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护坡及降水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xx幸福三村工程
建设单位:xxxx集团公司
招标单位:xxxx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电话:
发出时间:2007年4月10日
xx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04月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投 标 须 知
第1条 概述
第2条 招标文件
第3条 招标原则及招标内容
第4条 投标报价内容
第5条 投标单位资格
第6条 投标文件
第7条 地表以下资料
第 现场考察
第9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第10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第11条 工程款支付及预付款支付方式
第12条 开标
第13条 评标
第14条 中标通知
第15条 签订合同
二、评标办法
三、附件
一、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xx幸福三村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xx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幸福三村 |
3 | 建设规模 | 121129平米 |
4 | 建设单位名称 | xxxx集团公司 |
5 | 总包单位 | xx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 | 工程批准文号 | |
7 | 结构形式 | 框架剪力墙 |
8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9 | 质量标准 | 合 格 |
10 | 招标范围 | 幸福三村工程土方大开挖、护坡及降水等内容。 |
11 | 工期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07年4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07年6月30日 |
12 | 资金来源 | 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工程建设所需资已经全部到位。 |
13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地基基础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15 | 工程计价方式 | 按照图纸及方案一次性包死。 |
16 | 投标有效期 | 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7 | 投标保证金 | 有(10万元人民币) |
18 | 设计单位 | xx保利达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9 | 地基处理 | 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地质勘察报告自行确定设计方案,必须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 |
20 | 监理单位 | 待定 |
21 | 踏勘现场 | 踏勘现场集合时间:2007年04月14日上午11时,集合地点: 招标方办公地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详细对土方、边坡及降水进行设计和组织施工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
24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 地 点: 招标方办公地 时间: 2007 年04月12日 下午16:00 时 |
25 | 开 标 | 时间: 2007年4月13日 地点: |
2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定量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27 | 履约担保 | 无 |
28 | 合同类别 | 固定总价合同 |
29 | 设计图纸 | 每套设计图纸押金10000元 |
1.1 招标工程说明
1.1.1 工程名称: xx幸福三村工程
1.1.2 工程建设地点:xx市朝阳区幸福三村
1.1.3 工程建设规模:121129平米
1.1.4 招标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5 地下水位标高:详见地勘报告;
1.1.6 工程图纸设计单位:xx保利达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1.7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1.2招标人
1.2.1 招标单位名称:xxxx集团公司
1.3.2 联系地址:xx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幸福三村北区
1.3.3 法定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 投标人的资格
1.3.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已经过资格预审的。
1.3.2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填报的内容一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不得低于资审时的资格条件;否则,视之为废标。
1.4 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利。
1.5投标费用。
1.5.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投标活动所需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1.5.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且每个投标人只限购买一份,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1000 元整(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1.6 踏勘现场
1.6.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技术要求,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第2条 招 标 文 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
(2)本楼的相关图纸;
(3)附件。
2.2 投标单位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2.3.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及图纸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三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将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招标单位解答后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不一致则以补充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招标人在投标的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2.4.2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2.4.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该通知。
第3条 招标原则及招标内容
3.1 招 标 原 则
3.1.1 本工程按照xx市的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7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1.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3.1.3本次投标人一旦确定为中标人,签定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3.2 招 标 内 容
承包范围:幸福三村北区工程中土方、护坡及降水工程
3.2.1 土方工程:土方挖掘、甩方、装车运输、覆盖、卸车、清边、卸土推平、洒水、防尘、路面清扫、弃土消纳等所有土方施工工序;
3.2.2护坡工程:基坑边坡支护、护坡桩转孔、转孔弃土运输、护坡桩砼浇注、钢筋制作安装、拉梁施工及锚杆、破桩头及护坡检测、监测等所有边坡施工内容;
3.2.3基础降水:冲拔井点(成孔)、安拆降水设施、机械进出场费、降水作业及地面排水的临时设施等。
3.2.4承包内容的工程水电费。
3.2.5场地施工只能在白天施工的降效费和措施费。(如果中标人能满足不扰民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施工时间段,招标人不主张夜间施工)
3.2.6护坡桩施工时,含基坑一米范围内的路面硬化。临街面的桩的主筋应锚至围墙处,且在锚固范围内须进行硬化处理(锚固范围以满足满足要求为准)。
3.2.7招标内容施工中涉及到交警、、环保局、居委会或者事处等所有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3.3 工程质量、工期:
3.3.1质量等级要求:合 格;
3.3.2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07年4月15开工,2007年6月30日完工。
详细工期:土方工程完工时间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流水段完成(由北向南划分),Ⅰ段2007年4月20日~2007年5月24日,Ⅱ段2007年5月5日~2007年6月8日,Ⅲ段2007年5月15日~2007年6月18日,Ⅳ段2007年5月25日~2007年6月28日。后附分区平面图
3.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投标报价内容
4.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报价的总和。
4.2 本投标价格为完成以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完成本招标文件3.2条的全部工作量。
(2)投标人承诺缩短工期的有关费用。
(3)投标人考虑在保证整体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招标人有可能要求中标人对某一分部分项或某一施工段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整的因素。
(4)完成本招标内容所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因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本工程包括包干费用。包干费的内容包括:免于计取的洽商、计算市场价格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5)承包范围内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6)为保证南、北区工程之间的道路畅通的桩处理费用等.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4.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视为包工、包料、包材料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风险费所有有关费用,如机械费、损耗、附件及配件、包装费、各种保险费、运输费、机械进出场费、取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开办费、工期费、冬雨季施工费、酷热天气施工费、冬季供暖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扰民调停费(由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扰民及民扰)、风险费、技术资料费、竣工资料费、赶工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测量实验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及消纳费、竣工清理费、消防设施费、环境保护等所有有关招标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承诺一旦中标,不会因上述内容不全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
