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际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第二,有利于保证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本根政治制度,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斗争中,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专政形式的又一创造性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以来50年的时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它是和中国实际,体现人志,顺应时代潮流,它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的形式。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有面临许多新的越来越大的挑战,不对人民代表制度进行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想的优越性就不能发挥出来,也就不可能很好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改革的必要性
建国以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即国家掌握了全部社会资源,与此相适应的是把全体公民都组织在某一国家或集体的单位之中,公民成为有组织的集体这一大机器上的螺丝钉。公民没有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 ,没有的人格和人身自由 ,因而也就没有的政治利益和诉求。就像计划经济下的生产过程一样 ,产品的生产、 流通、 消费过程都是由国家靠行政权力在指挥调动。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也带有国家计划的性质 ,国家政治制度设置和政治结构安排也是集中性的有组织、 有计划的。这种政治制度的关键词就是集中、 统一、 安排、 协调一致、 服从、 监督 ,当然就不能谈个人的意志、 利益和政治诉求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组织就反映了这种高度集中组织化的政治结构 ,都与计划经济和集体组织的社会结构有关。
1978年后 ,为适应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三项重大改革,在此简单叙述:
第一 ,改革选举制度。
第二 ,改革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三 ,进行职能改革。
正是这些改革 ,成为2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可以肯定地说 ,没有这些改革 ,就不会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举世瞩目的成就 ,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可能摘掉 “橡皮图章” 的帽子 ,也就不可能有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今天的大好局面。
实践证明 ,是改革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了活力 ,带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50年以来 ,我国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 ,特别是市场经济改革以来 ,经济产生了根本性变革 ,建立在计划经济上的政治结构不能不面临着许多问题 ,这就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正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挑战 ,改革势在必行 ! 否则 ,政治的某些方面将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 ,人民代表大会将更难以发挥作用。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当前社会转型 ,利益调整 ,诉求多元 ,首先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形成挑战。为适应这种挑战 ,需要对选举制度进行以下改革: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2.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3.实行以竞争为中心的公开、 公正的选举程序。
市场经济改革对政治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要求很多直接触及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问题。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增加 ,产生的利益多元、 公民社会、 人格、 利益诉求和权利保护要求加强 ,政治参与必然强化 ,这些现象明显地表现在近两年我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它使我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到 ,来自社会民间的力量正在强烈地冲击着我国的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呼唤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这些力量主要有:
(1)公民自主自发的政治参与 ,形成对选举和代表制的挑战。
(2)媒体和公众(包括互联网的声音)高度参与对的监督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直接考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3)以法律界人士为主导作用的社会力量以法律诉讼的方式敲打着宪政制度之门。
(4)在一些地方、 特别是基层自主自发地进行民主改革的探索 ,也反人民代表大会的某些制度不适应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
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有益成果。党的十六大报告不仅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备任务,而且还科学界定了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即“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起来”。这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取向,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涵,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必要性显得尤为重要。要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真正的人民的代议机关 ,实现人民主权的宪政设置 ,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是绝对必要的。要落实它的权力 ,发挥其作用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里提出的一些改革建议 ,仅仅是现实、 充分地考虑其可行性后才提出的。尽管有些只是很细微的改革 ,但是每一步的改革都会给人民代表大会带来变化和活力。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