整体质量,与幕墙分包单位共同控制幕墙工程的质量。幕墙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方对幕墙工程质量情况及幕墙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并按照总承包方要求整改与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幕墙工程。
2.15总体协调工程局部及整体竣工验收,并承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责任的后果。幕墙分包单位配合决承包方的验收安排。
2.16对不同单位施工出现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办法。幕墙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总承包方做出的调整方案。
3.工程界面划分
3.1与总承包方的工程界面
幕墙指定分包经计算后加工,在总承包方主体混凝土浇筑时予以预埋,并及时进行现场核实位置;住宅外墙,外墙砖墙由总承包方完成砌筑以及砂浆施工后交给幕墙指定分包。
3.2与铝合金门窗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
铝合金门窗副框先安装,幕墙指定分包根据铝合金门窗分包单位提供外墙基准面,幕墙指定分包以此基准面为参照进行施工。
3.3与精装修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
玻璃雨篷、阳台栏杆、空调百叶、采光顶等幕墙构件与精装修收口位置由幕墙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处理;
3.4与玻璃雨篷、阳台栏杆、空调百叶、采光顶分包的工程界面
根据栏杆杆件的连接位置,在石材上设置拼缝,并根据杆件造型开凹槽,待阳台栏杆安装完毕后,进行石材板块的拼装。
与玻璃雨篷、阳台栏杆、空调百叶、采光顶间收口工作由幕墙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处理;收口均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口、打胶封闭。(石材密封胶)
3.4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
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如需在幕墙立面或其它幕墙相关部位开孔、预留管线等,须于幕墙相关部位施工前提供节点要求,幕墙分包予以配合。收口工作由幕墙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处理;收口均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口、打胶封闭。(石材密封胶)
3.5与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
幕墙在最底端收口处(与室外地坪接触位置),考虑地面潮气上返,投标时,应明确做法,幕墙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工作;
幕墙与室外园林及硬铺装间的收口处由室外绿化景观指定分包处理,但幕墙指定分包须就节点处理合理性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予以配合。
3.6空调、煤气设备洞、通风孔道、避雷检测点留置
外墙须留洞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孔洞
除7-1、7-2、8-1、8-2外一层每户一个煤气进户口,7-1、7-2、8-1、8-2两处进户口须在幕墙上预留洞口,每户均有空调管道须在幕墙上预留洞口;
全部进户、出户洞口均采用加工场开孔,开孔前须专业分包单位确定,除发包方同意不得修改此种方式;
收口均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口、打胶封闭。(石材密封胶)
2.材料选择
2.1样品展板(包括且不限于石材(规格400*400)、保温层、龙骨、挂件、密封胶、理石胶、石材防护漆等);展板上须注明公司名称,并在每块样品下方注明样品的名称、规格、表面处理方式(酸洗、水冲等)、品牌产地;该样品须交发包方保存,以便中标后按该样品施工和作为验收依据。
2.2投标方应负责材料的选择,其性能、类型、尺寸等均应与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相符,并保证它们的安全适用性。同时,应出具材料供应厂商的厂名、资质、质量保证、技术参数等书面证明。进口的材料应按合同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出具有关商检报告。主要材料参考本技术要求第五章内容。
2.3幕墙的施工图纸应严格按照发包方的设计招标图纸深化完成,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等各种构造节点图、各立面展开图、排版图、埋件图、石材加工图等全部图纸。
2.4幕墙深化设计应注意各种不同材料接缝位置的节点处理,如石材与外门窗等接缝部位的节点处理,以保证幕墙的整体密封性能和良好外观。同时,应注意幕墙节点的外保温及防水处理。
2.5须提供幕墙设计的结构计算书。
2.6深化设计保证
2.6.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纸须报送建筑设计单位核准确认,投标方应对以后的幕墙深化设计、结构安全及材料选择负责,并应保证该工程有不少于25年的使用寿命。
2.6.2投标方所提供之方案所作用之石材及铝型材等的强度、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强度、平面变形等应经过复算,满足规范要求。石材经国家、省级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作为附件,放入标书适当位置。
2.7工程现场条件
投标方须充分考虑以下环境因素:
大连地区属于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0.2℃,极端最高温35.3℃,极端最低温-21.1℃,无霜期230-260天,年平均降雨658.7mm,一日最大降雨量171.1mm,最大积雪深度37mm,相对湿度66%,全年平均风速5.2m/s,30年一遇最大风速31.0m/s,全年最多风向N,频率15%,全年日照时数27.7h,土壤标准冻结深度0.70m,最大冻结深度0.93m,全年大风(/8级)日数80.8天,积雪日数26.3天,降雪日数12.9天,雷暴日数19.2天,根据大连市南部海岸老虎滩地区海潮观测资料表明,年平均潮位-0.066m,年高潮位1.954m,年最低潮位-2.816m,年平均高潮位0.9m,年平均低潮位-1.116m,受台风一影响时最大海浪高达8m。
建筑物安全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
1建筑物安全等级: 二级
2结构抗震等级: 框架三级
