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凤凰古城婚仪和丧仪考察综述
内容提要:人生礼仪,贯穿于生活的始终。哭嫁是湘西文化中很有特色的一种文化事象而丧礼因其具有人生终结的象征意义,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据重要位置,而对于丧礼中乐的研究是近代研究中所缺失的。本文对湘西地区哭嫁歌和丧歌的礼仪文化进行比较,研究仪式音声和文化传承的意义
关键字:哭嫁歌 丧歌 准备 现状 比较
湖南有着十分悠久而深厚的地方音乐传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显著。湘西人民大都居住在崇山峻岭之中,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当地人民用自己的歌声歌颂生活,赞美生活,抒发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其中以哭嫁歌和丧歌这两种礼乐仪式在近几年来更是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人生礼仪,贯穿于生活的始终。哭嫁是湘西文化中很有特色的一种文化事象。“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这是一首古老的竹枝歌,它给我们展示了一幅婚礼中的“哭嫁图”。而丧礼因其具有人生终结的象征意义,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据重要位置,而对于丧礼中乐的研究是近代研究中所缺失的。
怀着探究这两种仪式音乐的目的,2011年6月,我们成功的申请了“湘西地区哭嫁歌与丧歌仪礼文化比较”这个课题。2011年8月15日,我们利用暑假时间对湘西凤凰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其总目的在于考察土家族哭嫁歌和丧仪音乐的起源,发展和现状。我们为此行做了详细的计划,如:学习土家族方言, 走访凤凰文化局,寻找民间艺人,观看土家族婚礼和丧礼仪式。
考察前准备
在研究现状的调查方面,我们通过书籍,报刊,杂志,网络,等方式全面收集,整理凤凰地区哭嫁歌仪礼文化的资料,将所获得的材料进行理论归纳和整理;社会文化背景情况的收集。
凤凰地区所属的政治制度:凤凰属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即民族自治地方。历史变迁情况:土家族具有长远的历史渊源,据考证其很有可能是:廪君蛮巴人后裔。到了明未清初时期,出现了“土家”与“客家”之汉语称谓。 “土家”意为“本地人”,“客家”则意为“外来人”。凤凰县自古以来一直是苗族和土家族的聚居地区。“在清朝以前他们严守‘汉不入洞,蛮不出境’的禁令,因此当时土家族的文化风俗得以较完整的保存。清朝后实行‘改土归流’后,土家文化便受到重大影响。”
气候条件:全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6,7月份为全年的雨季。根据这一气候条件,我们团队决定在11年8月中旬对凤凰进行实地采风,避开雨季,避开周末与节假日,同时团队成员时间也较充足。
民族的族别分布数量及相互关系:凤凰是多民族聚居县,主要由苗族、土家族、汉族、回族,其中以苗、土家、汉三族为主,苗、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苗族为凤凰县土著民族,分布形成大集中、小分散局面;土家族一般是与汉杂居。”而据我们团队实地考察得知凤凰地区土家族与苗族汉族通婚严重,甚至部分地区以不分苗寨与土家寨。
与外界的交通与通讯联络状况:随着凤凰县旅游业的告诉发展,与外界的沟通联系越来越紧密。接受外来文化的发展较快。相对其固有民族文化也在日渐淡化。