有关风险费可以理解为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因素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费用,风险费应包括各种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期间国家性文件调整;施工期间投标方采购的材料的价格变化、材料代用及施工期间材料运费发生变化等;难得一遇的自然灾害的变化等
4.4本投标报价应依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xx市现在市场价、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发放的幸福三村的工程图纸为依据。
4.8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交纳临时设施和施工中使用水、电的费用。
4.9投标人必须对其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质量得以保证,如果因自己设计、方案或者对地下地质考虑不周,造成土方塌陷、护坡坍塌、降水失败等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任何费用的索赔均不予认可。招标人的相应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损失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
4.10 中标人需负责合同内容的施工期间存放于现场指定地点的垃圾清理,并消纳至指令的垃圾消纳场所(渣土消纳等土方所需证件由中标人办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4.11中标人承担因自身施工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xx市有关噪音及环保方面之规定等引起扰民造成中标人自己、招标人及建设单位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负责处理夜间施工等相关事宜并且承担开会或高考等事件的不利后果。并确保招标人免负由中标人或其他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12费用组成及取费原则:
4.12.1本承包内容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
4.12.2 本承包内容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4.12.3 投标人一旦中标,双方签定合同后,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对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含其他直接费、综合费率等)及工期进行调整。
4.12.4 本招标内容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自行安装分配电箱、水表等计量仪器,按实际用水、用电量向招标单位支付水电费用(现场临电由招标人负责接至现场一级配电箱)。
4.12.5投标人认为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及增加的工期招标人不予考虑。
4.12.6整个招标内容不存在设计变更及洽商,一次性包死。
4.12.7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的知道本工程是在实际踏勘的现场上进行新建工程,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地下障碍物等情况发生时所产生的费用及工期等问题。一旦工程施工,中标人不得以此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4.12.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详细的了解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一旦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4.12.9投标人在投标后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执行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性规定。
4.13投标人须完成以下工作,但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4.13.1投标人负责配合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
4.13.2投标人应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招标人要求追加现场需要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招标人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须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4.13.3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在接到招标人的指令要求及时进场并进行开工。但中标人不能因提前进场破土开槽等向招标人进行各种经济索赔。
4.13.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清楚的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地下管线和临近管线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南北区街道的交通要道、人行道进行保护。因投标人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施工完毕后,对所破坏的市政公共设施及道路应修复原貌。施工期间自始至终需保持幸福三村南北区中间街道的交通顺畅,不得断路。中标人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地下障碍物等情况,中标人应及时清除障碍物,并且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延长工期和任何经济索赔的发生。如果中标人认为延误工期且无法弥补的,应及时上报招标方,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长工期,但招标方不补偿任何费用。
4.13.5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应满足xx市档案馆相关要求。
4.1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清楚的知道本工程现场需设立办公用房,对于办公用房、施工暂设等(包括材料加工场地、工人住房)投标人应自行安排,相应费用应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并且投标人不得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4.15 文明施工
4.15.1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本工程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在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内,由于投标人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中标人自有工人,还是招标人的其他分包商,均认为是中标人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将有权向中标人索赔所有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4.15.2根据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各投标单位应提供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价,并包含在工程造价的总价中。招标文件未明确的,而国家或xx市有关部门有明确发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各投标单位都应分别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附上相关文件;如果投标单位未做出说明,招标单位将视为所涉及项目的收费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后将不能以上述原因再向招标单位追加收取相关费用。
4.15.3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施工时间、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等的规定,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使本工程达到xx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无论投标人采取何种措施,此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4.16 材料的采购
4.16.1本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原则上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其所采购的材料应在招标人认可的合格的供应商内进行,并应通过招标人现场代表的验收认可。本工程严禁使用未经招标人批准验收的材料。
4.16.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采购的材料随机取样进行复验,若复验不合格,中标人应另行采购合格物料,同时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罚金(相当于已用于本工程的同项材料费总价的100%),因此造成工程返工及工期延长等损失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4.16.3若中标人采购材料不及时,或以各种理由拒绝采购,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所发生费用在结算时予以相应扣除,同时扣除中标人对此部分材料可计取的综合管理费。
4.17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照双方确定的施工工期计划每延期一天中标方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0.2%,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招标方有权从给中标方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工期总进度落后10天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追加赔偿的权利。
4.18工程完工即指中标人完成合同内容,经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共同签发的验收单为准。
