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是指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商品率,实行自主经营、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入农村以后的产物。早在14世纪,英、法等国已出现了最早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租地农场。产业以后,各种形式的资本主义农业企业,如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公司农场、联合农业企业等大量发展,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济单位。中国的农业企业在1949年以前为数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迅速发展起来。1979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企业出现了多种形式。
主要问题:
1、企业与农民间关系松散,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2、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小,辐射性较弱;
3、企业的扶持不到位,企业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
4、龙头企业科技贡献率较低,信息化程度不高一、企业与农民间关系松散,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一)契约存在不完全性
♐实际中,企业与农户存在着信息不对等以及契约双方地位、力量的不平等问题。这两方面的客观差异存在使得农户在与企业谈判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企业实际上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在缔结契约过程中,企业有可能凭借其强势地位单方面规定契约条款,甚至可能产生对农户的欺诈和强制行为,农户利益得不到保证,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受挫,并加大了产业化组织内部运行资本。
♐(二)利益非一致性
♐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双方利益存在着矛盾和非一致性的一面。造成利益分摊比例难以确定。企业实际掌握着利益分配的主动权,在经营困难时,一些企业常常不顾农户的利益,有时有意转嫁风险,农户不仅分享不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益,还有可能丧失自己部分应得的利益。
♐(三)风险易于转嫁
♐农业经营的双重风险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尽管企业与农户有契约关系,但是由于农业可控程度极低,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很高,企业经营风险始终是存在的。既然企业与农户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自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但事实上由于对契约的约束力有限,总存在着违约现象。诸如有的企业在农产品∃卖难%时忽视农民利益,有的农户在农产品“买难”时不按合同约定把农产品卖给企业,这种建立在自利性基础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很难制约。
二、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小,辐射性较弱
♐到目前为止,截至2012年2月,我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已有1253家,仅占全国各类龙头企业总数的1%左右。且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地区龙头企业分布极不均匀。
♐我国现有龙头企业绝大部分规模较小,档次不高,并存在对水平的重复建设问题。真正能带动一批基地、带动一个产业,并具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企业还是比较少。规模小、效益差必然导致竞争力弱,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弱,对农业经济和农民增收的带动力不够强,从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力还不足。
三、企业的扶持不到位,企业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
虽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但落实颇难。像税收优惠还没完全落实,财政扶持比较分散,金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这对企业的发展壮大造成财力上的制约。众所周知,企业要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一定的资金、技术和一批优秀的企业家,目前许多企业都存在缺乏资金问题,因而无力上项目和扩大规模,对企业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人才也无法满足,自身实力难以增强,加之在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上连市场,下连农户,企业不仅面临诸多经营风险,在与农户的联系中还要付出巨大的组织成本,在风险和成本的双重重压之下龙头企业的负担加剧,因而就不能使加盟的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更不要说去进行创新。
四、龙头企业科技贡献率较低,信息化程不
高
♐我国龙头企业的规模较小,农业科技推广在企业中缺乏推广的效率。由于农业企业主要以中小型为主,难以容纳先进的科学技术。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人力的,也无法进行技术上的创新。直接导致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弱,加工水平和科技装备与同等行业先进水平比有较大差距。
♐信息技术使农业企业实现了跨越式的信息传输与交换,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生产效率。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化虽然建设了网站,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形式上,缺少实质性的网络服务,农业网络平台建设有待完善。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化暴露的主要问题信息化管理不健全,农业企业信息化人才缺乏,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