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1.1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员工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1.2 为薪酬、福利、晋升、培训等激励的实施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被考核职员(不包括一线工人)。
三、定义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关键绩效指标。
四、程序
4.1 成立绩效考核小组
为保证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以对绩效考核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平衡。
其主要职责为:领导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纠正评估中的偏差,有效地控制考核评估的尺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管理者代表、人力资源主管(执行部门)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4.2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a.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 一级考核一级、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
c. 工作目标的设置,坚持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有相应的评分标准的原则。
d.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e. 考核人对考评对象应该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检查的原则。
f. 坚持被考核人的意见应当受到尊重,并具有申请复核权的原则。
4.3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工作
a. 进行岗位分析、设计制定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b. 员工每月、每周必须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c. 形成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让绩效考核与人力资源的其它环节(如培训开发、管理沟通、岗位轮换、晋升等)相互联结、相互促进。
4.4 绩效考核的考核因素
对员工的考核因素主要分为:工作业绩、岗位职责、报表和例外考核四部分。
a. 工作业绩:是考核的主要内容,采用目标管理方法,指员工每月工作计划的达成情况;
b. 岗位职责:是指员工岗位责任书中规定的条款;
c. 报表:是指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必须定时上交的表格、报告等;
d. 例外事件考核:出勤、重大贡献、重大失误及其他项目的考核。
4.5 考核的时间
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的 1日至 10 日(1-3日提供数据,3-10日计算结果,个别部门因数据统计问题,提交数据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每月10日,但需与人事部确定);
4.6考核细则
4.6.1纳入考核的职员实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职员目前的工资结构=20%绩效工资+70%基本工资(所有职员统一规定)。
4.6.2考核指标是由量化的数据评定,不考评印象和感觉分数,次月的1日至3日由考评部门提供(考核表上有定义)。
4.6.3业务人员考核方式:根据公司与业务人员确定的销售额分解目标执行,若当月销售额达到目标可拿到20%的绩效工资,若不达标无20%的绩效工资。
●其余职员(除业务人员以外的职员)考核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合格职员可以拿到绩效工资,不合格职员无绩效工资。按照公司既定的绩效考核原则,公司全体职员的绩效考核合格率控制在80%及以上, 即至少保证约80%(或80%以上)的职员拿到绩效工资,约20%(或少于20%)的职员拿不到绩效工资。
4.6.4考核另计纳入奖分的办法,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分,奖励标准如下:
| 奖励种类 | 奖励标准 |
| 公司全员大会,总经理表扬(开会的当月受表杨者可加分) | 每次加 10分 |
| 对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建议需提交建议书面文件) | 建议合理可行被采纳加10分 |
| 有学术文章或宣传公司的文章发表 | 每次 10-20分(市级10分,省级或以上20分 |
| 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 500-2000 元,加 10 分; 2000-10000 元,加 20 分 10000 元以上,加 30分 |
| 参加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成绩优秀(培训的当月,获得相应的证书) | 5分 |
| 有重大创新和突出贡献,由部门领导 提议,公司总经理批准 | 20 分 |
a. 人力资源部做好统计和考评跟踪,并整理员工的绩效考核表,建立
员工绩效考核档案,以备查、检索。
b. 表彰
对公司员工每月考评得分进行排序,第一名授予“杰出奖”,并通
报表扬。
c. 培训和人事调整
(1)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 A 的“杰出奖”获得者应列为重点培养
对象,实施外派培训、轮岗培训等激励方式。
(2)一年内连续6 次考评 “不合格”者,公司有权:予以降职、直
到辞退。
(3)人力资源部总结考核情况,分析考核的成效,提出公司员工的
成长点、存在的不足和可以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以及员工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和可以发挥的潜力;同时,对绩效考核方案提出完善建议。
d. 每次绩效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计算考核奖金,报财务部计发当月工资。
4.7考核说明
a. 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全年各月份的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b. 公司内凡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c. 本制度由管理者代表负责解释。
d. 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各部门主管在7月3日之前根据自身的考核指标制定部门下属职员的考核指标到人事部。
e. 各部门需在每月3日以前提交相对应的数据(个别部门可根据实际统计情况确定数据提交日期,但最迟不能超过每月10日)。
d. 本KPI考核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经总经理同意可在此月完善与更新)。
4.8附件
附件一:各被考核员的《员工月度考核表》
附件二:《考评须知》
| 考 评 须 知 |
| 1、人事部系代表公司对受评人本月度(年度)的工作实绩进行公开评判,故应力求摒弃个人主观偏见,做到客观公正、以免危害公司或受评人的正当权益,考评期以外的工作表现,无论好坏,均不应作为考评依据。 2、各考评人在考评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 不以个人好恶和私人感觉给予受评人不实的评分; b. 不以个人对受评人不了解为由,对受评人给予不置可否的中等分数; c. 不以不合理的工作要求,作为受评人的考评标准; d.不以受评人的一日之过,而忽略其九日之功。 3、 考评人在获悉考评结果被上级审核后,应和受评人约定时间面谈,就受评人工作表现,当面提出意见,并告知应改进之事项。 备注:以数据为准作为考核结果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