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机构名称: | 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分类: | 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天然气 |
| 事项名称: | 安装申请-新建民用户小区 |
| 依据: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施工设计规范 |
| 条件: | 1、申请供气地点应在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授权管道供气范围内:即墨市区及周边、华山镇、温泉镇、岙山镇等已有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区域2、周边有天然气管网,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
| 程序: | 1. 用气申请: 用气方需到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领取用气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申请表的内容后盖章,交回公用事业处,公用事业处转发给我公司后,盖章确认,送回公用事业处审批。 2. 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 用气方到建行大厦行政大厅缴纳燃气配套费,公用事业处出据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用气方将审核意见书原件一份、燃气配套费复印件一份、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给我公司。 3. 资料收集: 用气方联系我公司市务部准确填写《民用住宅管道燃气安装申请表》,同时请提供如下资料:建筑总平面图、各楼栋户型平面图、管线(水、电、暖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布置综合图等。我公司对贵小区管网进行设计、施工。 4. 签订设计协议(设计协议可不签订,直接签订工程合同): 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即签订设计协议。设计时间大约需30个工作日(从设计协议正式签订后开始计算)。 5.签订工程合同:签订《燃气工程建设安装合同》,约定工程款项、进场施工和施工工期等内容。 6.工程验收及结算: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即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用气方派人参加验收。 验收完毕,双方进行最终结算。 7.通气:结算完成,达到合同约定的通气条件后,我公司即组织通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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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限: | 初步审查5个工作日,现场勘察10个工作日 |
| 相关材料: | ⑴新建民用户安装管道燃气用气申请单;⑵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⑶管网综合图(蓝图及电子版);⑷总平面图(蓝图及电子版);⑸建筑、水、电、暖通标准层图纸(电子版);⑹道路平面纵断图纸(蓝图及电子版);⑺其他相关资料。 |
| 收费标准: | 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缴纳:配套费,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工程款,普通住宅楼800元/户、别墅楼1200元/户、高层住宅1300元/户。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遇调整,以最新公布标准为准) |
| 咨询投诉通道: | (0532)88596888 |
| 办公地点: | 青岛即墨市鹤山路299-10号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