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交通事故说明
交通事故现场说明
事故发生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1时18分
事故发生地点:铺镇南桥西三岔路口
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8月11日上午11时18分,本人驾驶车牌号为陕F—V8888的正三轮由城固向汉中方向正常行驶,当时正好行驶到铺镇南桥西三岔路口,本人驾驶的三轮车前方20米处为22路公交车,这时车牌号为陕F—39980的黑色大众小轿车从汉中方向驶来(其后紧跟一辆轻卡),并突然在道路中间进行左侧跨道急转。本人发现后,欲进行避让,但因对方车速过高,未能有效规避,最终导致我方三轮车被撞倒侧翻,车上两人均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对方小轿车上乘坐人员不仅未对我方进行及时救助,而且还在一旁观望。经我方自行努力,奋力挣扎从车体内爬出后,方由适时经过的交警对现场进行处理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我方进行救治。
XXX口述
XXX记录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公司领导:
现就301项目用车2012年10月15日交通事故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及汇报:
2012年10月15日凌晨4点,项目部管理人员吴苑彬突然出现剧烈腹痛现象,脸色苍白并全身冒冷汗,由于宿舍所在的小镇上较为偏僻地方,那个时间段并无交通工具可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病情发作情况较急,眼看无法拖延至天亮,故由项目资料员驾驶项目配备的瑞风车将他送至301医院就诊(注:资料员有驾驶证),并一直陪护到上午九点左右。
急诊完毕后,其情况稍微好转,但是由于接受治疗时注射过的止痛药物具有麻醉作用无法开车,便还是决定由资料员开车送他回宿舍休息。行驶到林旺镇的路上时,因需去药店买药故将车辆掉头(1、药店在马路对面,2、出于经济原因,部分药物决定自行购买而不是在301购买),当时已经将车子减速并开启左转转向灯准备换线掉头,这时一辆摩托车以较快的速度从后撞到我司瑞风车车头左前轮位置,摩托车上含驾驶者的三名人员当场受伤,其中驾驶者伤势最为严重。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张睿与吴苑彬分别拨打110与120及保险公司至事故现场处理,在至现场初步取证后,由于摩托车驾驶员伤势较为严重(现场初步判定为骨折)需立即送往医院就医,由资料员留在事故发生现场协助及保险公司人员工作,吴苑彬则将伤者送往301医院进行急救。
后经301医院检查后医生判定摩托车驾驶员伤势为右腿大腿骨折,摩托车女乘客为轻度撞伤,摩托车上其男童乘客为轻度擦伤。在现场取证后未做出事故责任判定书,只是将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暂扣三亚交通支队,其表示在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后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后并通知事故车辆驾驶员。
经过301医院急救中心诊断后,院方表示摩托车驾驶员骨折较为严重,需转至骨科进行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治疗费用为5万左右;摩托车女乘客院方表示伤势较轻无需住院治疗,但伤者家属要求留院观察数日;摩托车乘客男童在院方进行擦伤伤口处理后于2012年10月15日下午由其家人带离医院。
故医院综合以上情况,提出需缴纳约6万元押金,办理男驾驶员及女乘客的住院手续。以上为截止当天下午事件经过的详细汇报。
深圳瑞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301项目部
2012年10月15日
第三篇:交通事故说明
交通事故经过说明
尊敬的门领导:
本人***(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性别:*,**岁,现住**市**区****路**弄**号***室,联系电话:***********。2014年*月**日下午7:20左右,我驾驶自己的车牌为*******的别克凯越私家车载着丈夫和孩子在家楼下寻找车位停车时,路过楼下拐弯处,由于道路狭窄两侧均有墙壁,而且有一辆保洁推车挡道,在通过时为躲避保洁推车时左侧不慎碰到了墙壁,造成左后轮上侧和后侧保险杠均有轻微剐蹭,并导致车身掉漆;没有其他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以上为发生事故的经过。
***
2014年**月**日
第四篇:交通事故经过说明
交通事故经过说明范文
我是**‘7.1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致死者***之父亲,今天我怀着无比痛楚与愤慨的心情写上这封申请,恳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该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督查。
XX年7月14日晚8时许,我女***在**市南山路西侧路旁的市政公司门口小店乘凉后由西往东过马路路口回家,当走过马路中心线后,被由北向南的浙BDG253号轿车撞飞15米之多,后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方在**当地权势浩大,{莼湖鎮有名企业家、莼湖商会会长、**市、省工商联常委),**交警大队在该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正常执法行为被严重干扰。7月27日**市交警大队作出该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吴可娟为主责,距事发点30多米后方才熄火停车(-只车胎撞爆)。事故发生地段无肇事车刹车痕迹,马路车道上也未留下其车轮轨迹。由此可以判断当事故发生时肇事者车速过快,其驾驶员意识不清,糊乱驾车。
5、事故受害者***在事故发生时确已过路口的马路中心,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确认当时***是在安全情况下通过马路路口的。