3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4耐火等级: 二级
5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A级丙类
6基本风压 0.65kN/m2
7地面粗燥度类别 A类
8基本雪压 0.40kN/m2
9场地地震基本烈度 7度
10建筑场地类别 Ⅱ类
11幕墙条件图及相关文件
幕墙条件图应为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招标图纸(平面、立面、剖面、大样图等);
以上图纸及文件如有修改,以发包方和设计单位的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2.8幕墙建筑构造要求
2.8.1不同材质的金属在直接接触时应用绝缘膜或垫片有效的分隔;
2.8.2建筑幕墙应采用同一厂家生产的结构硅酮胶和耐候密封胶,具体品牌参看本技术要求第五章相关内容;
2.8.3建筑幕墙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水渗漏措施,尤其是幕墙与门窗交接、幕墙不同材料交接等部位的防雨水渗漏措施;
2.8.4建筑幕墙须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以满足建筑外墙保温要求;
2.8.5建筑幕墙在不同防火分区界位置须填充防火保温隔热材料以达到幕墙的防火保温性能要求;
2.8.6幕墙体系应包括室外与幕墙交接处的天花构造;
2.8.7幕墙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须在施工时埋入混凝土或焊接的钢结构体系上,预埋件与幕墙受力构件的连接应为弹性连接。
2.9幕墙安全要求
满足JGJ 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JGJ 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防火要求。
2.9.1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J 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9.2幕墙自身应有完善的防雷体系,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防雷系统形成可靠的防雷击系统。有关建筑防雷的设计图纸另详见大连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电气施工图;
2.9.3幕墙相连接的女儿墙、金属栏杆均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及规定,提供足够的防护及强度。
2.10幕墙外观要求
2.10.1建筑幕墙的深化设计需依据由发包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平面、立面、剖面、大样图等);
2.10.2建筑幕墙所选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招标图纸上的建筑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且满足本技术要求第五章相关规定;石材划分应有效的利用石材荒料,有利于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同时必须符合建筑设计图纸的要求,必要时须根据设计师要求作修改。
第五章 材料要求
所有建筑幕墙材料必须使用全新及没有缺陷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采购及确定。材料须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图纸的设计要求,且要求提供制造商的书面保证或有关的物料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的质量及其他材料的配合性。设计单位对任何材料的批准和指导并不免除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所有建筑幕墙材料根据招标图纸文件中各立面及详图大样的要求选用。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定,并附有详细的说明资料。
·石材规格尺寸按照业主提供的石材分格图和施工图;
·石材厚度规格为:25-40㎜;
·所有钢材须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标准为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连接螺栓须采用不锈钢螺栓;
·嵌缝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选用以下品牌:
浙江之江JS-888(石材嵌缝用硅酮密封胶)
广东白云(投标时,须注明选用型号类别)
道康宁(投标时,须注明选用型号类别)
·结构胶建议选用以下品牌:、
浙江之江JS-8000(硅酮结构密封胶)
广东白云(投标时,须注明选用型号类别)
道康宁(投标时,须注明选用型号类别)
·石材密封胶须调制颜色,使之与所选石材的颜色相同。
龙骨、化学锚栓、挂件、焊条、挤塑板、聚胺脂发泡剂、防锈漆投标时须明确品牌、类别、型号,并提供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所有焊缝均须进行防锈处理,即采用两道防锈漆;
龙骨采用热侵镀锌,涂层厚度≥70μm;
5.1石材
5.1.1石材加工
.设计要求:石材加工者负责设计石材锚固件和槽的数量、尺寸和形状,包括为满足规定要求和保持设计理念而进行的修改。
.性能要求:石材的设计、施工、加工发货、安装和质量要求要满足现场石材幕墙系统的需要。
.承包商需要提交下列所需:
产品数据:需要;
施工图: 需要;
样品: 需要
5.2质量保证
52.1石材选择和验收:确保整个工程每种类型的石材数量、质量和尺寸,来自于同一个采石场的同一个矿脉,石材的验收需要通过完全的石材测试并满足规定要求。
预先施工相容性和附着测试:对样品石材的连接密封材料进行相容性和附着力测试。
认证:提交加工者的产品满足或超过规定要求的证明。
5.2.2对本项目的每一种石材都采用同一采石场的石材。
要求:良好、坚硬、耐久、成色好、具有同一的硬度、颜色和纹理,不含石坑水、缺陷裂缝、缝隙、突变、沙眼、黄铁矿或其他影响外观或结构完整性的矿物质或其他有机性缺陷。
5.2.3用于本项目的石材均须进行表面防护处理,根据表面火烧面、磨光、水冲面等表面做法进行防护处理,具体处理方式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描述具体工艺方法;
5.2.4 石材加工时,发包方有权派代表驻场督造,挑选本工程需要的石材,石材幕墙分包须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及生活条件。