第5条 投标单位资格
5.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5.1.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1.2具有法人资格;
5.1.3具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5.1.4近五年内有获得xx市工程质量奖的经历;
5.1.5具良好的信誉、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为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充足的生产流动资金;
5.1.6投标人的投标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的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人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
5.1.7拟派施工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
(1)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有建设部核发的国家二级项目经理以上资格证书。
(2)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
5.2中标人不得转包。
第6条 投标文件
6.1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1 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关投标的往来信函均使用中文。
6.1.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公制。
6.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6.2.1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b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c 投标函;
d 投标函附录;
e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6.2.2 商务部分
a商务部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投标报价编制总说明;
(2)工程报价表(投标总价) ;
(3)工程预算书
(4)投标报价主要人、材、机价格表。
b商务部分要求:
(1) 工程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 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6.2.3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由中标单位编制,负责联系相关专家审核、讨论方案的安全和可行性。土方开挖、护坡桩、降水等的测量定位由中标单位完成,工作面预留1000mm(桩与结构外皮的最小距离),降水需要满足工程正常施工需要,基坑内不得有积水。为确保坑壁安全,土方开挖中和开挖完成后必须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边坡检测及监测,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总包单位。(护坡桩大样见附件)
a. 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及进场计划;
(2) 劳动力计划表;主要施工材料计划;
(3) 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4) 施工总平面图;
(5) 土方开挖、护坡桩和降水的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6)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费应符合xx市有关文件规定);
(7) 环保方案、冬雨季施工措施等;
(8) 与监理、甲方、总包单位的配合,协调;
(9) 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
(10) 护坡桩设计方案。
b.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资质复印件);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资质复印件);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 近三年有过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c 技术部分要求:
技术标部分的所有正、副本的正文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
(1).纸张:A4白色复印纸;
(2)字体:宋体;
(3)字号:(1)标题:三号(2)其他:四号;
(4)除图表外,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5)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6)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
(7)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6.3投标内容相关格式:见计价说明。
6.4投标保证金:
6.4.1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现金支票),在投标的同时交招标方。
6.4.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十天内予以退还或招标方签订总包合同后十日内退还,以上方式以先到为准,不计利息。对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收招标人的要约邀请或未发出要约,并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6.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并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4.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4.4.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因非招标人原因,投标方未能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6.5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按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密封装袋。
第7条 地表以下资料
7.1 招标人认为现场的重要电力管线、给水管线。
7.2 招标人将提供现场地勘资料的参考数据给各投标方。
7.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客观的、真实的,是能够满足投标人投标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第 现场考察
8.1 现场考察
8.1.1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本工程的招标图纸及其目录、技术规范、本招标文件及建筑物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以至地下等一切情况均被认为已经详细研究和完全明了。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投标人保证所回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8.1.2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得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3 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才能进行现场考察。但明确
规定:投标人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第9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30日历天。
9.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4个的,招标人将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9.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9.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
第10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袋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邮编,以便发生第9.4条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可按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
10.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必须按照xx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密封、表格及要求填报。
10.3 投标文件密封必须用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壹枚。
10.4技术标投标文件必须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三份,除封面外,其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及微标。
10.5 经济标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预算书一式三份。
10.6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4月12日下午16:00点 。
第11条 工程款及预付款支付方式
11.1 工程款及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每月25日向总包和监理申报工程量,于次月15日前审核完毕后支付工程量的6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完工后付清。
第十二条 开标
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即废标)
12.1.1投标袋、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印鉴的;
12.1.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
的;
12.1.3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12.1.4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质量的。
第13条 评标
13.1 评标机构
13.1.1 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组成。
1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造价等内容评选中标人。
13.2 评标过程的保密
1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第14条 中标通知
14.1 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14.2 中标通知书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5条 签订合同