以上对事故的责任陈述,肇事者吴可娟已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笫22条、42条及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49条之相关规定,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应负全责,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过程中执法行为严重违规的陈述: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未对肇事者吴可娟根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
十二、第八+、第九十条、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笫五+七条、第六三条、第六十之规定,在确认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后,应当对当事人依法釆取刑拘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仍逍遥法外。
2、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肇事者的违法行为载述避重就轻,有意开脱罪责。
**市交警大队作出的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沒有完全载明肇事者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对肇事者驾车时意识不清、精神麻痺、过道口超速、、过道口不避让行人、不能控制车速、穿着高跟拖鞋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在责任认定书上给以载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要求,显失公平、公正。
3、事故造成后,肇事者吴可娟-下车,就马上给交警队某领导打电话,某领导一到-切就顺利解决了。既沒有对 她当场进行酒精度测试;又明知肇事者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却不釆取任何扣人、扣证处罚措施。人命关天的大事,就这样轻描谈写的过去了。
4、当晚在受害者到人民医院抢救的过程中,沒有交警在场,肇事者也沒有拿来一分钱,全由受害方垫付资金、办理抢救全过程(到目前还沒有付清医院的抢救费);12点20分当医院宣告死亡通知后,打电话通知交警,交警也沒有来人、也不来对死者进行检验,直到第二天上千10点30分才来对死体进行检验。据目击人反映,在责任认定时的現场绘制图纸与当时现场处理民警沈华军同志所绘制的現场图纸有出入。现在的现场图纸并不能反映当时现场实际现状。
三、血检过程严重违規
1、未按规定操作: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規范‘第四+七条: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的規定,及时將肇事者血浆标本送检。7月14日晚8时30分左右,交警对肇事者进行了血样釆集,而送检的时间却是7月16日15时31分,整整相隔43小时,在沒有高度密封的试管里、夏天在沒有温度控制的廚窗内,送检的血样己很难保证是当事人的血样{调包作假),及事故发生时当时的血样生理状态。
2保存的血浆标本消失。我们因查获肇事者吴可娟7月 14日晚上是在**城内香格里垃大酒店,吃好同事生日酒后驾车返回**莼湖途中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吴平时也喜欢饮酒,故我们断定其是酒后驾车。7月16上午及日下午我们曾多次电话洵问后去人到**交警大队要求查看血检报告单,事故处理交警告知血浆标本才送宁波检验,当时我们就提出要求保存血浆标本的证据保全清求,事故处理民警答复血浆标本保存时间为一个月。血浆化验报告单出来后肇事者的酒精度为0,对此我们深表异议。7月31且上午,我们要求对肇事者吴可娟的血浆标本进行DNA检验,结果李惠利医院血检处已无原血浆标本,无法进行DNA检验。对此,我们认为有事故处理权的相关单位及部门已严重违反了重要证据管理保存的有关規定。原血浆报告无效,而肇事者吴可娟更有酒醉驾车之嫌。
综上所述,肇事者吴可娟属于酒醉驾车,表现为驾车时意识不清、精力不能集中,车速不能控制,行人发现不了,撞人后又不知道及事发后处置不当的种种症状,这些状态完全可以说明其属于酒醉驾车的行为表现,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该交通事故应负全责。**市交警大队在该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严重违规,既违反了公正、公平的执法原则,又损害了国家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对此,我们強烈要求上級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市’7.14’ 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对受因肇事方权势干扰 而严重
违反执法規定的人员进行严厉查处。我们相信法律,相信上级机关会作出
公正的裁決。**市交警大队如仍受肇事方权势关系干扰而不作出符合事实 的公正认定,我们将让上述情况诉之干法律,曝光于媒体。
受害者家属
XX.8.18.
第五篇:交通事故赔偿说明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赔偿说明
公司车辆包括:面包(车牌号)商务车(车牌号)冷藏车()
1、公司车辆在正常工作时间使用时发生事故,造成经济费用损失由驾驶者承担费用%
2、公司车辆在公司要求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费用损失由驾驶者承担%
3、公司车辆在公司个人私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费用损失由驾驶者承担%
4、公司车辆在驾驶员反映有故障,领导要求继续使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费用损失由驾驶者承担%
5、公司车辆发生事故重大时,赔偿情况另行商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