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参保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申办业务 类型 | □1.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 □2.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3.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佛山市内非定点/市内非选定/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4.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5.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6.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8.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分娩住院的生育医疗费 □9.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 □10.妊娠并发症、合并症、流产或引产住院医疗费用 | |||||||
计生情况 承诺 | 本人户籍地为 省 市,承诺本孕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本孕次为第 胎,准生证号/登记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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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 ||||||||
本孕次预产期为 年 月 日,属于□长期派驻异地工作□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选定异地产前检查城市为 省 市。 | ||||||||
申领生育/医疗待遇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 ||||||||
发生费用 情况 | 属于□产前检查 □妊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 □顺产 □剖宫产 □内流产/引产,分娩或流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共 个胎儿。 | |||||||
就诊医院 | ||||||||
就诊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领待遇 账户信息 | 本次申领的生育/医疗待遇,划拨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本人承诺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遇发放失败,愿意配合重新提供账户信息。(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办理或使用的,可提供参保职工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 支行(分行) | |||||||
失业人员申领生育待遇填写 | 本人承诺本孕次□产检□分娩□内流产期间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 | |||||||
未就业配偶 申领生育待遇填写 | 配偶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
□本人承诺配偶在本市或市外均无就业也未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
分娩/流产/施行计生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 ||||||||
□本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同意授权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业务相关信息,承诺所述情况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退回已领待遇,且同意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 ||||||||
请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并手工抄录:“本人已阅知本栏内容,承诺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虚假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抄录处:
参保人/代办人签名(指模): 代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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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在境内生育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的,需提供结婚证明,无需填写“计生情况承诺”一栏。
3.准生证号/登记号为非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