15.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的时间安排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认为该中标人已自动放弃中标并废 除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单位有权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得分顺序选择最终中标人。
15.2 本工程合同文本招标人自主起草,在与中标人充分协商后正式签订承包合同。
1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施工工作,不得将项目施工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二、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为幸福三村北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土方、护坡及降水等施工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组成。
第四条 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2、科学、合理、择优评标;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招标人对本分项工程施工承包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及综合评定,并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给招标人,原则上该投标人即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二)、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第五条评标程序为“两段二审”。所谓“两段”指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完成)和定标阶段(招标人完成);“二审”是指评标阶段进行的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技术标不进行定量评审,但要求与报价不能有实质性背离,施工组织设计与报价内容及价格组成相符,并作为投标报价的有效文件。
第六条 评标阶段的工作内容
1、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为保证评标的准确和公正,提高评标活动的效率,评标委员会首先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属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被评标委员会拒绝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
(1)、投标文件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和密封,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投标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者签字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副本除外),如投标人存在授权的,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者签字齐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未发生变化;
(6)、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8)、投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投标工期不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9)、技术标的内容、组成和编排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经济标的内容、组成和编排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中不含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2)提供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2、经济标评审
(一)对经济标的基本要求
(1)、投标预算书中的各项单价的构成和水平科学合理,恰当地反映了本工程实际、市场价格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和实力;
(2)、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相悖的要求和任何先决条件;
(3)、各项构成经济标组成部分的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经济标评审内容
经济标评标的内容主要是投标报价。
1、评标委员会拆开(不公开)全部投标人的经济标,招标人参照全部投标人的原始投标报价及招标人提供的预算造价确定合理标底价,标底价作为招标人的期望计划价,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全部投标人参加第二轮投标报价:
(1)、超出标底价及低于标底价下限-10%的投标报价无效,作为废标将予剔除;
(2)、在标底价下限-10%(含)至标底价(含)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原则上即为中标人。若各有效的投标报价少于三家(含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全部废标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全部投标人进行第三轮、第四轮……投标报价。必要时招标人有权转入议标。
第 评标规定及具体程序
1、投标人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视为废标;
(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4)、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能在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的答疑会或答辩会的;
(9)、“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经评审后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合格的;
(10)、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11)、投标人必须明确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不能以任何奖项代替质量标准,不响应的为废标。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当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或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二轮、第三轮……的投标报价后,评标委员会汇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即招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第九条 定标阶段
1、招标人依据本办法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当发生投标报价并列最低的情况时,招标人可从投标报价并列最低的投标人中任选一名作为中标人。
2、如果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则招标人有权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该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标人将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投标。
三、附 件
附件1
承 诺 函
xx二建幸福三村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工程招标书的全部内容,我方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招标任务,同意按此招标书的内容及相关法律形式与招标方形成合同关系,我方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同意此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七日内签定合同,并做好履约准备工作,如不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可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招标方违约抵押金十万元整(¥100000元)。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007年 4月 日
附件2
报价单
xx二建幸福三村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工程招标书的全部内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详细分析计算,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须的费用,在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的条件下,我方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招标任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如下报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土方大开挖 | M3 | 按开挖土方量 | |||
2 | 护坡 | M2 | 按坑底至室外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 | |||
3 | 降水 | M2 | 按首层建筑面积 | |||
4 | 总价 | 元 | ||||
大写 | ¥ 元 |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007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xx市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作为 (投标人全称)
法人代表 在此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我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2007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附件4
承诺书
致: 公司:
感谢贵公司邀请我公司参加 工程的投标,如有幸我公司中标,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合作愉快的目的,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人员配备:
二、安全保证:
三、质量保证:
四、工期保证:
五、文明生产:
六、生活区管理:
七、资金情况:
…………
服从贵公司现场管理和指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为表示我方的友好合作诚意,我方愿意…………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现场平面布置图
附件6:护坡桩大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