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建立公司档案立卷、归档、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程序,确保公司档案完整、齐全、高质,档案资源得到妥善保管、有效利用和持续补充。
二、原则:
档案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遵照入档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原则进行。其具体要求是收集、整理、签定、保管和统计公司的文书档案,及时整理、编目、归档、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清点档案,对破损、字迹不清的档案进行修补,负责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对过期的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提出销毁报告,批准后销毁。
三、档案分类:
a、公司公司证件:企业法人、营运、税务、劳动用工、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证件和资料及其他方面获取的证书和资料。
b、人事档案:1、干部任免、公司决议、人员编制表、员工花名册。
2、员工考核材料、奖励处罚材料、证明材料、本人检查、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
3、员工招聘、辞退、开除、退休、考勤表、工资表、各项统计报表等。
c、合同档案:与外单位及客户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及有关材料等。
d、财务档案:账款明细等财务资料。
e、其他档案: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四、归档:
1、对归档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2、按照归档资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检查与核对归档资料,以保证归档档案完整、安全。
3、在目录上补登档案名称及有关内容;
4、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五、档案的管理:
a、档案的保管部门
1、需部门管理的或部门发布的资料文件,需留底归档的,各部门留底归档保管;
2、财务资料等财务档案由财务归档保管;
3、公司证件及人事档案由人资部同意归档保管;
4、其他需归档的档案资料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归档保管。
b、档案的保管
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可以一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损坏情况,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六、借阅规定:
1、建立重要证件(资料)的使用登记簿,使用证件人应详细登记证件(资料)的使用日期、用途和使用期限,交回时应注明交回日期(一般不超过一周);
2、对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资料),管件人应查明原因或追回证件;
3、证件(资料)丢失或破损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进行修补或补办;
4、借阅人未经许可不得将所借证件(资料)转借他人,以防泄密;
5、未经许可,借阅人不得擅自拍照、抄录、复印;
6、非本公司人员借阅证件(资料)的,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并经公司相关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7、借阅人必须爱护所借阅的证件(资料),不得在证件(资料)上涂改、勾划、圈点或做其他各种标记,不得撕去证件(资料)内页;
8、借阅人负有保密的完全责任。
七、销毁:
1、准备销毁的证件(资料)在未批准前应单独保管;
2、批准销毁的证件(资料)可送造纸厂做原料或用碎纸机销毁,严禁将需要销毁的证件(资料)作其他用途,更不允许出卖;
3、证件(资料)销毁时,须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