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操作规程 | 文件编号:6 |
| 文件版次:2014/02 | |
| 文件类别:工作程序 | 文件页码:第1页,共1页 |
二、 依 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013年版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 正 文:
1.保管员填写“报损销毁审批表”经仓储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报损销毁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保管员凭“报损销毁审批表”开具一式四份的“直接出库单”,单据中注明“报损”字样。
3.“直接出库单”的一式四联,分别由保管员、仓储部操作员及财务部(2联)留存。
4.保管员凭“报损销毁审批表”做好不合格药品的销帐工作。
5.质量管理部和仓储部共同监督不合格药品的销毁。
6.对销毁的药品,以每年跟随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销毁为原则。
7.销毁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汇总表中注明销毁药品的基本情况及销毁时间、地点及销毁方法,销毁执行人及销毁监督人均在表上签字。
8. “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9.凡查封药品的销毁,应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在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监督下执行销毁。
| 拟定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执行日期 | 2016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