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购买的服务产品:
| 业务类型 | 项目 | 备注 |
| □工商注册 | □注册公司 册个体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 区 |
| □地址托管 | □地址托管 □线上入驻 | 区 |
□工商变更 | □公司名称 监事 □股东 □注册地址 营范围 □注册资金 □出资比例 | 其他: |
| □税务变更 | □国税变更 □地税变更 | |
| □公司注销 | □执照注销 注销 □地税注销 | |
| □许可证 | 许可证 | □注册 变更 |
| □报告类 | □审计报告 资报告 产评估报告 | |
| □解除异常 | □工商解除 □国税解除 地税解除 | |
| □商标代理 | □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 |
| □其他类别 | □进出口权 □建筑资质 | |
| □其他 |
3、按乙方要求,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文件,如甲方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而导致代理服务日期晚于预计日期,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性,其中若因甲方的资料不真实所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额承担。
5、乙方应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相关的工作,并为甲方提供完善服务。(注:如相关部门的办事流程及相关有变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费用及付款:
1、甲方应付乙方合同款,合计金额为不含税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
2、协议签订生效日,甲方须向乙方预付合同款项的 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 元整(大写 元)。
3、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代办事宜后,甲方必须当即向乙方支付 50%余款,计人民币 ¥ 元整(大写 元)。
4、工本费用:根据单据由甲方支付□
由乙方全包费用□
5、补充说明:
(三)其他事项
1、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办服务费(工本费除外),并且退还甲方全部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代理事项不能继续进行,导致乙方付出了人力和时间成本,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定金。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 乙方: | ||
| 代表人签字: | 代表人签字: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日期: 年 | 月 |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