宗教信仰,教派及分布:土家族处于原始宗教崇拜阶段。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土神崇拜、图腾崇拜等多种形式。受汉族影响在宗教方面,主要迷信鬼神,崇拜祖先。
民俗禁忌:年三十不洗衣、不做针线活、不杀猪宰羊。正月初一不洒水、不扫地。清明、立夏及农历四月八不用耕牛。节日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不能抗锄,穿蓑衣,担空水桶进屋。室内不能吹口哨。客人不能与少妇坐在一起,但可以与姑娘坐一条长凳等。现在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各种禁忌逐步消失。
当代婚礼现状
2011年8月15日,我们正式踏上了凤凰之旅。来到凤凰古城我们没有立刻前往凤凰文化局,因为我们想看看没有任何修饰的凤凰是怎样的。我们从房东处了解古城内60%为苗族,30%为土家族,还有10%为汉族,且均为杂居。如此,我们的古城寻找行动已表露出复杂的迹象。我们沿着沱江一直往下游走去,一路上有很多小商贩,多是些卖草鞋,花环的,而更多是那些拿着他们民族的服装让我们穿上拍照的。这些小商贩的共同点便是价格便宜,一律3元。而在古城里住宿确实价格不菲。造成这一严重差异的原因在于小商贩多为本地人他们朴实善良,而客栈老板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外地来此淘金的,他们哄抬房价大发旅游财。我随便找了妇女买了她一个花环,想与她询问一下哭家族的情况。她却说她是苗族的,对哭嫁歌是不了解的,她还告诉我们,现在年轻人会哭嫁歌的几乎没有了,现在也只有那些四五十岁的妇女可能还会。我们得知之一情况不免还是有难么一点可惜的。我们接又着询问了一些年纪少大点的妇女,得到的答案多是苗族。在我们失望之余从沱江之上传来了一阵阵山歌声。依声而寻,我们见到了王雅荷。她是沱江之上的花船苗歌演唱者。她和我们提及,她是吉首大学的本科学生学校里面有专门学习湘西民歌。她与我们提及当地的民歌又有很多种类型,有哭丧的、有哭嫁的,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一天的寻访,我们没能得到较多有价值的资料。
第二天我们在古镇里租了两辆自行车,我们要去周边的土家寨寻访哭嫁歌小姑娘。寨子里的人见到我们这些外来客有点腼腆,但也还是很热情。我发现寨子里多为妇女,老人小孩,年轻人很少见。一位大姐告诉我们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了。我们又问这位大姐会不会唱哭嫁歌,大姐说她们这个年纪的人已经不会,只是小的时候听人唱过,再年轻的就更不会了。现在多采用现代婚礼了。我们沿着沱江往其上游骑去,到了水库我们依旧没有找到真正会演唱哭嫁歌的长者。此时已过晌午,烈日当头我们决定先在水库边休息一下。上帝终究是仁慈的,我们在水库边的小卖部里找到了一个老阿婆,并进行了亲切的采访,获得一些有用的音频资料。
老阿婆大概50多岁,在水库边开了小卖部,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生意很是不错。我们两个很累了,买了水坐在台阶上休息。老阿婆不忙了,走过来与我们搭腔。很热情的说了很多,无外乎家长里短。我们向她询问哭嫁歌的问题,她也欣然回答。我们用录音笔记录了对话,以下为部分对话内容。(阿婆用A表示,我们用W表示。)
W:土家族的姑娘是不是都会唱哭嫁歌啊?
A:在以前,那是都要会唱的,现在都不唱。
W:那阿婆你当时是怎么学会唱哭嫁歌的啊?
A:我也不记得谁教我唱的了,只是当时一有结婚的就会要唱哭歌,要唱得人很多,可能听着听着就会了。
W:那你们唱的歌词都是些什么呢?每个人唱的会不会一样啊?
A:这哪会一样啊,你要说的话我要说的话,能一样吗?
W:那这些歌词是不是有什么固定的旋律把它们哼唱出来呢?