5.2.5 在石材出场前,须经过发包方驻场代表验收通过后才能发货。虽经发包方驻场代表确认,但不免除石材幕墙分包提供的石材运抵现场后的质量验收责任,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石材,发包方仍有权要求无条件退场,中标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对不合格石材进行更换。
第六章 制作及安装
6.1 质量要求
6.1.1 须严格遵守执行样板引路制度。
6.1.2 样板的大小以及安装位置须经发包方同意。
6.1.3 协调好样板与相关工程的关系。
6.1.4 按要求把试样装置调试到可以验收。
6.1.5 对认可的试样装置可列为最后工程的一部分。
6.1.6 余下的工程要与认可试验装置相符;
6.2 验收要求
6.2.1 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2.2 工程质量须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6.3 制作及安装
6.3.1 幕墙的制作和安装均应满足JG3035《建筑幕墙》和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6.3.2 幕墙在制作前应对建筑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并应对已建建筑物进行复测,按实测结果调整幕墙并经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加工组装。
6.3.3 幕墙施工前,应对材料强度,材料相容性作实物试验,其实验机构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
6.3.4 承包商在竣工之前,应向发包方提供维修保养手册供发包方审批,手册应包括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内容:
·清洁周期;
·清洁方式及清洁剂的选用;
·更换及局部修补方法。
6.3.5完工后,石材幕墙分包须提供与本工程石材相同颜色及材质的石材荒料,荒料规格,石材荒料规格:1800*800*1000。提供数量:一块。
6.4 成品保护
6.4.1 各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时提交成品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方案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
6.4.2 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支持中标单位的任何索赔。
6.4.3 因总承包方管理和施工原因或其他单位施工原因造成中标单位产品的损坏,总承包方或其他分包商应予以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发包方和监理确定。
6.4.4交楼时(具体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须负责对幕墙进行精保洁,直至发包方满意为止。
第七章 保温技术标准
7.1有关幕墙技术标准中所有内容均适用于外墙保温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划分、施工界面等。
7.2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外墙保温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隔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10801.2-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节能设计标准》(JGJ-2003)(参考)
(国家节能验收规范-60版)
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7.2.1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的本工程特定适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要求。
7.2.2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承包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标书的规定外,投标方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投标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发包方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点详细说明。
7.3材料及配件要求
7.3.1外观质量:表面平整,无夹杂物,颜色均匀,不应有起泡、裂口、变形等缺陷。
7.3.2挤塑板、耐碱玻纤网格布、建筑胶(粘挤塑板胶采用成品干粉式)、抹面胶浆(采用成品干粉式)、锚钉(固定挤塑板)、聚胺脂发泡剂投标时须明确品牌、类别、型号,并提供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7.3.3在投标报价期间,承包方需提交样板一份留封存, 且在为单个项目供货前均应先送样板至项目地盘封存,日后所有货品验收均按已审定样品的外观与质量为标准。
7.3.4本项目外墙保温采用60厚挤塑板,由于外墙龙骨密集而无法采用挤塑板覆盖处,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与连接件焊接处、石材点挂处、龙骨密集处、雨落管道通过处等采用40厚聚胺脂发泡保温类型。
7.4进场及进场验收
7.4.1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三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进场时包装保护应完好无损,随机抽取6件对分批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抽检。检查内容包含保温板品牌、厚度、型号、数量、表面质量、平整度、包装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计。
7.4.2在安装保温板时,应避免板材接触火焰或其它火源。
7.4.3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注意对保温板的保护。
7.5成品验收
安装完毕后对表面质量、平整度的检查。在浇注保护层前应用吸尘器清除表面垃圾、浮尘。
7.6成品保护
产品用收缩膜和塑料捆扎带包装。产品分类别、规格分别堆放,避免受重压,库房应干燥通风。
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远离火源、热源和化学溶剂,避免日光爆晒和风吹雨淋,并应避免长时间受重压和其他机械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