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弘扬文明新风,切实提高全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能够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提高,主动抛弃陋习,树立文明新形象,根据柳文明办联发〔2012〕6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大不文明现象”整治活动,特制定此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创建文明镇村为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推进我镇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及整治标准
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通过整治力争使个人文明卫生习惯逐步养成,公德意识逐步提高,荣辱意识逐步增强,村容村貌有大的改观,让凉水河子镇实现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秩序井然、公共服务优质、文化生活丰富、道德风尚良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放心的良好局面。
整治标准: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遵守公共秩序,恪守道德规范,珍惜公用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关心老弱病残,尊重他人;践行文明礼仪,加强道德修养,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交通秩序整治
通过印发宣传册,刷写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加大对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出行保平安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开文明车,走文明路。
责任人:张炜 交通助理
(二)环境卫生整治
增设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的温馨提示语,让群众在广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时得到提醒,主动修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公德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对于随意破坏公共设施、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大小便、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或打击,确保全镇各村公共设施完好。
责任单位:派出所 综治办
(三)个人不文明行为整治
1、各村成立“五老”志愿者“文明监督岗”,对村内公共场所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诫。
责任单位:关工委
2、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机关干部根据统一安排,对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监督纠正群众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人:毛春林 武装
3、组织学生、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到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帮助纠正群众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团委 中心校 中学
4、开展系列文明评比活动,组织好“文明村民”、“文明家庭”、“文明婆媳”、“文明员工”、“文明商户”、“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等文明系列创评活动。对在机关、企业、行政村、学校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并号召学习,将这种精神发扬宣传。
责任单位:党政办
5、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阵地,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各村要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将文明知识融入到节目中来。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传播教育的目的。提倡新道德、树立新风尚,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要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村 各单位
四、整治的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5日-9月29日)
各单位、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迅速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9日-11月30日)
要认真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标准,对“十大不文明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各单位、各村要深入查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每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十大不文明现象”整治活动,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合理、措施得力、监督考核有效。
(二)认真组织,分步实施
9月29日前,各单位、各村要分别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从10月9日开始,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整治活动;12月上旬要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提高整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制作专栏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明白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措施等,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四)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督导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要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凉水河子镇
201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