因为方言的问题,接下的这一小段对话我们听得并不是很明白,我们也查阅了相关资料,也没能明确找到这一问题的说法。据我们的分析可能是一个较长的乐段的多次反复,在反复哭泣唱的过程中,由于唱词变化,旋律也随之略有变化,但旋律的基音及终止音保持不变,每句旋律均由高音级进下降,旋律中装饰音运用较多,在句尾时常加进呜咽与抽泣声,以表现妇女悲痛压抑的情绪。
其间,来来往往很多人来买东西,阿婆一边忙于工作一边不忘了解答我们疑问。她说着年轻时候的事,神采飞扬的样子,让人觉着都年轻好几岁。我们想让阿婆来几句展现展现,阿婆却很遗憾的告诉我们多年不唱记不得了。正当我们不知所措的时候,阿婆告诉我们明天寨子里面将有一个土家族的大户人家嫁女儿,可能会使用传统的婚礼仪式,而我们在凤凰的当地图书馆又借到了一张描述湖南孙家葬礼仪式的碟片,我们很是兴奋。
由于传统婚仪和丧仪的众多细节已不复存在,下面内容是在我们观看完婚礼和碟片的基础上结合资料完成。
“哭”的重要性的对比
第三天,我们早早地来到了婚礼现场。一般土家族的婚礼分为提亲,说礼,玛泽(新娘家的婚宴仪式),哈热(新娘家的婚宴仪式)。
新娘是整个婚仪的中心人物。一般而言,结婚是一个青年女子走向成熟、的标志,是她人生历程中的一个重大转折。随着她的出嫁,社会中也就随之增加了一个新的基本细胞——家庭。婚礼从青年男女大长成人、一个新的社会基本细胞诞生的角度看,的确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因此,正像所有的民族一样,土家族人也把婚姻仪式的举行视为“红喜事”。因此,婚姻仪式的整体气氛应当是热烈欢快充满喜庆色彩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是,从土族婚仪中的新娘来看,她在整个婚仪中的行为不是笑而是哭,被称之为“哭嫁”。
土族婚仪中新娘在娘家的哭泣,首先是在女方家院中陈列结婚礼品时,然后是当新郎进入闺房参与新娘“分头”仪式时和新娘离开家门、上马前往新郎家的过程中。表面上看,在大喜的日子里哭泣似乎是不吉祥、不合时宜,与常理有悖。但是,在土族人的婚礼中,出嫁的新娘如果不哭,或者哭得不伤心,倒是会受到谴责的。在土族人乡里,新娘被娶走后,老人们最感兴趣的是打听新娘走时哭的情况,当听说“哭了”且“哭的很厉害”的时候,老人们就会面露喜色,不住地称道“这个姑娘好”;反之则会冷嘲热讽,嗤之以鼻。土家族人说:“出嫁姑娘哭都没哭就走了,会让人家笑话死的,到婆婆家去了人家也看不上”。这就是土家族人对“哭嫁”的看法。注重人情世故的家长们是不会对此至关重大的事情漠然视之的。为此,传统上,土家族姑娘在出嫁前大约一个多月便待在家中,由妈妈教针线活,学刺绣,传授与公公婆婆相处的经验,另外,还有项重要的事情就是教会女儿唱《哭嫁》歌,以免到时候因为不会唱而落人讥笑。即便历经月余时间的准备,也还会有一些姑娘在临场哭不出来,这时,新娘父母、亲朋就会启发、引导新娘哭,乃至父母责备、怒斥女儿不哭或者哭声太小的亦不罕见。这说明,随着岁月的演近,“哭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落入程式化的套路之中,“哭嫁”几乎近于表演性质。我们这次观看的婚礼仪式,就亲眼目睹了新娘在母亲的呵斥下才哭起来,姑娘的眼泪究竟是为何而流呢?在新娘“分头时”,姐妹嫂子们围着她抱头痛哭,那情景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因为哭不出来,难以和气氛想协调而远离了一会儿。但短暂的三五分钟的“分头”仪式一结束,包括新娘在内的所以妇女都立即止住哭声,除新娘默不作声外其他人开始谈笑风生,悲伤的气氛霎时荡然无存。
而丧歌“哭丧”是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是一种以哭的形式来表达哀思的礼俗。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始终。是配合丧葬仪式的一种形式,并以此寄托哀思,让活着人心理得以平衡。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否则按照民间旧俗就会被视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在方圆数十里传为笑柄,其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不孝,大逆不道,天理难容。
哭的场合的对比
整个婚礼仪式中新娘的《哭嫁歌》分别出现在婚礼仪式的开场、伴随开门(新娘房门)的仪式、伴随出门的仪式和在新郎家与娘家人的分别仪式四个场合。
场面一:
今天在这个大院子里,
老奶奶们,您们听着,
无知的小女孩诉说衷肠。
红绿色的嫁妆已经准备好了。
为什么我要带这么多的红绿嫁妆?
