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确定双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 石粉供货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石粉质量、价格、数量:
1、岳阳市新开石厂石粉为准。
2、价格以每车24吨为标准,每车550元,如车大、小、多、少按前标准的均价计算。
3、以上单价根据市场出厂价上下浮动,石粉厂上下浮动多少,结算上下浮动多少。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时间:
本厂的现有场地为准,由乙方负责组织汽车配送。交货时间从签订之日起到今年年底,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的需求为准。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垫底20车到年底结帐,之后现款现货,最迟2012年12月31日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转帐。
四、收货方式:
验收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 、 、 ,其中一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并做到优质服务。
2、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采购材料,乙方根据甲方所需要的材料计划配送并按时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六、违约责任:
进供货,造成停工、待料,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按时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且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供货。
3、合同履约期内,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如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赔偿相应责任。
七、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至今年年底,货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