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60A,放电时间为10小时。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60A左右。
(2)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3)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4)在蓄电池放电后期,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2V)、10.5V(12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5)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6)单只电池电压不能高于2.45V(2V)、14.8(12V)。
2、充电:
(1)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2V(2.35V*103),充电限流6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开始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
(2)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3)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4)充电过程中注意观察蓄电池有无漏液现象。
(5)具体参数设置如下:
点击“开始”,
①进入“系统维护”界面,进入“电池管理”,设置如下参数:
均充电压:242V
浮充电压:230V
充电限流:60A均充时间:10~16小时
转换电流:10~15A
转换时间:1~3小时
进入“报警设置”,设置如下参数:均充过压:245V
浮充过压:235V
浮充欠压:224.5V
放电欠压:198V
母线过压:242V
母线欠压:198V
单体过压:2.5V
单体欠压:1.8V
尾电池过压:2.5V
尾电池欠压:1.8V
交流过压:456V
交流欠压:304V
②进入“系统控制”,设置如下参数:
电池管理方式:手动
手动运行方式:均充
上电电压值:230V
安全电压值:245V
上电电流值:60A
安全电流值:60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