我给家里没做什么事,
我要离去,我是这样的伤心。
……
场面二:
……
我住的这个房间是这样的好,
屋顶是用白檀香木修成的,
门框是用红檀香木镶上的,
门板是用松木做成的,
它是这样的好看。
……
场面三:
……
我二十岁的大哥哥,
我二十二岁的嫂嫂,
你们告诉父母不要太伤心。
从今天起,
如果父母对你们说话时很生气,
请你们不要计较。
……
场面四:
……
从今天开始,
我的辈分突然抬高,
我的辈分在家要比这里低,
请你教给我我要怎么做。
在外面时你不要错过,
在家中时你也不要错过,
请你教我我该怎么做。
……
而丧仪全套过程则需要八天时间,其主要过程如下:
报丧、请舅舅、姑娘哭(姑娘和儿媳妇儿哭)、请喇嘛念经(姑娘、媳妇儿向喇嘛哭诉)、全村人的吊唁、舅舅说话、回盘、火化、捡骨灰入土。丧礼仪式自姑娘回娘家那天起,葬礼就进入“喊”的过程,尽管整个葬礼仪式的亦称反复驳杂,但所吟唱的葬礼个却只有一个固定的音调。
《哭嫁》歌与《哭丧》歌曲调的对比。
从音乐创作材料上来说《哭嫁》歌要有哭腔,下滑音的运用使“哭”的特点得到了实现的可能,但如何“哭”,“哭”的幅度应该有多大,这一点在具体的事物中人们很容易把握,然而要以音乐形象进行表演时则不仅需要丰富的表情性而且还需要有高度的概括性。人生三大礼仪中需要哭的场合应主要集中在葬礼仪式中。婚礼是喜庆的仪式,但对姑娘出嫁的娘家人来说不免有些悲哀,所以婚礼的哭嫁不仅存在而且也得到众多人种和民族的认可。土家族传统民歌既有表达这样两种不同悲伤情感的哭唱歌,一称谓哭嫁,另一个就是哭丧。从称谓上来说两者的不同显而易见,而在音乐上两者又是如何表现的呢?下面几个例子将给予解释。
其中,《哭嫁》歌是羽调式,《哭丧》歌1是宫调式,《哭丧》歌2是宫调式。
从上面的乐谱中可以看出,两首《哭丧》歌之间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哭丧》1出来主音做下滑的强调外,其他音均以较短时值用二度和三度的方式进行,而《哭丧》2实际上在第一首的基础上对第三拍进行了扩展。由于拖长强调的角音是围绕着商音进行的,所以此时的商音也同时的得到了强调。两首丧礼歌中的c角音和f羽音分别得到了加强和弱化的不同处理,但这种不同并没有造成两个音调本质的区别。从对两首《哭丧》歌的音域、音程结构及节奏方面的对比来看,《哭丧》1应该是丧礼歌的母体。
《哭嫁》歌和《哭丧》歌的谱例,说明了第一、二首哭歌它们的音域都在一个八度之内,结束音都落在本调的下滑主音上。第二,歌词与音乐同步并且两首歌都是女声独唱。第三,《哭嫁》歌和《哭丧》歌的旋律线都是波浪式。从音域、词曲结构方式,音调结构的大致轮廓上来说两首歌非常接近。但从旋律线进行的方向、落音方式、音程结构和调式来说,都有所不同。《哭嫁》歌的落音是上行二度,羽调式,而《哭丧》歌却以下行二度的宫调式完成。从音调音程结构来说两类哭歌都强调纯四度+小三度的结构,但《哭丧》歌所隐含的纯四度+大二度结构,《哭嫁》歌中却没有出现。由此可见,调式的不同不仅表现在最重要的落音上,而且在音调进行的内部音程结构中早已埋下了伏笔。哭腔的共同性与表现内容的不同性在音乐材料和结构内部即已得到了区分。同是“哭”但哭的寓意不同,如果说歌词之不同是明明白白,那么,音乐以其内部的结构亦做出了不同的区分。同是“哭”但哭的音乐带来了不同的情感。
我们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了哭嫁歌和丧歌的异同。以前当我们谈及音乐的时候,往往是更注重技术和形态,从而忘记了文化含义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实践,我们意识到音乐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我们想要更深入地去挖掘比较哭嫁歌和丧歌的异同是很困难的了,随着近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少数民族汉化严重。现代的婚姻模式越来越先进,使多数土家族婚礼选择现代模式,而淡忘传统模式,甚至多数土家族少女不知如何表达哭嫁歌。所以我们这次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格外有意义,文化需要传承。我们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同样不能忘记传承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需要我们去保护去传承。
参考文献:
1、《音乐与婚姻》祁慧民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湖南望城县丧仪音乐调查报告》(中国音乐学2003.3.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